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经济大省,也是民间投资大省。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以来,广东财政按照中央和省里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在积极推进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企业贴身服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同时,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破解融资瓶颈、支持转型发展、改善发展环境等措施,全力支持促进民间投资加快增长,使民间投资总体呈现出总量大、增速快、结构优、动力强的特点。2016年1—11月,全省民间投资17965亿元,同比增长14.6%,比全国民间投资平均增幅高11.5个百分点;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62.5%,对全部投资增长贡献率达77.6%,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民间投资快速增长,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预计全省实现生产总值7.9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万亿元,增长10%。
“重引导”,运用财政资金撬动民间投资
重视运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千方百计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一方面,发挥政策性基金引导放大作用,省级财政出资375.3亿元,整合设立政策性基金15项,引导带动各级财政和社会资本2748亿元,财政资金平均放大7倍。同时,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PPP项目库,目前入库项目147个、总投资额2293亿元。22个PPP项目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已签约落地17个,落地率达77%,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7百分点。开展重大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推介,先后推出五批431个、总投资超万亿元的重大项目;推出两批234个国企与民企对接项目,引入民间资本超1000亿元。
“拓渠道”,着力解决融资难题
围绕推动民营经济高水平发展,努力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切实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一是创新投融资机制。统筹安排66亿元推动《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落地。二是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力度,上市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产权、股权融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11月底,直接融资规模达7733亿元、占融资总额31%。三是构建政策性担保体系。先后注资30亿元设立省级融资再担保公司,支持地市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新,建立覆盖全省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机构体系。四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开展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推广“政银保”模式,引导地方财政、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共同筹资。
“促转型”,着力推动民营企业提质增效
一是支持引导民营企业从以传统制造与服务等行业为主逐步转向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广东省民间投资中先进制造业、服务业投资比重分别达13.2%、60.5%。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2015—2017年统筹安排资金178亿元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同时降低新一轮技术改造政策门槛,支持民营企业全面实施技术改造,2016年1—11月民间投资中技改投资增长37.7%。三是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军工单位等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协同创新平台与制度等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8亿元实行创新券补助,引导中小微企业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四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每年安排资金2.5亿元用于支持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等共计343个,累计服务中小微企业约40万户次,实现创新成果转化累计达到7300项。
“减负担”,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出台《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从七个方面提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35项措施。省财政厅积极履行降成本工作牵头部门职责,大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全年为企业直接减负超过2000亿元。其中,“营改增”1—11月累计实现减税672.63亿元,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目标基本实现;实现现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成效显著。
责任编辑 李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