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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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强力推进,以《江西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顶层设计,围绕规范预算管理、推进税制改革、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三大重点,四年来共牵头实施了69项改革任务,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改革成果丰硕
为促进各项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2014年,江西省财政厅着手研究制定《江西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经反复修改和广泛征求意见,2015年3月经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总体方案以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推进税制改革、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为三大重点,探索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围绕这一总体方案,江西省财政厅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在财政部的大力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念,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2014年—2017年,省厅共牵头实施了69项改革任务,配合实施了82项改革任务。前三年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共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126件,其中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31件,以省财政厅名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强力推进,以《江西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顶层设计,围绕规范预算管理、推进税制改革、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三大重点,四年来共牵头实施了69项改革任务,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改革成果丰硕
为促进各项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2014年,江西省财政厅着手研究制定《江西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经反复修改和广泛征求意见,2015年3月经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总体方案以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推进税制改革、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为三大重点,探索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围绕这一总体方案,江西省财政厅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在财政部的大力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念,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2014年—2017年,省厅共牵头实施了69项改革任务,配合实施了82项改革任务。前三年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共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126件,其中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31件,以省财政厅名义出台86件,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9件。
改革成效显著
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将中央财税体制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与江西实际有机结合,形成了既落实中央部署又发挥江西特色的改革举措。一系列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显著的改革成果。
(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印发《关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全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7项重点工作和24条具体改革措施;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结转资金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印发《关于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逐年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省对县市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对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和使用等七个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制订《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实施暂行办法》,初步构建了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框架,完善健全了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测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4年—2015年共清理收回存量资金202.4亿元,推进资金统筹使用。
(二)税制改革全面落实。逐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2013年全省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农业实施“营改增”改革,随后逐步扩围至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2016年“营改增”为全省企业减负170亿元;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2014年起在全省范围内陆续对煤炭资源税、稀土、钨、钼资源实行从价计征改革。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涉及江西省铁矿、金矿、铜矿等26种资源品目,通过实施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实现资源税平稳增长。认真开展环境保护税地方配套立法,目前已制订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报省政府审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后实施;制定《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成为全国第三个为税收保障立法的省份,为保障全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突破。制定《江西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理顺省以下财政体制,调动地方发展积极性;研究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结合全省实际,2017年5月代省政府草拟了《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并征求市县政府和省直部门意见,目前正在梳理有关意见建议,待进一步完善后呈报省委、省政府审议;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全面启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改革。
改革亮点纷呈
(一)“财园信贷通”纾解企业融资难。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江西省于2013年5月制定出台了“财园信贷通”融资政策,由省财政、工业园区、银行三方合作,帮助省内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贷款,即省财政与工业园区管委共同存一笔贷款风险补偿金给合作银行,银行按照补偿金金额的8倍安排贷款总额度,给园区内外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率、一年期以内、单户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财园信贷通”实现了全省工业园区全覆盖,园区规模以上企业90%获得了财园信贷通贷款支持。从2013年8月至2017年7月,省财政统筹安排29亿元财政资金,加上地方财政安排29亿元,合计58亿元财政资金,累计撬动银行贷款1232亿元,帮助全省3万户次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财园信贷通”破解了三大难题,一是解决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问题,发挥了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改变无偿支持模式。二是解决了银行风险问题,省财政和工业园区管委会按1:1比例拿出贷款总额八分之一的资金注入风险资金池,如出现风险,从风险补偿金中予以代偿。同时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把关初审,批量推荐中小微企业给银行,解决了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银行风险;三是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企业社会诚信体系难建立的难题,凡申请贷款的企业,必须健全财务制度。
(二)省级专项资金改革取得多项突破。近年来,江西省在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上出台多项举措。一是“做减法”,清理归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4年出台《清理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方案》,至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数量由332项压缩调整为39项,资金规模由889亿元压缩至167.2亿元。二是“做加法”,统筹整合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选取部分现有专项资金,统筹部分比例,按照“各计其功”的原则,集中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项目建设。三是“做乘法”,发挥杠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倍数。2016年“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分别发放贷款438亿元、123亿元,1.03万户企业和6.4万户农业经营主体受益。同时省财政整合资金200亿元、吸引社会资本800亿元成立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将形成3000亿元规模的省级产业引导基金集群。
2017年,以规范资金分配为突破口,通过“减事、减权、减钱”,切实强化省级宏观管理。一是实行“两个一般不”,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二是实施清单管理。除涉密专项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管理办法、资金分配结果、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等信息在省财政厅和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探索“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资金分配以因素法为主,切块下达,不再分列具体领域,具体任务由业务主管部门以清单的方式明确。
推进财税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厅务会、办公会多次研究部署改革工作,厅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制定重大项目改革方案,经常过问改革进展,解决遇到的问题,指导改革深入推进。二是强化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改革工作计划,建立改革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和牵头处室,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实施销号制度。三是加强机构建设,优化职能配置,成立厅财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策法规处,并配备两名干部负责改革工作。四是强化沟通联络,厅领导多次带队赴财政部汇报工作,及时掌握中央改革最新动态;加强与有关省份和省直部门的沟通联系,吸收先进经验和做法。五是反馈改革成果,及时向省委深改组报送改革信息、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果,加大宣传解读,通过门户网站设立专栏、编发《财税改革动态专报》、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各大主流媒体广泛报道等形式宣传改革成果,推广改革经验。
(二)谋划方案举措,加快任务推进。一是精心制定各项改革实施方案,重点改革项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对涉及面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方案过程中均与相关部门多次会商、反复研究,重大问题召开由省政府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合理制定资源税税率,省厅组织人员赴部分市县政府和多家重点矿业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6个座谈会听取各类资源企业的意见,最后确定的税率顺利通过省政府和财政部核准,实现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双赢的效果。三是开展合法性审核,改革文件出台前均由内设法规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合规性前置审核,并通过厅务会进行集体讨论研究。
(三)落实改革举措,提高改革成效。一是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和具体举措落实情况加大检查评估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应有效应。二是跟踪评价,如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深入调查研究最为复杂的银行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情况,通过跟踪评估银行业税负变化,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三是加强指导,制定《对设区市考评细化指标的报告》,加强对市县改革的指导、培训,鼓励各地在落实好中央和省已出台政策举措的基础上,在权限范围内大胆创新。四是注重提高改革效果,财税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要确保改革符合中央和省委深化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使得各项改革举措精准有力、操作性强,能够实现预期目标。
责任编辑 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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