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2 作者:本刊记者|张蕊
[大]
[中]
[小]
摘要:
2017年,财政税政部门深化税制改革和立法,相机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务实开展税收对外交流合作,不断完善税政基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增值税改革深入推进。巩固和扩大营改增成效。密切跟踪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多渠道搜集试点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试点政策。在营改增试点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以法律规范巩固试点成果。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基础上,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货物的适用税率由13%降至11%。
水资源税改革不断深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至北京、河南等10个省(区、市),并持续加强对试点地区工作指导,跟踪分析改革试点运行情况,督促改革实施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试点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基本成型。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研究起草了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方案。
推进税收立法进程
烟叶税和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
2017年,财政税政部门深化税制改革和立法,相机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务实开展税收对外交流合作,不断完善税政基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增值税改革深入推进。巩固和扩大营改增成效。密切跟踪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多渠道搜集试点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试点政策。在营改增试点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以法律规范巩固试点成果。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基础上,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货物的适用税率由13%降至11%。
水资源税改革不断深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至北京、河南等10个省(区、市),并持续加强对试点地区工作指导,跟踪分析改革试点运行情况,督促改革实施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试点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基本成型。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研究起草了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方案。
推进税收立法进程
烟叶税和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立法取得重大进展。《烟叶税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耕地占用税法草案和车辆购置税法草案提请国务院审议。
积极推进资源税等立法工作。资源税法草案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推动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立法。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开展税法实施条例起草工作,在征求中央有关部门、省级财税和环保部门、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积极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研究工作。梳理和归纳地方立法情况、问题、难点和经验。同时,认真开展国际比较研究,通过多种渠道分析和借鉴主要发达国家非税立法经验。
提升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以涉企收费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万亿元减税降费措施。其中,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体现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许可类、检验检测类、登记检索类、监督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不合时宜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停征了环境监测服务费等43项收费;降低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等7项收费标准;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3项基金和附加;扩大残保金免征范围并设置征收标准上限;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2项基金标准;“十三五”期间授权地方自主减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2项基金。此外,推动地方自主清理政府性收费。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推动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费率、网络提速降费、降低物流成本、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圆满完成了国务院确定减税降费万亿元目标。
创新清单管理方式,实行“一张网”标杆管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和立项审批权限,在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分级编制、分级管理、分级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搭建“一张网”公示平台,集中公布了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现对中央和各省(区、市)各部门收费项目全覆盖。同时,建立“一张网”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地方收费目录清单和“一张网”无缝对接。目前,“一张网”管理模式已复制推广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等领域。
建立乱收费投诉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配合国办督查室,依托“一张网”平台,在中国政府网开设“投诉信箱”,统一接收社会各界对乱收费问题的投诉。同时,制定了财政部乱收费投诉处理工作内部操作规程,明确登记、受理到查处、问责及汇总上报等各环节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开展国际税收交流合作
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协调和规则制定。充分履行BEPS承诺和工作职责。参加BEPS包容性框架大会和指导委员会会议以及各主要工作组会议,参与国际规则研究和制定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积极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评估我国加入《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BEPS的多边公约》的可行性及各条款的评估意见,同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同签署了多边公约。推动税收透明度情报交换取得重要进展。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并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为2018年自动情报交换做好准备。参与研究纳入受益所有权概念的专项情报交换审议标准和办法,为我国接受第二阶段同行审议做好准备。牵头应对欧盟税收不合作辖区名单的识别和回应工作。破难题、求共识,推动数字经济征税规则制定。充分利用数字经济工作组会议和双边会谈等场合,引导数字经济规则制定朝向于我国有利的方向发展。积极应对OECD有害税收竞争审议。会同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认真准备了应对方案,数十次与秘书处沟通我高新技术企业税制的特点,最终论坛经审议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给出“无害”结论,维护了国家税收利益。
积极参与全球税收治理和国际税收交流合作。参与G20国际税收议题磋商工作,切实维护我国税收权益。认真研究议题和磋商对案,派员全程参与现场磋商,力促公报充分体现我方对案,圆满完成磋商任务。积极设计金砖领导人会晤成果,推动建立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机制。高度重视并反复设计了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成果,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协调各方意见,税收成果成为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的重要成果。同时,与巴西就成立中巴税收联合工作组达成意向并起草了合作备忘录草案。认真做好投资协定谈判和对话磋商等工作。参加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英、中法高级别财经对话、中巴税收问题联合工作组等机制,加强国际税收政策交流。
夯实税政工作基础
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政策调研和课题研究。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赴辽宁等多个省市对典型企业开展调研,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调研,对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进行调研。开展课题研究。启动世界银行“现代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项目。邀请OECD和IMF等国际组织就完善增值税制度来华进行专题研讨。对《世界银行营商报告2017》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
指导推动地方和专员办开展税政工作。组织召开全国专员办税政监管工作座谈会,以进一步加强与专员办的精准对接,更好发挥专员办税政监管职能。推动地方财政和专员办的税政工作,请地方财政部门和专员办开展营改增运行情况调研、金融业营改增税负核查、增值税先征后退、即征即退政策的核查等工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