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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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要求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要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逐步完善“三权”关系。《意见》指出,完善“三权分置”办法涉及多方权益,是一个渐进过程和系统性工程,要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促进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会议确定,一是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布权威信息,同时要发挥专家学者等作用,准确阐释政策,为群众...
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要求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要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逐步完善“三权”关系。《意见》指出,完善“三权分置”办法涉及多方权益,是一个渐进过程和系统性工程,要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促进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会议确定,一是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布权威信息,同时要发挥专家学者等作用,准确阐释政策,为群众解疑释惑。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及时主动发声。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或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公布。四是加强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注重运用全媒体手段,扩大政务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五是拓宽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渠道。
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和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机制和竞争环境,不断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带动城乡居民实现总体增收。同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完善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就业促进、技能提升、托底保障、增加财产性收入、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收入监测为重点,制定综合配套政策,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提供服务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
加强PPP项目财政管理
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等各类公共资产和资源与社会资本开展平等互惠的PPP项目合作,切实履行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信息披露与监督检查等职责,保证项目全生命周期规范实施、高效运营。《暂行办法》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本地区PPP项目开发目录,将经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管理;对于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的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结果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将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保障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等。
完善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严格依法统计,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审核,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教育经费统计职责,同时,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数据质量,完善发布程序,健全公告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统计信息应用和研究,注重分析应用,强化监测功能,加强科学研究;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统计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重视信息化建设,完善评价监督和问责机制。
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快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方案要翔实具体,分年度分项目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等,做到可操作、可考核;加快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覆盖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的全过程,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绩效评价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省在收到纳入整合范围的各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含提前下达资金)后,要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其中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抓好示范带动;建立工作进度通报制度。
规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使用管理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明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基本科研业务费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考虑中央高校青年教师和在校学生科研需求及能力、科研活动开展情况、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中期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由中央高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中央高校应将基本科研业务费的收支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决算,统一编报。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规范资产评估行业随机抽查工作
财政部印发《资产评估行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财政部依据《资产评估法》制定资产评估行业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要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等内容。财政部建立统一的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建立和维护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资产评估行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每年开展资产评估行业执法检查前,应通过随机抽查信息平台的随机抽查功能,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过程应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资产评估行业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确定的检查对象应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对不涉密的检查对象名单,及时向会公开。
中评协发布PPP项目资产评估操作指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PPP项目资产评估及相关咨询业务操作指引》,对PPP项目的业务程序、业务重要关注点、业务具体执行方式和方法、业务成果形式等进行了详细指导。由于涉及的咨询类业务较多,且相关实践有待进一步积累,因此操作指引定位为参考性意见,不具有强制性。评估机构服务PPP项目时,可以参考《操作指引》,也可按照其他方式、方法执行。
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将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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