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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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广州市自2009年首度公开部门预算以来,始终秉持“勇于探索、先行先试”的改革精神,积极打造“透明预算”和“阳光财政”,有序推进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公开,取得了丰硕成果。
2009年,广州首开全国部门预算公开的先河,在部门网站上公开了市本级114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这是国内第一次将政府预算“账本”完全“晒”出来,由此拉开了全国部门预算公开的帷幕。2012年,广州实现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统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要求,明确了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规范市直部门决算公开文本格式,实现了从预算信息公开向决算信息公开的跨越。2013年,广州实现了市、区(县)、镇(街)三级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市本级“三公”经费公开单位由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扩大到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等非政府系列的部门(机构),公开范围从市本级扩大到全市12个区(县级市)、164个街镇。2014年,广州市建立起“全口径”预算编报制度,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五本预算一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实现政府所有收支预算均向同级人大...
广东省广州市自2009年首度公开部门预算以来,始终秉持“勇于探索、先行先试”的改革精神,积极打造“透明预算”和“阳光财政”,有序推进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公开,取得了丰硕成果。
2009年,广州首开全国部门预算公开的先河,在部门网站上公开了市本级114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这是国内第一次将政府预算“账本”完全“晒”出来,由此拉开了全国部门预算公开的帷幕。2012年,广州实现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统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要求,明确了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规范市直部门决算公开文本格式,实现了从预算信息公开向决算信息公开的跨越。2013年,广州实现了市、区(县)、镇(街)三级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市本级“三公”经费公开单位由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扩大到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等非政府系列的部门(机构),公开范围从市本级扩大到全市12个区(县级市)、164个街镇。2014年,广州市建立起“全口径”预算编报制度,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五本预算一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实现政府所有收支预算均向同级人大报告并公开。首度公开会议费预算及11个项目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2015年进一步扩大了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首度公开了各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和项目绩效目标表,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向财政编报部门预算的单位。2016年进一步细化了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市本级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公开范围从原来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扩大到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属下的十二项行政性经费支出明细预算。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促使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完善预算编制是做好预决算公开的基础。广州财政预决算公开成功的基础在于多年来广州市财政部门在部门预决算编制上的精耕细作。从2001年起,广州市本级财政部门即选择市科技局等5个单位试编部门预算并提交人大审议;到2008年,市本级110多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包括一般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部提交人大审议;2013年,市本级开始单独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一并提交市人大审议,并将“三公”经费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独申报和批复;2014年增加编报社保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从而实现涵盖政府所有收支预算均向市人大报告。可以说,市本级部门预决算编制的日益完善、规范和细化,为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制度先行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从2009年开始,广州财政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在领会、执行中央、省关于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范本,细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群众对于财政信息的知情权。不断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区、县级市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一系列要求。此外,广州还加强了包括会议费、差旅费、误餐费、“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建设,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精细服务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预决算公开的主要矛盾是公开信息的详尽程度难以满足公众要求,且专业性较强。为此,广州财政根据工作实际逐年丰富公开内容,如2012年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13年推进公开区(县)、镇(街)“三公”经费预决算;2014年首度公开会议费预算和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2015年公开了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和项目绩效目标表;2016年增加公开了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属下的十二项行政性经费支出明细预算。同时,使公开内容尽量做到通俗易懂。公开表述尽量减少专业词汇,多用图表、数字及通俗直白的语言进行表达,增加公开内容的可读性,方便公众了解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注重加强与媒体沟通协调。预决算公开前,市财政、宣传部门主动与媒体沟通,发布新闻通稿,解答媒体关心的问题,正面引导媒体的报道,保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过多年探索和努力,广州已基本实现财政信息(含财政预决算信息、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全口径、全范围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并在公开的时间、范本、内容、形式、程序上实现“五统一”。
一是实现了全口径预决算信息公开。广州从2014年开始建立全口径预算编报制度,迄今已经实现一般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五本预算全部提交市人大审议并公开。
二是基本实现了全范围预决算信息公开。目前,在公开范围上,广州已经实现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以及所有向财政编报部门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的全范围公开;在公开级次上,实现了市、区、镇(街)三级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
三是实现了公开内容的不断细化。政府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公开到“三公”经费总额和分项金额(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购置费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人数和前往地点、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公务接待人次等情况。实现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政府性债务余额向社会公开。
四是实现了公开时间、范本、内容、形式、程序的“五统一”。统一公开时间,市直预算部门均在统一时间公开部门预决算;统一公开范本,各部门均须按范本公开部门预决算;统一公开内容,广州除按上级要求统一公开“规定动作”内容外,还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统一增加“自选动作”公开内容;统一公开形式。各部门预决算信息除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外,还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开;统一公开程序,市直预算部门均须公开部门预决算;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须报同级保密部门审定后书面送市财政局备案,并在公开中予以剥离。
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对规范广州财政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各级政府部门更加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用财的水平,并使广州“阳光政府”的形象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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