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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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支撑,是一场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立的时间表,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财政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关键期。将各项财政改革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在支持发展、保障民生、强化管理等方面做足文章,是当前深化财政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更加有效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优化财税政策环境。减税降费政策的“有效”执行,事关财政政策的“有效性”,是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和目录清单管理等制度,加大检查督办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不打折扣地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功能,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改革涉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综合运用PPP、政府基金、财政奖补等方式,推动结构调整升级和产业发展,补齐农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等方...
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支撑,是一场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立的时间表,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财政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关键期。将各项财政改革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在支持发展、保障民生、强化管理等方面做足文章,是当前深化财政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更加有效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优化财税政策环境。减税降费政策的“有效”执行,事关财政政策的“有效性”,是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和目录清单管理等制度,加大检查督办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不打折扣地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功能,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改革涉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综合运用PPP、政府基金、财政奖补等方式,推动结构调整升级和产业发展,补齐农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短板”。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支持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是支持加快发展新经济,着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大对企业创新的财税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等税收支持政策。大力实施“双创”改革试点工作,支持产业发展载体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和领域。
四是加强需求侧配合,夯实稳增长的经济运行基础。优化投资结构,强化基础设施、优势产业、生态文明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投资,扩大铁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聚焦和适度增加有效需求。加大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强化督办落实,推动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强化重大项目作为经济增长的“稳定器”、“助推器”作用。
全面落实民生政策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省级坚持“困难上移、财力下移、照顾基层”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支持县级财政运转和民生兜底。
二是突出可持续,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研判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趋势,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省与市县政府在社会保障事务中的职责,坚持精算平衡,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防范社会保障风险及可能引发的财政风险。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政策,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市县要强化主体责任和统筹资金责任,确保已出台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绿色发展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布局,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抓好长江生态保护。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继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等示范推广工作,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清洁生产,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四是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精准扶贫、医药卫生、教育、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重点,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质量。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无效和低效支出,修正不可持续支出,适度调整过去收入高增长时期支出标准过高、承诺过多的支出。加强对支出政策的定期评估,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对绩效不高、资金沉淀的减少或不再安排预算,着力解决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僵化的问题。
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新机制 全力支持精准扶贫
一是省级层面坚持加大投入,充分放权。省级采取基数法、因素法、目标任务法、绩效考核法等办法分配资金,实行切块下达,强化县级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规模不减。省级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坚持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开展示范县试点,为统筹整合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完善统筹推进机制,落实责任。推动县级层面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推进机制和管理机制,制定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和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具体办法,明晰统筹使用路径方法,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推得动、接得住、管得好”,集中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和发展。积极探索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提升绩效。按照“县抓落实、权责匹配”的原则,县级层面作为实施主体,把纳入统筹范围的财政专项资金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切实担负起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首要责任。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资金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促进财政经济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对存量债务规模大、债务率高的地方,原则上将不新增债务限额,同时积极采取措施,逐步降低风险。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在每年预算调整方案中如实反映债务限额及余额变化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省级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指导市县相应建立风险预警办法,同时加强对地方其他相关债务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
三是严控债务隐性化。严格依法厘清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债务边界,地方政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保底收益或回购本金。健全统计监测机制,加强对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的事前审核和监控。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原则上限制在既有预算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严禁购买工程建设服务。
四是进一步强化可持续发展观念,充分考虑财政实际承受能力,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加强财政财务监管 推动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一是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用好用活沉淀资金。严格将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加强年度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资金的统筹,编制预算时先动用存量,再安排增量。坚持“关口前移”,从项目规划环节入手,加强项目库建设,防止“等米下锅”等现象,切实做到从源头开始盘活。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刚性。严控预算调整事项,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
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花钱必问效”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运行监控等方面工作力度,特别是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四是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以公开倒逼依法理财。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推动市县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全面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打造“阳光财政”。
五是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组织拟订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建立“下退上收”约束机制,对省级安排补助资金而地方没有落实支出责任的,收回省级补助资金,防止出现“上进下退”、“责任上推”等问题。
六是加强财政管理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落实收入预期管理原则,强化财政收入质量监管。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办法,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监管,着力解决重复浪费等问题。加强乡镇财政专管员建设,充分发挥就近就地优势,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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