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2 作者:云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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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新时期,云南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管理范围逐步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评价结果逐渐成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独具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形成。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监督评价、预算公开和结果应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成为深化云南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发力点。
完善制度 构建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
按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体系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先后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省级部门发布预算绩效年度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办法,通过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类财政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全面系统规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省、州、县层层审核、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新时期,云南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管理范围逐步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评价结果逐渐成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独具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形成。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监督评价、预算公开和结果应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成为深化云南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发力点。
完善制度 构建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
按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体系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先后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省级部门发布预算绩效年度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办法,通过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类财政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全面系统规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省、州、县层层审核、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抓住关键 实现绩效目标全面审核批复
预算绩效目标既是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也是预算执行中开展绩效跟踪的主要对象,还是预算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云南省抓住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这一关键环节,为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编制预算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省财政厅着力构建“规划约束、目标引领、总额控制、绩效引导、计划保障、管理推进”的预算编审体系,全力提升预算编制和管理绩效。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编审体系,在实现所有项目都按要求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基础上,省级各部门在预算编制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了预算编制环节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
二是对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全面审核。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对部门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全面审核,逐项提出项目绩效目标修改完善建议,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厅内各相关处室密切配合,分别对绩效目标进行要素审核和合理性审核,并由部门预算管理处对本处所管理的专项资金和联系部门的绩效目标承担具体的指导、审核、修改完善和管理职责,对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进行审核,确保了上报人代会审议的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合理。
三是绩效目标首次上报省人代会审议。2017年,云南省本级首次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上报省人代会审议,通过绩效目标表清晰、客观反映财政资金的“花钱效果”,从行动上贯彻落实《预算法》,提升了上报人代会审议预算的完整性。
四是全面批复项目绩效目标。省人代会审议通过省级预算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作为部门预算批复的组成内容批复省级各部门。绩效目标批复后,随同预算资金一同下达资金使用单位或下级财政,作为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使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精心组织 做优做实财政绩效再评价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大绩效再评价覆盖面。2017年,省级开展40个项目绩效再评价,较2016年的31个项目增加9个,增幅29%。首次将省级3支政府投资基金纳入评价范围,对基金的政策目标实现情况和投资运营情况开展绩效评价。2017年的再评价为近年来财政绩效再评价覆盖范围最广的一年,项目和部门更具代表性和影响力,资金总量、项目总量、涵盖范围和涉及部门均有较大幅度的扩展。
二是强化评价过程管理。择优选取公开招标的中介机构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就绩效再评价政策和相关业务开展培训,明确各部门再评价的工作要求,建立被评价部门、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负责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绩效再评价工作。制定绩效再评价总方案和细化方案,确定绩效再评价的工作步骤。对绩效再评价的调研提纲、实施方案、评价报告等共性工作资料和共性评价要求进行规范统一。省财政厅相关处室亲自参与各绩效评价小组的实地评价工作,对评价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是绩效再评价报告首次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参阅。2017年,省财政厅首次将2016年度3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参阅材料,随同2016年度财政决算报告一同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以更加全面地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更好地反映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接受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再评价报告内容涉及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等方面,通过对财政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4个方面进行全过程评价,让公众实实在在地看到财政资金的产出、效果以及公众的满意度,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提高财政预算绩效与支出结果的契合度,做到花尽量少的钱,办尽量多的事。
不断探索 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机制
一是实行绩效目标的前置评价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云南省本级预算编审体系设置绩效分值,从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目标相符、绩效指标是否全面、绩效指标是否量化可说明和项目是否具备相应的绩效管理办法等方面,评价预算申报的绩效情况,将绩效目标审核得分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前提,绩效评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的项目的不予安排预算,确保申报预算时的项目绩效质量。
二是实行绩效自评工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省级部门绩效自评范围已扩大到跨年度实施或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和省财政预算安排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所有一级项目。除涉密部门外,所有省级预算部门都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省财政厅通过“综合评分法”对各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自评进行审核评分,评分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入库评审的调整系数,应用于部门预算的编制,切实将部门自评工作开展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促进部门加强管理和提高资金绩效。
三是实行绩效再评价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对绩效再评价中发现的挤占挪用资金、结余资金较大、绩效不高、效益不好的项目,采取扣减2018年预算安排的方式,共扣减预算9亿元,为近年来预算绩效结果运用扣减预算最多的一年。将绩效再评价发现的问题反馈被评价部门,要求相关部门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绩效再评价结果作为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改革和完善相关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以绩效评价报告为基础,选取10个部门开展分部门发布绩效报告工作,督促部门将预算绩效报告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促绩效改革。
筑牢基础 强化绩效管理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机制。2016年,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机制,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结果运用三个“全覆盖”。
二是开发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与现行部门预算编制系统无缝衔接,覆盖预算资金运行全过程,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率。
三是开展部门个性指标库建设,解决部门编制绩效目标工作中的困难,帮助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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