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财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所有这一切都明确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让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支撑和推进作用,而且标明了改革路径,推动中国财政制度驶向现代化轨道。
财税改革分三路突破。预算法2014年修正,预算改革沿着“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目标前进。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各子预算间的资金统筹,省级政府获得地方发债权,预决算信息的更加公开,不仅促进了财政治理的现代化,更是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高。
税制改革紧锣密鼓。税收法治化进程加快,明确2020年中国税收法治化目标将基本完成。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征,所依据的是环境保护税法,而不是条例或暂行条例,税收法定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烟叶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的立法工作都已在加快。2012年就已启动的“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试点,意味着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可以预期,增值税立...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财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所有这一切都明确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让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支撑和推进作用,而且标明了改革路径,推动中国财政制度驶向现代化轨道。
财税改革分三路突破。预算法2014年修正,预算改革沿着“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目标前进。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各子预算间的资金统筹,省级政府获得地方发债权,预决算信息的更加公开,不仅促进了财政治理的现代化,更是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高。
税制改革紧锣密鼓。税收法治化进程加快,明确2020年中国税收法治化目标将基本完成。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征,所依据的是环境保护税法,而不是条例或暂行条例,税收法定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烟叶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的立法工作都已在加快。2012年就已启动的“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试点,意味着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可以预期,增值税立法工作也将随着全面试点的进行而推进。为建立综合与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已取得许多进展。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已获通过。税制改革特别注意和财政政策的协调。积极财政政策与减税政策协调配合,“营改增”试点中注意减税政策的落实,很好地配合了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加速折旧政策、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既是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内容,也是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难度最大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改革也有了重要的突破。2016年,《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通过,为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指明了方向。根据这一意见,2017年和2018年在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上将取得新的进展。为配合“营改增”全面试点的实施,增值税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作了相应的调整,地方财力不足部分有相应的税收返还制度配套,也为探索新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积累了经验。地方债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开前门、堵后门”在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财税改革涉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改革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克服种种困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财税改革是专业性极强的改革。改革步骤的选择需要因时因地而变。贸然地推进准备不足的改革,虽能逞匹夫之勇,但对全面深化改革大业不利。一些深化财税改革具体方案已经在深入研究之中,这实际上也是改革推进的必需。改革不是做“表面功夫”,需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行百里者半九十。虽然财税改革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前面的路仍然漫长,改革任务仍然艰巨。
党的十九大即将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财税改革也必将迎难而上,如期建成现代财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