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廖朝明 本刊记者 周国 特约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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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财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克服省级财政自有财力规模较小、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等困难,综合采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累计投入资金639亿元,在全年总支出中的占比始终保持在8%以上,初步形成了较完备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其中: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77.25亿元,有力保障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小财政扛起大生态
青海是财政小省,但又是生态大省。为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和省委“四个转变”新思路落到实处,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青海财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生态保护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统筹协调省、州、县三级财力,采取盘活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券、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等多种方式,累计投入各类财政资金639亿元,年均增长12.6%,全力支持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在自有财力规模小、民生保障任务艰巨、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坚持自我加压,主动克服困难,在优化支出结构上想办法,在财力安排上,除保障民生等刚性支出外,优先集中财力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财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克服省级财政自有财力规模较小、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等困难,综合采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累计投入资金639亿元,在全年总支出中的占比始终保持在8%以上,初步形成了较完备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其中: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77.25亿元,有力保障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小财政扛起大生态
青海是财政小省,但又是生态大省。为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和省委“四个转变”新思路落到实处,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青海财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生态保护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统筹协调省、州、县三级财力,采取盘活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券、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等多种方式,累计投入各类财政资金639亿元,年均增长12.6%,全力支持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在自有财力规模小、民生保障任务艰巨、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坚持自我加压,主动克服困难,在优化支出结构上想办法,在财力安排上,除保障民生等刚性支出外,优先集中财力支持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77.25亿元,与十七大同期相比,增长了4.7倍,与中央财政投入增幅比,省级财政投入增速是中央财政投入增速的8倍多,全省生态环保类财政资金在全年总支出中的占比始终保持在8%以上,初步形成了较完备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在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下,生态补偿机制、三江源一二期工程、草原生态奖补和祁连山、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等34类生态项目和山水林田湖、节能降耗减排、湟水河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23类环保项目顺利推进。
在集中财力支持生态保护的同时,青海财政全力以赴做好支撑保障工作,做到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部署到哪里,财政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一是支持重大工程建设。下达资金27.2亿元,支持实施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生态保护建设、环青海湖综合治理、重点湿地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全面支持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有效遏制草地退化趋势,提高湿地生态功能,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下达专项资金13.2亿元,对2515个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进行了整治,覆盖全省54%的县(区、市),玉树州、果洛州实现全州覆盖,受益农牧民175万人。下达资金103.8亿元,落实完善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重点支持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等生态工程,促进林业湿地生态可持续发展。二是突出支持污染防治行动。加大对木里等重点生态环境整治和水、气、重金属防治工作,下达专项资金5.3亿元,用于木里矿区、西宁市大通煤矿等一批重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下达水污染专项资金20.5亿元,加大对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实施克鲁克湖、龙羊峡水库、李家峡水库及黄河源湖泊群等生态保护项目,发挥维护了黄河上游和西北地区环境安全的屏障作用;下达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8亿元,支持东部城市群城市道路扬尘等控制,强化人工增雨、洒水和喷雾抑尘措施,支持对黄标车淘汰和油气回收改造,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下达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7.7亿元,实施原海北化工厂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示范等重点项目,完成重金属规划治理项目97个,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均实现规划确定的终期考核目标。三是持续支持推进家园美化行动。下达专项资金13.98亿元,对重要交通干线、城乡结合部、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等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治,整治区域环境净化美化和秩序化水平显著提升。下达资金27.8亿元,支持全省农牧区垃圾处理和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四是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整合园区内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累计下达资金6.9亿元,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生态保护
在积极支持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同时,省财政注重发挥财政的统筹综合协调等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加快推进生产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一是注重指导地方财政支持生态保护,督促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注重发挥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引导性补助等体制机制的作用,统筹协调省、市(州)、县三级财力,加大支持力度。如在安排2016年度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时,把切块保障全省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事项作为特殊性因素予以支持,并明确要求各地保障落实好本级的支出责任,确保财政补贴补到实处、环保项目正常运营。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全省8个市(州)财政部门累计投入生态环保类资金39.77亿元,各县(市、区、行委)级财政累计投入生态环保类资金48.57亿元,在基层财政普遍面临着“保工资、保基本、保运转”压力的严峻形势下,充分体现了各地财政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支持。二是积极支持环保部门提升执法能力。下达资金5亿元,重点支持环境保护综合信息化建设、生态环境重点区域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全省空气、饮用水水质监测站等项目建设。同时,对市(州)环境监察执法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有力保障了环境保护部门正常运转,显著提升了基层环保部门的执行能力。三是坚持用生态保护优先理念支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遵循“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算好“绿色账”,走好“绿色路”,打好“绿色牌”的要求,在环湖、青南地区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和旅游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发展新兴战略产业、清洁能源、生态农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生态美好、经济发展、百姓富裕的有机统一。
积极构建绿色循环经济支撑体系
在全力支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同时,青海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十八大以来累计投入资金51.24亿元,大力支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等绿色新兴产业,发展循环低碳经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是支持培育绿色新兴产业发展。下达资金5.9亿元,用于支持金属合金、新型化工、锂电、光电、先进钢铁等新材料产业发展,大力推广和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动产业发展从过度依赖资源开发向绿色产业发展迈进。二是大力支持企业节能降耗。下达资金5.89亿元,以化工、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广固体废物减量化、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环保技术,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实现企业绿色生产。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下达资金3.78亿元,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等园区加快推进循环化改造,推广水循环利用、废渣资源化等新工艺、新技术,形成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园区产业上下游对接、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循环发展格局,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四是大力发展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下达资金18.37亿元,用于支持太阳能建筑应用示范及无电地区光伏电站建设,不断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使用比率,引导建立与绿色、低碳、循环相适应的绿色消费模式。五是支持稳步化解过剩产能。下达资金5.18亿元,用于支持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落后产能平稳有序退出,加快推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六是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下达资金12.21亿元,用于支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等项目建设,通过对外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辅助设施进行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实践证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并非负相关,而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提升。在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在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向生态保护和绿色经济发展聚焦优化下,全省生态环境、绿色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出现了可喜的积极变化。
一是全省生态环境取得明显成效。随着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等一大批重点生态工程的顺利实施,以及草原、森林、水、土、气等各项保护防治资金的落实,长江、澜沧江出省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一类;黄河干流、黑河出省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二类;森林面积、草地面积、水体和湿地面积增加,荒漠面积减少;空气质量显著提升,重点城镇扬尘污染得到控制,各项大气环保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天更蓝、水更清、树更绿,环境更优美,对内实现了“早日还青海人民一条清澈的母亲河”承诺,对外确保了一江清水向东流,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二是绿色经济引领全省发展的趋势正在形成。在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理念指引下,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支持重点向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在深刻转变,新经济、新动能和增长点正在积聚,绿色经济在GDP中的比重稳步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绿色经济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趋势正在加速形成。三是财政自有收入质量和规模实现双提升。一方面,全省资源类税收在自有收入的比重大幅下降,钾肥、光伏等清洁能源税收在稳步提升,锂电池等新能源、新材料对税收的贡献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在绿色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在严格落实国家普遍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全省自有收入仍然实现了稳步增长,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十八大以来,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同口径平均增长11.7%,高于中央补助收入增幅3.8个百分点。2016年,以全省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为支撑的制造业和相关三产实现税收收入176亿元,占全省税收总收入的58.3%,较2015年分别增加19亿元,提高了7.1个百分点。四是农牧民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大幅提高。随着异地办学奖补、燃料补助、生活补助、生态管护岗位等各项生态补偿政策有效落实,三江源区贫困户受益生态管护岗位全部脱贫,农牧民纯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广大农牧民充分享受到生态保护政策红利,保护生态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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