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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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提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指示要求。江苏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紧扣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财税体制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着力点,全力以赴促发展,积极探索谋创新,主动作为抓落实,推动全省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有力支撑。
支持聚力创新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财政的“稳定器”和“调节器”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措施为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加力增效。
(一)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落实。2016年以来,下达省以上奖补资金超过20亿元,支持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平稳推进去产能,分流安置职工约3.6万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2016年全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1070亿元,2017年预计为企业降低成本1000亿元以上。调整支出结构,支持补齐民生、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等发展短板。“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520亿元支持苏北六大关键工程建设。
(二)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一是优化省级科技专项支持方式。将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整...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提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指示要求。江苏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紧扣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财税体制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着力点,全力以赴促发展,积极探索谋创新,主动作为抓落实,推动全省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有力支撑。
支持聚力创新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财政的“稳定器”和“调节器”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措施为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加力增效。
(一)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落实。2016年以来,下达省以上奖补资金超过20亿元,支持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平稳推进去产能,分流安置职工约3.6万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2016年全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1070亿元,2017年预计为企业降低成本1000亿元以上。调整支出结构,支持补齐民生、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等发展短板。“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520亿元支持苏北六大关键工程建设。
(二)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一是优化省级科技专项支持方式。将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整合为六大专项(2017年安排约48亿元)。对科技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对公益类项目,通过无偿拨款、后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对市场导向类项目,通过普惠制方式或基金等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二是支持打造创新驱动高地。2017年省级安排苏南专项10亿元,重点投向高新区、重大科技载体等领域,大力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是支持培育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2014—2017年省财政安排14亿元,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探索“一所两制”、项目经理制等改革。四是引导企业加大技改和研发投入。出台技改综合奖补政策,“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20亿元,对省内实施技术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依据企业技改投入和新增税收贡献情况给予奖补。建立企业研发投入普惠性补助政策体系,2017年安排近11亿元,依据企业研发投入情况按5%—10%予以补助。五是支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13—2017年,省财政累计安排47亿元,围绕省定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三)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一是推进财政资金改基金。省级已设立省政府投资基金和各类专项基金共17只,省财政累计投入187.66亿元。省政府投资基金于2015年9月正式成立,截至
2017年8月底,省政府投资基金累计对外认缴出资210亿元,与40余个投资主体开展合作,发起设立或参与出资基金49只,基金总规模超过2100亿元,拉动社会投资约1900亿元。二是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构建较为完备的PPP制度体系,发挥省以上试点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推动全省PPP项目规范实施。目前,全省PPP入库项目共583个,总投资11407亿元,涉及交通、环保、教育、医疗、养老等17个领域。已有168个项目落地实施,总投资3350亿元,吸引社会投资2780亿元,民营企业参与的比例近50%。三是创新政银合作融资支持政策。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总规模近12亿元,累计撬动科技贷款超过500亿元。以“两无四有”(无担保、无抵押、有订单、有现金流、有会计核算、有纳税记录)为审贷标准的“小微创业贷”累计投放额达375亿元。
支持聚焦富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富民33条”政策,按照建机制、保基本、兜底线的思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年来全省公共财政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省级财政民生支出比重达80%。
(一)着力提高居民收入。2012—2016年省财政累计投入50.81亿元,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创业就业富民。及时足额落实社保提标、提档、提补政策,企业职工人均养老金从2011年的每月1622元提高到2016年的262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11年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2016年的115元。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超过60亿元支持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
(二)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并对拨款标准实行动态调整。2017年,江苏省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分别为700元和1000元,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全覆盖的省份。连续7年大幅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基本标准,2017年达1.2万元。2017年,在安排17亿元继续支持实施高校内涵发展四大工程的基础上,安排7亿元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
(三)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2012—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817.36亿元,年均增长14.4%。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4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60元。省财政安排15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全面落实基本药品零差价政策。
(四)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2012—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节能环保支出1254.35亿元,年均增长10.1%。实施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对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自然保护区等15类区域,按照因素法测算分配资金,并对生态保护工作成效较好的地区予以奖励。2013—2016年,省财政累计下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55亿元。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按照“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实行上下游“双向补偿”。制定出台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强化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符合江苏实际的现代财政制度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创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税制度保障。江苏省被列为2016年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受到国务院表扬激励。
(一)全面落实财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于2014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明确的23项任务已基本完成。在预算管理改革方面。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四本预算”全部报请人大批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省级中期财政规划。深化预决算公开,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税制改革方面,牵头组织协调国、地税等部门,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各项工作,实现税制平稳转换,全省试点纳税人超过118万户,2016年减税超过500亿元,减税面超过98%。开展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全省21个矿产资源品目进行了清费立税。全面落实国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和集成电路等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减税额达446亿元。在财政体制方面,根据全面营改增和央地收入划分过渡方案,调整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新体制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要求和政策导向,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促进财力向市县倾斜,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根据财政保障能力将全省市县分为六类五档,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分配与分类分档结果挂钩。健全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17年市县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增加到70亿元。在工商、质监、食药监、农村公路养护等领域积极探索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改革。在政府债务管理方面,探索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新机制,政府债务全面纳入预算管理。2016年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部署要求和财预〔2017〕50号、87号等文件精神,今年9月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规范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意见》。探索建立较为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机制,2015年在全国首家成功完成地方政府债券公开发行和置换债券定向发行。2015—2016年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705.75亿元,其中置换债券6521.05亿元、新增债券1184.7亿元。债券资金有力支持了全省各地公益性项目建设,保证了到期政府债务置换的资金需要。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政府债务在全国率先全部置换到位。
(二)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一是推进专项资金整合。2017年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较2012年启动整合时减少70%。在全省12个重点帮扶县(区),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二是加大资金盘活和统筹使用力度。2016年全省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超1500亿元。省级统筹盘活的资金,除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外,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等重点民生领域。三是推进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改革。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比例达到1:1,约50%的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推行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制,实行资金申报单位承诺、政府部门事前告知、事中事后加强监管的管理机制,提高专项资金评审立项效率,降低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涉企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省级涉企资金项目信息的历史追溯和比对验证,有效防范项目申报中的虚假申报、多头申报、重复享受补助等问题。
(三)不断提升财政依法规范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江苏省财政厅被命名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12—2016年省财政厅共对政策性强、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63个项目组织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资金296亿元。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提升财政监督的综合效能,《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于今年7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对省本级国库现金和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存放实行公开招标,全面实现省级行政和参公单位基本账户零余额化管理。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从重大事项管理、绩效考评、现代企业公司治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等方面着力加强国有文化、金融企业资产管理。着力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建成财政一体化业务平台,形成覆盖全部财政性资金、辐射所有预算单位的一体化格局。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风清气正的财政机关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着力加强财政部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厅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建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全面从严管理干部,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国财政系统率先制定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针对预算编制、资金安排、干部任用等重点环节,加强风险防控和制约监督,全面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财政各项工作创新创优。在近三年省级机关绩效考评中,江苏省财政厅连续位居前列。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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