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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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出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财税体制改革描绘了清晰的“路线图”。2015年6月,四川省出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将中央财税体制改革部署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落实到方案中,并结合四川实际,形成了既落实中央要求又合乎四川特色的改革举措。截至目前,全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的16项改革任务已完成14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初具雏形
一是预算信息更透明。省财政及时向社会全面规范公开2016年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2015年政府决算,首次将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分地区、分项目细化公开,汇总公开了省本级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继续巩固预算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全覆盖的成果,省级包括党委部门、群团组织在内的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120个部门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公”经费。
二是政府预算更健全。2016年,完整编制“四本预算”并提交省人代会审查,政府预算体系...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出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财税体制改革描绘了清晰的“路线图”。2015年6月,四川省出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将中央财税体制改革部署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落实到方案中,并结合四川实际,形成了既落实中央要求又合乎四川特色的改革举措。截至目前,全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的16项改革任务已完成14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初具雏形
一是预算信息更透明。省财政及时向社会全面规范公开2016年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2015年政府决算,首次将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分地区、分项目细化公开,汇总公开了省本级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继续巩固预算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全覆盖的成果,省级包括党委部门、群团组织在内的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120个部门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公”经费。
二是政府预算更健全。2016年,完整编制“四本预算”并提交省人代会审查,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整、全面反映了政府收支情况。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机制,切实加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按规定补充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确保实现收支平衡。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2017—2019年四川省中期财政规划》,在此框架下编制2017年预算,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深化编审制度改革、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提前细化预算编制加强事前控制,通过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专项资金绩效分配、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抓好事中执行,通过加强结余结转管理、推进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财政决算审查严格事后审查,建立起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具有四川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16年,省级财政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60.9亿元,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省级预算安排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
三是预算执行更高效。进一步加强预算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预算控制方式,预算执行效率不断提高。严格预算约束,加快资金分配下达,2016年预算执行进度比过去明显加快。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7年,省级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98亿元,较2016年继续下降2.5%。省级“三公”经费预算从2013年起连续五年下降。按照“整合归并、梳理定向、划定边界、协调安排”方式,继续清理规范专项资金,取消执行到期、功能模糊、绩效不高的项目,归并部分用途趋同、绩效较差、规模较小的项目,调整部分政策对象交叉、区域范围重叠的项目,省级专项资金总数减少为235个,较2015年下降16.1%。
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分税制财政体制逐步完善
一是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按照省政府决定,调整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省与市县分享比例,增强了市县的财力基础。按照国务院部署落实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
二是平稳推进增值税划分改革。按照财政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改革过渡方案,确保市县财政运行平稳。理顺征管关系。将国税、地税省直税务分局下划,实现属地征管,理顺税收征管关系。
三是研究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根据国务院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精神,立足四川省实际,研究制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方案,开展法院、检察院财务省级统管改革,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经费上划省统管改革。
四是健全区域间财政利益分享机制。先后出台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办法、区域合作发展利益分享机制、贫困地区跨区域合作财税利益分配办法,消除不利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优化配置的体制障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公平公正、规范统一的财税秩序正在形成
一是税制改革顺利实施。营改增自去年5月1日启动实施以来,50万户管户交接顺利、发票开具正常、征纳秩序井然、舆论反响良好,运行总体平稳。去年,营改增试点共计减税超过170亿元。认真落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确定了四川省32种资源品目具体适用税率,目前,资源税征纳工作正常有序,改革减税成效显著。
二是规范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规范执行税收等优惠政策,不新开口子,不折不扣落实“营改增”、房地产交易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帮助企业减负担增活力。截至2016年末,全省落实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减税超过600亿元。
三是清理规范收费和基金。持续推进清理规范收费基金相关工作,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3项,扩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初步统计,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33亿元。提前两年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目标。
机制灵活、运行高效的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初见成效
一是加快建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整合现有支持产业发展资金和新增预算,在军民融合、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农业发展、农产品流通、科技成果转化、体育产业等方面设立一批投资基金。出台《四川省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财政出资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截至目前,省级发起或参股设立各类投资基金达到17支,财政出资超过70亿元,基金规模预计超过470亿元。
二是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立健全“1+X”政策制度体系,出台或修订PPP项目实施、项目库管理、PPP投资引导基金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设立PPP综合补助资金,首次下达1亿元综合补助资金全部用于PPP项目的运营补贴等方面支出。设立PPP投资引导基金,省财政出资10亿元,基金规模预计达到100亿元,将有力推动PPP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实施。截至目前,全省入库项目876个,总投资9493亿元,项目落地率为38.6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全面推进财政金融互动。出台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财金互动奖补、直接融资财政奖补等资金管理办法,印发重点产业固定资产贷款奖补政策扶持产业目录。省级财政兑现2015年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约13亿元,较上年增长225%,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贷款投放结构,加大了对创新创业、农业农村、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四是积极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研究制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的推进方案》,省级层面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选择扶贫、养老、教育、农业、交通、环保等领域的13个项目在全系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鼓励各地、各部门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2016年,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涉及资金超过300亿元,同比增长375%。
2017年,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探索创新,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实现。进一步对接落实国家财税改革政策,进一步抓好税制改革、财力与事权划分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等方面改革任务,扎实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对于需要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改革事项,主动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解释,听取意见建议,最大限度争取部门、单位的理解支持。加强对市县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上下协同、整体推进。
责任编辑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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