党的十九大报告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报告对财政工作和财政改革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也为新时代专员办财政监管工作提供了新的方向引领。专员办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好财政监管职责。
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对专员办工作的政治引领
从党的发展历程来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确保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进步的关键。专员办做好新时期财政监管工作,必须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部党组提出“努力把专员办打造成强化预算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服务代表委员的‘铁军’和‘尖兵’”,这要求专员办干部既要业务素质强,更要政治素质硬,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真挚的家国情怀,听党指挥,能打胜仗,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真正做到将政治信仰融入到财政监管事业。不断增强大局意识。专员办虽设在地方,但承担的是中央财政监管职责,看问题、办事情要善于从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的大局出发,处理好财政监管与财政中心工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专员办与地方政府、属地中央单位的关系,学会在全局中思考、大局下行动,确保中央各项财税政策在地方顺利落实。不断增强核心意识。党中央的财政经济工作的重心在哪儿,专员办工作的中心就应该在哪儿。专员办的监管业务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经济工作重心及财政部中心工作,融入管理、服务重心、助力改革。必须聚焦三大攻坚战,严防地方债务风险和社保基金运转风险,注重地方财政可持续运行的监控和预警;加大对扶贫、环保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全面参与对中央预算单位和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看齐意识。不仅要在党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执行中央规定不打折扣,在监管业务、政策把握方面也必须向党的财政政策方针看齐,向党的财经决策部署看齐。在具体监管工作中,执行政策不走样,掌握尺度不偏差,纪律监督不放水。
构筑现代监管理念,强化属地中央单位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约束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从专员办转型后的职责看,对属地中央单位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预算监管是专员办的主要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任务,专员办应在巩固现有日常监管成果的基础上,培育以构建现代财政制度、预算制度为目标的监管理念,做实做细做深预算监管,实现日常预算监管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单位的监管,真正实现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监管的闭环管理。在审核人员、编制、津补贴标准等基本支出预算信息的基础上,开展项目支出预算审核,提升部门预算审核成效;全面实施部门预算执行监控,进一步规范财政直接支付审核业务,不断加强对属地中央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监控;优化部门决算审核方式,扩大审核范围,完善审核成果利用机制,提高审核质效。进一步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真正实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过程的全面监控。在项目申报环节开展审核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执行环节实施监控,从地方各级财政层层分解下达指标,到项目单位管理使用资金,项目竣工决算完成等,将每一个环节都纳入监控范围,实现监控“无死角”。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参与构建科学、规范和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财政预算绩效指标评价体系,逐步对属地中央单位部门预算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绩效评价,达到“预算有目标、执行有监控、事后有评价、评价有反馈、反馈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模式。
树立底线思维,强化地方财政运行情况的监控预警
针对金融风险、财政风险等经济风险不断加大的趋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攻坚战。内蒙古属于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尤为重要。内蒙古专员办作为财政部派驻地方的监督机构,应牢固树立坚决不能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思维,绷紧地方财政可持续运行这根弦,以加大地方财政运行监控为抓手,严密监控内蒙古地方政府债务和社保基金运行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围绕政府债务“借、用、还”全链条,稳定、动态、准确地掌控基础数据,深入分析政府债务规模、风险趋势、分布状况,做到债务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预警、早防范。坚持常态监督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树立监督权威,防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金融风险的相互传导,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加强社保基金运行监督。高度关注政策执行情况,督促地方形成统一的保障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和经办流程,对重复参保、自行提高比例征收、自行降低缴费基数、自行提高待遇等问题严肃查处。密切跟踪资金动态,督促地方加强征缴管理,强化欠费清缴工作,坚决杜绝挪用基金问题发生,规范支出户核算管理,保障正常发放。加强扶贫、社保、环保等领域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扶贫资金、社保资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重大公益性和重要社会影响的财政支出项目重点开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
注重监管服务,助力财政中心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专员办是财政部职能在地方上的延伸,既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财政改革大局,又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推动改革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促进中央重大财税改革和政策落实,全面提供基层的基础数据,及时准确反馈实施情况,为相关政策完善和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做实做细服务两会代表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是财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和重要政治任务。专员办要积极推进与驻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见面沟通,向代表委员报告财政工作,宣传财政政策、及时收集建议并向财政部反馈。注重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财税政策、财政热点、民生焦点等问题,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结合驻地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专题调研。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关注地方财政收入变化趋势,合理分析收入的规模、结构、变化以及影响因素、存在困难等,客观判断地方财政保障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及时掌握地方财政特别是基层财政运行情况,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梳理,上报地方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责任编辑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