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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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支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镇)建设
为促进绿色建筑由单体推广向区域发展转变,实现绿色发展,2017年山东省级财政筹集资金1.2亿元,大力支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镇)建设。在资金安排上,省级财政按照绿色示范城区1000万元、绿色示范城镇500万元的标准,对滕州市高铁新区、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等25个省级绿色示范城区(镇)进行奖补,支持示范城区(镇)制定绿色生态规划体系,弥补绿色节能建筑增量成本,进行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和推广等。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此次省级财政对新评定的示范城区(镇)预拨50%奖补资金,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评估后拨付其余部分。同时省级财政要求,绿色生态示范城区2年内开工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不少于20万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不少于3万平方米;绿色生态示范城镇2年内新开工绿色建筑或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不少于15万平方米且至少有1个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动示范城区(镇)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实现绿色发展。
(孔进 严文达 李佳)
新疆:助推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今年以来,新疆财政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筹措财政资金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切实改善民生、提升...
山东:支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镇)建设
为促进绿色建筑由单体推广向区域发展转变,实现绿色发展,2017年山东省级财政筹集资金1.2亿元,大力支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镇)建设。在资金安排上,省级财政按照绿色示范城区1000万元、绿色示范城镇500万元的标准,对滕州市高铁新区、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等25个省级绿色示范城区(镇)进行奖补,支持示范城区(镇)制定绿色生态规划体系,弥补绿色节能建筑增量成本,进行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和推广等。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此次省级财政对新评定的示范城区(镇)预拨50%奖补资金,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评估后拨付其余部分。同时省级财政要求,绿色生态示范城区2年内开工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不少于20万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不少于3万平方米;绿色生态示范城镇2年内新开工绿色建筑或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不少于15万平方米且至少有1个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动示范城区(镇)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实现绿色发展。
(孔进 严文达 李佳)
新疆:助推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今年以来,新疆财政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筹措财政资金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切实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一是明确目标任务。2017年,自治区城市棚户区改造27.16万户。自治区将与各地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责任书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章立制。财政厅积极配合住建厅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地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行为等。三是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各地按照不低于50%的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快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四是及时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央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下达自治区后,自治区财政按规定时限拨付下达到各地州市,各地州市在收到自治区资金拨付文件的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至市县。
(王永)
山西临汾:“三公开”积极推进预算公开
今年以来,山西省临汾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一是全面公开。坚持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明确除涉密单位外,市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全部公开本部门和单位预算。并规定市级各部门应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将本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公开。统一了市直各部门预算公开格式,做到“三有”,即有基本概况,内容包括本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有预算报表,包括“部门年度预算收支总表”“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等10张表格;有情况说明,包括预算数据变动及原因、政府采购情况、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绩效管理情况等8项具体要求,并提供了模板,便于单位参考操作。三是集中公开。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各部门预算在规定的时限内集中在“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查询监督。同时,规定各单位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提高群众知晓率。市财政局定期对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开展网上抽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预算公开取得实效。
(陈晔)
河南镇平:党建+精准扶贫见成效
河南省镇平县财政局按照党建+精准扶贫的工作思路,举全局之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抓村阵地建设。将扶贫村村部办公用房进行统筹整合,按要求建立一厅五室,为党员活动、便民服务提供阵地。二是抓党员队伍建设。在扶贫村培养选拔文化素质较高、有上进心的年轻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为党员队伍输入新鲜血液。三是抓思想素质教育。积极配合村两委班子开展“两学一做”“三亮三评”等党建活动,以每个月的党员活动日为契机,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写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四是抓产业发展。组织村班子外出参观光伏发电、养殖、苗圃产业等项目,开拓村干部视野,提高谋事干事能力。要求贫困户党员发挥带头作用,发展养殖、种植产业率先脱贫,进而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致富。五是抓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党建知识,帮助村班子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监督制度等,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印制强农惠农财政政策宣传手册,利用入户调查的机会发放给群众,帮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学会用政策维护自己的利益。六是抓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局班子作为驻村工作队的坚强后盾,从机关经费中筹措资金3万元,解决扶贫村办公经费不足问题;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新农村建设资金35万元,用于村内道路两侧绿化、垃圾池建造等村内环境卫生治理。
(徐辉)
湖南临武:财政资金助力教育均衡发展
近年来,湖南省临武县财政局以整合教育资金为试点,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管理模式,有效推进了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负其责”的原则,临武县将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合格学校建设奖补资金、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资金等整合统筹使用,实行政府统筹安排,彻底改变专项资金碎片化的现象。此外,县教育部门对全县教育建设项目进行整合规划,建立年度建设项目数据库,整合规划项目包括合格学校建设、教师公租房建设、重点校建设等装备项目。为确保机制运行流畅,临武县配套完善了一系列教育建设规划实施机制。一是资金管理机制。整合资金统一归并财政国库专户管理,不设项目专项资金,资金不落具体项目。财政部门认真指导和监督项目单位年初预算的执行,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建议。在项目支出经费上严格把关,依据政策科学客观提出经费建议,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建设项目规划制度。教育建设项目规划以年度为单位,将一年需建项目纳入项目数据库。每年突出两所重点学校,兼顾其他学校。重点学校建设规划涵盖全部建设所需,一次性规划到位,分1—2个年度实施建设完成。重点学校建设完成后,除简单的日常维修外,不再安排其他的建设项目。
(邝章彪 杜传鹏)
广东广州:六项举措规范绩效自评工作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规范》,对绩效自评的范围、流程、评分、复核等工作作出规定,旨在规范单位绩效自评工作,提升绩效自评质量。一是推进绩效自评全覆盖。推动预算部门自行组织对2016年度所有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范围较往年大幅提升。市财政局选取其中80个项目开展自评复核,形成“全面覆盖、重点复核”的绩效自评新机制。二是突出全过程绩效管理。拓宽绩效自评的内容,要求绩效自评不仅反映财政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还对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的全面性作出评判,新增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开展情况指标,将评价结果应用列为评分标准之一。通过指标体系全面反映项目目标管理、运行跟踪、项目评价及结果应用全过程。三是首次设置否定性指标。《工作规范》创新指标设定方式,首次将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完成率、资金实际支出率等核心指标设置为否定性指标,要求上述指标未达到相应标准则不能评定为优良等次,加强对绩效自评硬约束,减少绩效自评随意性。四是强化预算资金执行评价。《工作规范》整体调增预算资金执行方面的分值比重,并优化各指标间的分值分配。经调整,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资金实际支出率三项指标分值合计12分,其中新增预算调整率指标作为预算完成率的修正指标;增加资金实际支出率的分值,客观反映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五是细化项目绩效评分要求。《工作规范》细化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两大绩效完成情况指标的评分要求:上述两项指标均应下设三个以上的个性化指标,并鼓励设置量化指标;在项目效益指标中增设满意度指标,应设未设满意度指标须扣分;规定项目效益指标得满分需有明显效益证明,如得到国家、省、市表彰等。六是新增项目可持续性指标。《工作规范》新设可持续性指标,从项目和管理两个角度反映可持续性,通过项目可持续性指标反映项目近三年的资金情况和绩效情况,判断项目的可替代性,提出项目下一步发展的建议;通过自评组织工作情况指标推动单位重视自评工作,及时提供自评材料,积极配合现场核查,确保自评工作质量。
(广州市财政局)
四川达州:多点发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四川省达州市财政局全面落实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和要求,多点发力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2016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达到84.66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支出达到359.06亿元。二是把准财政经济改革发展目标。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切实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广运用PPP发展模式。三是坚持精细管理突出民生主题,坚持以民生保障为根本,突出理财惠民生、促发展,全力打造民生财政,财政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新提高。全市教育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社会保障投入等民生保障都比上年有较大提高。四是立足本职强化担当精准发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实施多元投入战略,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财政扶贫成效彰显新动力。2016年,全市共安排扶贫资金64.78亿元,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要。五是创新思路聚焦关键主动作为,以财政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盯改革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深化财政改革,财政改革发展焕发新活力。全面推开“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减轻企业税负压力。深入推进财政绩效评价,扎实开展财政中期评估。健全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充分整合财政监督检查力量,积极构建上下联动的“大监督”格局。
(李晓军)
福建专员办:财政授权支付动态监控助力查处“小金库”
为确保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落实到位,提升远程动态监控的威慑力,福建专员办将财政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审核与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齐部署、共谋划,严厉查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未及时备案年检、违规开立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等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一是全面搜索,一查到底。从财政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审核系统中全面搜索、提取收款人为驻闽中央预算单位(含所属关联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资金信息,采集相关银行账户的开户行、收款人、收款人账号等相关基础数据,并与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校验匹配。对无登记备案信息或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可疑账户进行逐一筛查、分析、比对,确认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违规行为类型,尤其对无登记备案信息的银行账户进行追溯延伸检查,核实是否存在违规私设“小金库”。二是动辄得咎、惩一儆百。针对查出基层中央预算单位私设“小金库”、银行账户未及时备案和年检等银行账户违规行为,专员办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责成整改,如数收回“小金库”结余资金和违规发放的奖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案件移交上级纪检部门追究责任人责任。同时,定期向驻闽中央预算单位通报银行账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陈超)
贵州专员办: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范化管理
为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发挥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近期,贵州专员办联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采用全面提取数据、重点实地抽审、分析解决问题的方式,分4个工作组赴8个市州的20余县区,开展2009—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清查及2017年度预算结算核查,有力地推动了基层经办机构夯实社保管理基础,提高了年度结算工作联合审核的工作效率。一是全面提取数据,加强事前数据比对。为了对结余资金的结构进行合理分解,进一步清查个人缴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等基金结余,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专员办积极对接省财政、人社、卫计等部门,通过对比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死亡人口、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等数据,预防和纠正死亡参保领待遇、重复领待遇、结余申报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二是重点实地抽审,强化问题原因分析。加强与省级人社、财政等主管部门的协作,由人社厅牵头按照业务职责、分层管理、核查监督等因素,采取联合编组的方式,共抽取20个县(市、区)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深入基层财政和人社等部门走访座谈、实地询问、核实账表、对比数据,调研核查基础养老金发放、地方财政缴费及待遇补助、基金财务会计核算、基层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深入分析社保基金安全管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利息收益率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基金规范化管理。通过多部门联合调研与核查,进一步摸清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家底”,夯实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良性运行的管理基础。同时,有力地推动了个人账户系统数据与基金报表数据衔接一致,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和决算口径一致,确保基金银行存款实际利率与应计利率、基金利息收入与个人账户应计利息相匹配,提高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效益。
(贵州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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