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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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等
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推动稳定和扩大就业,打造高素质劳动者队伍。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要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新动能培育带动就业,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帮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创业服务。同时,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要求各级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确保政府这方面投入只增不减。中央财政已拨付的救助补助资金要抓紧到位。加快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促进低保兜底脱贫。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活动,提高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对象的集中供养比例。
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要求创新自然资源配置方式,法律明确规定由全民所有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滩涂等自然资源,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健全管理体制,对无线电频率等非传统自然资源,推进市场化配置进程,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创新...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等
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推动稳定和扩大就业,打造高素质劳动者队伍。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要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新动能培育带动就业,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帮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创业服务。同时,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要求各级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确保政府这方面投入只增不减。中央财政已拨付的救助补助资金要抓紧到位。加快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促进低保兜底脱贫。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活动,提高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对象的集中供养比例。
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要求创新自然资源配置方式,法律明确规定由全民所有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滩涂等自然资源,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健全管理体制,对无线电频率等非传统自然资源,推进市场化配置进程,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创新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对于金融类和非金融类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序进退和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效益;创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对用于实施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目的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坚持公平配置原则,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配置效率,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创新资源配置组织方式,着眼于各类资源的整合管理和高效利用,依托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加强清查核算和综合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构建新型组织和服务体系;创新资源配置监管方式,全面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转变监管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构建依法监管与信用激励约束、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格局。
推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国务院印发《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监管有效、权益落实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体系更加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服务监管作用充分发挥,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实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
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
国务院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以开放发展理念为指导,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支持外资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海外人才在华创业发展。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支持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优惠政策。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依法依规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资源整合、注重开放协同”的原则,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评价考核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政务服务供给的信息化解决路径和操作方法,为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提供保障。《指南》提出了总体目标:2 0 1 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普遍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规范PPP专家库管理
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基础专家库由国务院各部委推荐专家和PPP中心定向邀请专家两部分组成。PPP专家库实行开放申请制,在基础专家库的基础上,通过个人申请和定向邀请的方式扩展。入库专家承担以下工作职责:受财政部及其直属单位委托,参与PPP相关政策制定、课题研究、示范项目评审、督导调研、案例编撰、宣传培训活动;受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方等委托,参与PPP项目相关方案设计、评估论证、人员培训等工作;审核个人申请专家的入库申请。PPP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PPP中心根据入库专家的工作量、完成绩效、委托方评价等情况定期对入库专家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清退出库的重要依据。
切实做好2017年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工作
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合理界定基本民生,突出保障重点民生,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层层强化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好基本民生支出保障。重点工作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要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合理分配和使用民生类专项资金,加大对资源能源型困难地区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盘活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压减一般性支出用于基本民生保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做好“去产能”人员安置工作,认真落实精准扶贫要求,提前下达和及时拨付各类民生资金,加强基本民生领域财政资金管理,支持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机制。
加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林业产业发展等支出方向的专项资金。森林资源管护支出包括天然林保护管理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包括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支出包括湿地补助、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林业防灾减灾补助、森林公安补助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国有林场改革支出是指用于补缴国有林场拖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国有林场分离场办学校和医院等社会职能费用、对先行自主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省份奖励补助等;林业产业发展支出包括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补助。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
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意见》,明确验收范围包括当年竣工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等。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农业综合开发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落实和项目建设质量情况,项目竣工决算编审情况,工程和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资金到位、拨付和使用情况,自筹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决算编审情况,文档管理情况等。验收依据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及省级农发机构制定的实施办法,项目建设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年度项目计划批复文件及工程调整和终止批复文件,经审定(备案)的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资金拨付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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