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财政部农业司
[大]
[中]
[小]
摘要:
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是中央着眼全局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实施了一系列涉农资金管理改革的相关试点。2013年以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在省、市、县多个层面先后开展。各试点地方结合本地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既探索积累了创新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经验,也有力保障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农业农村重大任务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地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以及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有关精神,近年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开展多项试点。总的来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相关试点进展较为顺利,但也面临不少问题,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是中央着眼全局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实施了一系列涉农资金管理改革的相关试点。2013年以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在省、市、县多个层面先后开展。各试点地方结合本地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既探索积累了创新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经验,也有力保障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农业农村重大任务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地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以及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有关精神,近年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开展多项试点。总的来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相关试点进展较为顺利,但也面临不少问题,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长效机制。
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稳步开展
近年来,中央财政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上下联动、逐步推开”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积极稳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一是支持地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整合统筹。主要是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计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推进整合,一般不触及现有体制机制,不突破现有资金管理制度。包括以县级为主推进整合、以项目和规划打造资金整合平台等。二是探索从中央财政预算编制环节推进整合。多次开展清理整合,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进行归并,涉农转移支付项目的个数大幅度减少。与此同时,主动下放项目审批权限,把涉农转移支付具体支持项目的选择决策权下放到省,并鼓励省里将权力下放到县。
在研究推动中央层面涉农资金整合的同时,中央财政还积极采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探索多个层面、多个维度、多种平台、多种路径的整合创新。一是在省、市、县三个层级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2013年以来,根据国务院部署,支持黑龙江省实施“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充分赋予黑龙江省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下达的相关涉农资金的权力和空间。2016年,在总结试点第一阶段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黑龙江省“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意见》,明确2016—2017年按照“大专项 +工作清单+集中下达”模式,实施“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第二阶段试点任务。同时,联合国务院八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市县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的意见》,选择广东清远作为地级市试点,江苏新沂、河南兰考、湖南南县作为县级试点,于2016—2017年探索实施适当放权、大类统筹、任务清单的整合模式,促进合理划分各级支农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优化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二是从点、线、面三个维度探索改进涉农资金管理有效模式。在2015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先后启动实施了一系列试点工作。点上,财政部联合发展改革委选择江苏、山东、河南、四川4省开展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试点期为2015—2017年。各省结合实际提出改革任务和需要中央层面授权的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批复确认。线上,2015年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在湖南省开展试点,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进行整合使用。面上,2016年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部署启动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2017年在所有贫困县全面推开,围绕脱贫攻坚任务推动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
试点成效初步显现
各项试点启动以来,有关地区高度重视试点工作,通过领导高位推动、建立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和加强组织保障等措施,切实抓好试点的方案设计、组织部署、任务落实、考核监督等相关工作,同时大胆创新涉农资金管理的体制机制,探索试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试点工作有力有序稳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一是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得到再创新。与过去“拼盘式”、“捆绑式”整合相比,由于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度,试点地区积极构建了更加统一高效的整合工作机制。比如山东、湖南、河南等省对相关涉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编制、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统一时间部署,有效解决了以往政策要求不一、管理程序各异、时间步调不一致的问题。广东清远实行“一池一库六类别”整合模式,将相关资金注入同一个资金池,纳入同一个项目库,真正做到了一个龙头放水、一个声音向下。二是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得到再完善。目前多数试点地区已经按要求制定完善了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制度,如河南印发了《河南省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整合范围内相关资金的编制、分配、下达、评价等环节予以了统一规范。广东清远在保障完成上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明确相关资金不再适用原来的管理办法,并出台了《清远市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作为新的依据。三是涉农政策体系得到再优化。一些试点地区在推动执行环节整合的基础上,同步开展编制环节的整合,促进了涉农项目的优化设置和涉农政策体系的健全完善。如江苏将59项省级涉农专项整合为六大类,每个部门原则上不超过3个。四川将省级涉农专项由27个归并为12个,每个部门不超过2项。
(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成效明显提高。一是实现了涉农资金的集约使用。在更加高效的整合机制推动下,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较大提升。如河南省统筹涉农资金5.2亿元,支持9个试点县集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山东省整合10余项资金10.77亿元,支持138个县整建制地推进了粮食、渔业、畜牧等产业发展。兰考县整合涉农资金2.7亿元用于脱贫攻坚,为提前完成脱贫摘帽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放大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部分地区不仅在财政资金内部开展整合,还把整合延伸到金融和社会资本,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如四川通过搭建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平台、推广农业PPP模式、建立基金等方式,探索建立了财政金融互动支农机制。广东清远专门制定涉农资金整合配套融资方案,围绕919个美丽乡村建设整合资金,并向农发行扩大融资,可以发挥4-5倍的撬动作用。三是加快了涉农资金的执行进度。山东根据4个平台整合资金规模,提前做好下一年度项目储备,确保了资金一到位即可下达。河南将2017年预计可整合的资金全部提前下达试点县,并要求试点县提前组织编制年度方案,既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也为县级全盘整合创造了条件。
(三)探索推动了支农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除黑龙江和1市3县在试点政策上明确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整合模式外,江苏、河南在结合实际自主制定省级改革任务时,也自发采取了类似的管理方式。根据地方反映,“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有利于理顺中央、省、市、县各个层级在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上的职责,是在支农领域探索划分各级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有益尝试和重要实践支撑。同时,通过下放权限、落实权责,既是对县级政府的“松绑”,也是对县级政府的“加压”,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县级政府支农的统筹能力和承接能力。
继续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
尽管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性约束,仍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从试点运行情况看,还存在不同地区改革深浅不一致、不同部门认识不一致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体制机制上下力气,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为长远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提供制度保障。
2017年8月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财政部联合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 李艳芝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