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预决算公开度居财政部全国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第7位。同年底,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对甘肃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甘肃财政又把此次检查作为放大镜,仔细查找自身问题、逐项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认真整改。在2016年预算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并沿工作流程分段“建岗设卡、盘查核实”,实现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提质增效,基本建立起法制化、规范化的预决算公开体系。
查摆问题 及时整改
甘肃财政高度重视解决预决算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专员办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后,针对发现的政府决算未按经济分类细化公开,部分部门公开内容不完整、不细化、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安排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逐项分析研究、认真对照整改。自2016年起,在公开政府预算草案的同时公开举借债务情况说明,将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全部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决算按照预算公开的体例公开。在部署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格式及时间”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正式批复部门预算时,再次对部门公开内容的完整性、细化度进行了审核;部门预算公开后,对相关部门进行重点核查和不定期检查,督促部门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完善内容 细化编制
在公开内容方面,甘肃省明确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密信息外,各级政府预决算、各部门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基层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和各类财税管理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公开政府预决算时,除报告报表外,要将税收征管、非税收入收缴、政府性基金项目、财政专户、转移支付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等各类财税制度全部公开。公开部门预决算时,要涵盖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并按照规范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使用等管理信息,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公开基层民生资金事项时,要将民生支出的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发放程序、发放形式、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全部公开,其中分配到个人(户)的,要公开姓名、地址、补助金额等。
在信息公开方面,甘肃财政制定预决算公开模板,统一公开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统一的公开模式、表样、说明语言等,做到标准统一、通俗易懂,着力解决社会公众“想看看不到”的问题,促使预决算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在预算编制方面,甘肃财政注重从源头上细化、把关,编制内容进一步完整细化。编制2016年预算时,要求各部门(单位)将预算全部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分地区、分项目编制对市县转移支付,细化债务限额、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举借债务情况。
明确主体 限时公开
甘肃省靠实主体责任,明确规定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为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为各部门单位,基层民生信息公开主体为县乡级部门和单位。各级财政部门同时加强指导和督促,上下联动,共同推动预算公开。对于未依法公开预算信息的部门和单位,本级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问责。
政府预决算在经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财税制度和财政资金管理分配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预决算公开后,公众或组织进一步申请公开非涉密信息的,各部门(单位)要在申请提出后15日内予以正式答复。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绩效工作管理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各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后5日内,向同级财政反馈公开时间、内容、形式、公众反响及回应等情况。财政收到部门(单位)反馈的公开情况后,及时进行查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实际公开情况与反馈情况不符的,督促限期整改重新公开。
政府预决算公开以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部门预决算公开以政府或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没有门户网站的部门(单位)可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的预算公开专栏公开或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基层民生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服务大厅、社区(村组)公示栏、便民手册等方式公开。
建立机制 规范程序
为健全公开制度、夯实管理基础,2016年6月2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甘肃省预算公开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预算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公开主体、时限要求、公开形式、内容和细化程度等;细化了信息公开链条上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审核程序;完善了各个节点之间的信息传递、结果反馈、指导监督机制。这标志着甘肃省预决算公开工作在真实准确、全面及时、严谨细致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公开制度体系实现了由“砖混结构”向“钢架结构”的转变,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预决算公开工作上台阶提供了制度 保证。
为确保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保持长期公开状态,甘肃财政建立复查和长期核查机制,通过设置专门岗位检查和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在部门(单位)按时限完成公开工作后,对公开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复核,并逐步将检查内容从信息公开及时性、完整性层面提升到真实性层面,对发现的问题实时通报并督促部门(单位)限时 整改。
通过以上措施,除涉密信息外,甘肃省2015年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2016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已全部公开,覆盖面达到100%。公开的时限、范围、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均符合规定。
责任编辑 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