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何志婵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交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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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随之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和能源问题,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发展新能源汽车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优势、实现我国从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我国“十三五”和“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都明确将新能源汽车列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来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已从培育期进入到快速成长期,在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占有一席之地。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核心技术落后,产业竞争力不容乐观。新能源汽车电池所需高端材料尚依赖进口,控制器基础硬件等核心关键零部件自主化能力不强,产业化过程中面临动力电池寿命短、续航里程短、环境适应性不足等核心技术问题。与传统燃油车相比,其技术稳定性、安全可靠性仍需提高。
充电基础设施滞后,用户体验不佳。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目前我国车桩比为4:1,用户充电不够便利,全面互联互通何时达成尚存疑虑,离我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建设目标还有很大...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随之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和能源问题,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发展新能源汽车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优势、实现我国从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我国“十三五”和“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都明确将新能源汽车列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来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已从培育期进入到快速成长期,在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占有一席之地。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核心技术落后,产业竞争力不容乐观。新能源汽车电池所需高端材料尚依赖进口,控制器基础硬件等核心关键零部件自主化能力不强,产业化过程中面临动力电池寿命短、续航里程短、环境适应性不足等核心技术问题。与传统燃油车相比,其技术稳定性、安全可靠性仍需提高。
充电基础设施滞后,用户体验不佳。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目前我国车桩比为4:1,用户充电不够便利,全面互联互通何时达成尚存疑虑,离我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建设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充电基础设施的滞后,已给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压力。
规模生产能力差,购置成本偏高。由于新能源汽车研发及车用电池成本较高,且目前的生产企业并不具备规模化生产的条件和能力,导致新能源汽车销售价格要远高于传统燃油汽车,致使其在价格竞争中处于劣势。
鼓励政策还不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行成本较高。在补贴环节上,我国目前仅对新能源购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环节进行补贴,后续的运营、维护成本、人员培训成本等均未列入补贴,在目前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成熟、车辆故障率偏高、运行效率偏低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运行成本较高。
推动新能源汽车事业快速发展的财政政策
加大研发环节支持力度,突破核心技术瓶颈。一是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关于新能源汽车合作研发项目上设立专项补贴,以激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突破新能源汽车技术上的研发难题,从而促进新技术更快地形成和投入生产。二是鼓励加强国际合作,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投身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的时间更早,积累了大量技术和运营经验,应鼓励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积极加强合作,探索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发展路径,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三是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尤其是动力电池的补贴力度,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关键,应引导创新主体协同攻关,集中资源在充电电池技术方面突破瓶颈,努力开发高能量密度、高可靠性、安全的电池。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推广应用环境。充电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是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广的前提条件,建议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地方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保障。一是对中西部地区降低补助门槛并给予倾斜照顾,并提高对中西部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奖补标准,逐渐缩小其与重点省市奖励标准之间的差距,直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的奖励标准。二是扩大对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的补贴形式,综合运用财政投融资、税收优惠、BOT模式以及PPP模式等多种方式进行激励,以提高基础配套设施的提供数量。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产业。一是建议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积极推动社会融资及设立融资担保基金的方式,引入政府投资平台和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和参与主体,共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二是建议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投基金,鼓励各相关省(市、自治区)区设立配套资金,主要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整车及相关服务业,重点关注“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中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成果,支持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链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三是建议开展新能源汽车科技型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拓展车企无形资产的融资渠道,发挥科技创新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引导车企依靠内生动力快速发展。财政补贴政策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应充分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建议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普惠政策加快向辅优辅强的政策转变,提高进入新能源汽车推荐车型目录的标准和条件,对现有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提高补贴产品的先进性水平,上调财政补贴门槛,完善补贴标准,且补贴标准应在弥补成本差价和促进技术创新上实现基本平衡,健全监管体系,并建立市场化的发展机制。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企业研发回报率。一是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对有市场前景的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的新技术、新产品,实行首购政策,在确定的采购项目预算审批过程中,要优先安排采购这类创新产品的预算,由各级财政批准后再由相应级次的政府采购办实施采购。二是优化采购目录评标方法,应优先在评定标准中考虑自主品牌的新技术、新产品,如果是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评标,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基本条件下,应优先采购我国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并根据市场竞争程度和科技含量等因素,对我国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三是在政府采购目录中,不断增加我国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的新技术、新产品或服务的采购项目,为自主创新成果创造稳定的市场空间。同时,要加强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实施相关采购要求的,财政部门应视情况拒付采购资金,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对违反执行规定的部门予以处理,强化监督力度,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加大税收优惠,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一是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大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力度,制定比普通高新技术企业15%更低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比如降低到10%,或者根据企业新能源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的生产规模制定差别税率,生产规模越高适用越低的企业所得税,以此激励企业扩大生产。二是完善加速折旧的规定,由于新能源汽车企业大多涉及新技术、新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也相对较快,因此应放宽现有税法的折旧年限,规定可在更短时间内提取折旧。三是由于新产业企业产品从研发成功到实现经营利润的时限较长,且初期的利润稳定性较差,应延长亏损弥补期限。
加强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撑企业快速发展。一是制定针对新能源汽车维修站的建设及专业维修人才培养的补贴政策,增加全国各地区新能源汽车维修站和维修人员的数量,解决新能源汽车维修难的问题。二是支持高校、中职院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校、中职院校与新能源汽车企业进行实质性对接,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产业发展优势和学校资源优势。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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