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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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近年来由于市场萎缩和成本上升的双重压力,浙江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为改善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提升经济的发展后劲,浙江按照中央关于“减负担、降成本”的工作部署,在全国较早地推出了降低企业成本“组合拳”,多管齐下助推企业降本增效。
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成本压力
税费成本有所“反弹”。经统计,2015年浙江省企业税费总额占GDP的比重为20.99%,比2014年增加了0.33个百分点,其中税收、五项社保费、其他费分别增加0.135、0.175和0.016个百分点。税费占比的提高,一方面体现了企业转型升级取得的成效,企业效益有所好转,同时也反映出因前几年临时性的社保费减免措施到期而带来社保费负担的“反弹”。
企业用工成本仍处于较高水平。据调查,浙江企业用工成本总体处于全国较高水平,从业人员薪酬一般占到总人工成本的60%—70%。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业人员薪酬水平较高。从1994年到2015年,浙江已经15次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数据显示,浙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居全国第一位。另一方面,社会保障水平较高。目前,全省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占年末城镇人口的...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近年来由于市场萎缩和成本上升的双重压力,浙江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为改善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提升经济的发展后劲,浙江按照中央关于“减负担、降成本”的工作部署,在全国较早地推出了降低企业成本“组合拳”,多管齐下助推企业降本增效。
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成本压力
税费成本有所“反弹”。经统计,2015年浙江省企业税费总额占GDP的比重为20.99%,比2014年增加了0.33个百分点,其中税收、五项社保费、其他费分别增加0.135、0.175和0.016个百分点。税费占比的提高,一方面体现了企业转型升级取得的成效,企业效益有所好转,同时也反映出因前几年临时性的社保费减免措施到期而带来社保费负担的“反弹”。
企业用工成本仍处于较高水平。据调查,浙江企业用工成本总体处于全国较高水平,从业人员薪酬一般占到总人工成本的60%—70%。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业人员薪酬水平较高。从1994年到2015年,浙江已经15次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数据显示,浙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居全国第一位。另一方面,社会保障水平较高。目前,全省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占年末城镇人口的比重高达71.3%,明显高于全国的45.6%。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高达88%,明显高于全国的43.7%。同时,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也处于全国前列。
企业用电成本居全国前列。浙江工业企业用能成本主要体现在用电成本上。虽然2015年国家两次降低了用电成本,但目前浙江电价水平总体仍然较高,综合来看,接近上海,居华东地区四省之首,在全国范围内也仅次于广东。以用电量最大的1—10千伏大工业电度电价为例,浙江每千瓦时只比上海低3.94分。
行政审批事项还有进一步压缩空间。近年来,通过审批制度改革,浙江省级实际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大大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面取消,大大减轻了企业的项目审批成本,但企业普遍反映仍然存在行政审批事项过多问题。据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清理审核,目前全省共有21个部门设定93项审批事项,与此相关设置了109项中介服务项目。
企业融资成本仍居高不下。目前,浙江企业的融资成本总体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测算,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财务费用达1.5元,比全国的1.21元高24%,其中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利息支出超过1.59元,大大超过全国1.10元的平均水平。
企业用地成本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工业用地的稀缺性决定了企业用地成本逐年提高的发展趋势。据有关部门调查,2015年3季度全省重点城市建设用地价格中,工业用地价格最高的温州市达107万元/亩,省内许多县城的工业用地也达到100万元/亩,居全国较高水平。
浙江降低企业成本的举措
一直以来,浙江省坚持以“企业为基”,从减税降费、简政放权、“机器换人”、用电改革、管理创新等方面入手,着力降低企业的成本。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2012年的86.3%逐年下降到84.8%;利润总额增长5.02%,高出全国8.1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5.9%,高出全国0.4个百分点。2016年4月,浙江省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负增效。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先后分11批共计取消、暂停、免征和转出2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22余亿元。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等33条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优惠政策,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0亿元。2015年,对部分工业企业减征1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减轻企业负担36.5亿元;同年1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从2%降到1.5%,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5亿元。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的70%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完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简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款结算程序。全面落实减税清费政策,认真落实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简化优惠办理手续,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只需备案,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社会保险费,精简归并“五险一金”,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实行临时性下调,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费率由1.5%降为1%;继续贯彻执行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下降政策;2015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达到12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确定2016年下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合理把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节奏和力度,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每2年调整1次,调整幅度基本与劳动生产率相协调。推进“机器换人”计划。面对招工难、用工贵难题,2013年开始,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推进“机器换人”的决策,促进提质增效、优化用工结构。三年来,全省累计减少低端劳动用工近200万人,提高劳动生产率近30%,合计减少企业用工成本1100多亿元。将继续鼓励企业加大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机器换人”投资,争取每年减少生产一线简单用工50万人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8%以上。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围绕企业用电这一刚性成本,2014年浙江启动开展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试点,2015年共降低参与试点的工业用户全年用电成本约5.7亿元。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支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电价。对燃煤(油)锅炉电能替代改造完成后用电实行优惠电价,对自备电厂关停后的企业用电实行优惠电价。非居民用户用气省级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1元,城市燃气管道输配价格下降20%以上。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帮扶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困难企业的分类帮扶,对重点帮扶企业实行降低贷款利率等措施。推进创新企业融资机制和方式,支持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推动市、县扩大政府应急转贷基金覆盖面和资金规模,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链和担保链风险。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新建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项目的企业、占地广的深加工农业龙头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优惠政策。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适当下调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将标准厂房建设用地纳入各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降低企业管理成本。通过组织开展管理创新试点,推广应用ERP等现代信息管理系统,引导企业开展精细化管理,促进有效控制企业销售、管理费用。目前全省ERP应用比率已达到73%,数字化设计率达到84%,机联网率达到18%。全面规范港口、机场、公路经营性收费,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降低货物运输成本。
降低企业外贸成本。下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10%收取安全产品制售费。开展“互联网+便捷退税”创新试点,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面推行“三通”、“两直”一体化业务改革,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等,降低企业外贸成本。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深化推进“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加强涉审中介治理,适当下调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积极推行企业涉税事项全省通办,简并申报缴纳次数,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缴纳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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