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本刊记者|★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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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商,越来越多的沿线国家企业来华投资创业,共享我国改革开放成果,“一带一路”成为了共享共赢的“连心路”。三年多来,财税部门积极谈签、用足用好国际税收协定,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双边重复征税、提供稳定明确的税收环境、妥善解决涉税争议,通过与各缔约国的共同努力降低全球税收负担,为加快全球税收合作、促进共享共赢注入了税收力量。
全球布局税收协定 企业看着“税收地图”做生意
2016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达6.3万亿元,我国企业已在“一带一路”沿线累计投资超过185亿美元,为东道国创造了近11亿美元的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尽管我国企业为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投资和工作岗位,但仍有企业在境外的生产经营中遭遇各种阻力,比如在东道国易受到税收歧视或不公平待遇,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没有享受到,发生涉税争议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等。如何顺利“走出去”,稳健“走下去”,成了摆在中国“走出去”企业和财税部门面前的共同课题。以税收协定为代表的国家间税收合作法律,是协调处理...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商,越来越多的沿线国家企业来华投资创业,共享我国改革开放成果,“一带一路”成为了共享共赢的“连心路”。三年多来,财税部门积极谈签、用足用好国际税收协定,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双边重复征税、提供稳定明确的税收环境、妥善解决涉税争议,通过与各缔约国的共同努力降低全球税收负担,为加快全球税收合作、促进共享共赢注入了税收力量。
全球布局税收协定 企业看着“税收地图”做生意
2016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达6.3万亿元,我国企业已在“一带一路”沿线累计投资超过185亿美元,为东道国创造了近11亿美元的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尽管我国企业为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投资和工作岗位,但仍有企业在境外的生产经营中遭遇各种阻力,比如在东道国易受到税收歧视或不公平待遇,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没有享受到,发生涉税争议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等。如何顺利“走出去”,稳健“走下去”,成了摆在中国“走出去”企业和财税部门面前的共同课题。以税收协定为代表的国家间税收合作法律,是协调处理跨境税收问题、保障中国“走出去”企业和来华投资企业双向利益的重要法律基础和有效手段。但长期以来,在国际税收合作法律制定过程中,都是以发达国家及其集团为主导,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得不到充分体现,这需要对现行的国际税收规则进行重构。近年来,我国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努力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权益发声,逐步成为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圣塔曼眼中的“国际税收社区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积极加入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主动将“一带一路”沿线及其他发展中国家诉求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先后成立G20税改领导小组,加入BEPS执行扩大局,提出了“修改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等1000多项立场声明和意见建议。在《OECD税收协定范本》《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等国际税收新规则中打上了“中国方案”的鲜明烙印。以税收协定为基础深化税收领域“政策沟通”。目前,我国已与11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法律机制,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安排和协议已达106个,其中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有54个,形成了世界上第三大协定网络,覆盖了中国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同时,还与25个国际组织确立合作关系,与美国、加拿大等9个世界主要经济体国家签署税务合作备忘录,与金砖国家建立税务局长会晤机制,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税收合作网络。
落实税收优惠 “走出去”企业轻装上阵
税收协定,常被形容为企业“走出去”的“护身符”,2016年,仅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就为我国金融机构减免境外税收278亿元。“这真是一张价值百万的身份证明啊!”拿到经过我国公证机关和哈萨克斯坦驻华大使馆“双认证”的《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后,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相关负责人慨叹道。该公司在哈萨克斯坦承建热电厂项目,该国国内税法规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还须对税后净利润缴纳15%的净利润税。“如果按照这个规定,我们得在哈萨克斯坦多缴相当于200多万元人民币的税款。”获知情况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国税局立即帮助企业开具身份证明,并提交办理“双认证”。有了这本税收“护照”,该公司在境外缴纳的净利润所得税税率从15%降至5%,减免了净利润所得税209万元。
广东东莞华坚集团是国内较早赴埃塞俄比亚投资设厂的鞋业集团。企业汇回股息时,埃税务部门拟按10%税率对其征税,企业找到我国财税部门,因为根据中埃税收协定,应按5%的税率征收股息税。财税部门立即协助华坚集团向埃财政部门递交申诉信,经多番沟通,最终埃塞俄比亚财政部回函承认中埃协定的有效性,华坚集团减免税款30万美元。这一成功案例不仅为华坚集团降低了税务成本,而且为中国企业在埃塞俄比亚申请税收优惠提供了借鉴。受此鼓舞,华坚集团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号召,于2015年4月在埃塞俄比亚埃塞奠基建设华坚国际轻工业园,总投资20亿美元,预计于2020年建设完成,将帮助当地解决就业3万人以上。
红豆集团作为中国乡镇企业的杰出代表,早在2007年就积极响应“走出去”的号召,牵头在柬埔寨开发西哈努克省海边的一片荒原,建设经济特区,经历10年“垦荒”,目前其已成为柬埔寨最大的经济特区——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2016年,红豆集团在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注册的子公司迎来成立的第八个年头,按照柬埔寨相关税收规定,外国投资企业在柬投资的主体税种——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八年免税期,很多第一批2007年、2008年进驻特区的企业的所得税减免期进入倒计时。“大家普遍开始着急,担心投资打水漂的有,担心重复征税的也有,作为园区管理方,当时我们也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只能把情况反馈给国内。”红豆集团董事局主席周海江说。经过财税部门的努力,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访柬期间,双方签订了税收协定框架。2016年10月13日,中国和柬埔寨签订了税收协定,中资企业赴柬投资的税收优惠权益有了长久保障。“不仅我们一家企业受益,更为所有投资柬埔寨的中国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谈到这,周海江满是骄傲和自豪。据介绍,西港特区入驻园区企业户数已达109家,仅中资企业就达94家,吸引投资金额突破3.3亿美元,为当地提供了1.6万个就业岗位。像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目前我国已在20多个“一带一路”国家建设了56个经贸合作区。
税收政策透明稳定 境外投资踊跃“走进来”
税收协定的有力执行不仅推动了我国企业更好的走出去,也有利于吸引“一带一路”国家的企业走进来,尤其是近年来我国推出营改增等一系列改革,通过税收协定,外资企业可以同等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等获得税改红利,激发了来华投资兴业的热潮。商务部今年一季度外资数据显示,我国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7.1%,占外资总量七成以上。以营改增为重点,以减税降负为导向,以便民办税为载体,我国税改“组合拳”在促进“贸易畅通”中将更多中国机遇变成了世界机遇。
中化帝斯曼制药(淄博)有限公司就是“引进来”企业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代表。作为中荷合资企业,该公司依据中国与荷兰签署的首例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向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国税局缴纳了1488万元的税款。该预约定价安排中明确了未来5年该公司跨境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利润率水平,使企业的税收预期更稳定,规避了双重征税和反避税调查的风险,并就以前年度关联交易追溯调整等问题达成一致。荷兰税务当局将为企业消除重复征税2000多万元,荷兰母公司将把税款对应的营业利润近5000万元汇回帝斯曼淄博公司,实现了多方共赢。近期,帝斯曼淄博公司将追加投资1.5亿元用于新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消耗、废水生产和废气排放。
像中化帝斯曼一样,税收协定不仅保障了中国“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引进来”的境外投资者在中国的税收权益。仅2016年,中国通过税收协定为境外纳税人在我国实现税收减免280亿元,提高了外国企业来华投资的积极性。
相互协商解决争议 唱响共享共赢主旋律
在北非某国,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承接泰尔加电站项目,被当地税务机关征了两道企业所得税,但企业由于对国外税收政策缺乏了解,并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我国财税部门积极帮助企业收集证据,并提请启动了中阿双边协商程序,经过反复磋商圆满解决了税收争议,为企业争取到2069万元的涉外税收利益。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投资的增长,投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各类涉税分歧和争议也不断增加。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作为双边税务合作的法律基础,充分发挥了为跨境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避免双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解决涉税争议的积极作用。财税部门充分利用税收协定项下的双边协商机制,结合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领域,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争议,为“走出去”纳税人和“一带一路”重大项目有效降低税收成本,2013年至今,共开展双边协商181例,消除国际重复征税131.8亿元。
今年3月,我国与新西兰就伊利集团海外项目预约定价安排(BAPA)进行了第一轮磋商,标志着我国首例“走出去”企业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工作正式启动。作为首个与中国签订自贸协定的发达国家,内蒙古伊利集团与新西兰的乳业合作已经成为两国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由于转让定价增多可能导致重复征税的风险,企业主动提出通过预约定价安排为解决税收争议设置“防火墙”。
税收确定性的增强得益于我国积极开展与相关国家的税务合作。2015年底,我国与OECD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在扬州建立了全球首个位于非OECD国家的多边税务中心,在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国际税收等19个领域开展培训咨询等多样化合作。2016年开始立项的加拿大全球保税交易中心(GTEC)项目是中国“一带一路”进入北美的一个里程碑。同期,中加两国签署首份税务合作备忘录,共同探索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入全球合作包容性框架,应对BEPS挑战,提升运用税收手段提高经济治理的能力。近年来,我国已经实施此类双边和多边合作项目12个。这些项目合作不仅帮助妥善解决了企业跨境经营中的税收争议,共享共赢的大国气度也赢得了国际朋友圈的点赞。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面临新格局、新形势、新形势,如何发挥税收协定作用,使其和众多配套政策措施一同成为“一带一路”行进路上的护航重器,是新时期的新课题。正如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发展政策与分析司司长洪平凡所言,要重振世界经济,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世界各国必须采取包括财政、货币政策和结构改革在内的强有力组合措施。“伴随‘一带一路’倡议在更大范围行进,需要财税部门主动担当,不断提升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继续用好税收协定,精准对接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为跨境经营纳税人提供保障和支持。”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曹明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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