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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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金融业营改增税负情况汇报
7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金融业营改增税负情况汇报,确保只减不增。会议指出,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各行业实际税负总体下降,但由于多种原因,有些金融企业税负增加。随着改革深入,营改增减税效应将更大显现。要适时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引导企业用好增值税抵扣机制,确保金融业税负只减不增,稳定市场预期。
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深化改革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一是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自主规范管理横向经费。二是改进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差旅费管理;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会议管理。三是改进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服务。四是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简化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五是...
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金融业营改增税负情况汇报
7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金融业营改增税负情况汇报,确保只减不增。会议指出,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各行业实际税负总体下降,但由于多种原因,有些金融企业税负增加。随着改革深入,营改增减税效应将更大显现。要适时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引导企业用好增值税抵扣机制,确保金融业税负只减不增,稳定市场预期。
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深化改革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一是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自主规范管理横向经费。二是改进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差旅费管理;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会议管理。三是改进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服务。四是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简化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五是规范管理,改进服务。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督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0年,中央企业战略定位更加准确,功能作用有效发挥;总体结构更趋合理,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跨国公司。《指导意见》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财政、金融、人才、科技、薪酬分配、业绩考核等支持政策,并切实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创造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各类基金的作用,积极稳妥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和支持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
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发布
财政部印发《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主要目标是: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财政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提高,财政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氛围。主要任务包括: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积极推进法治财政文化建设。
加强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
财政部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方向包括:由科研院所自主选题开展的科研工作;所属行业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科研工作;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基础性工作等其他工作。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包括:稳定支持,长效机制;分类分档,动态调整;依托院所、突出重点;专款专用,严格管理。财政部负责核定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规划及年度预算,以项目支出“基本科研业务费”方式随部门预算下达。
进一步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部印发《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明确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综合性、客观性、发展性原则,评价结果作为评价金融企业绩效、确定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加强金融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应当反馈给金融企业及相关部门,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绩效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盈利能力指标、经营增长指标、资产质量指标、偿付能力指标。绩效评价各单项指标的权重,依据指标的重要性和引导功能确定。金融企业发放较多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较多农业保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主业集中度较高的,给予适当加分,以充分反映不同金融企业社会贡献。
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
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信息共享,搭建产融合作平台;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探索各类基金合作的新模式;创新财政金融有效互动的模式;完善产业链金融服务。申报产融合作试点的城市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产业基础较好,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龙头企业优势地位突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较强;金融资源丰富,具备银行、保险、租赁等资源,产业基金、风险投资等各类社会投资活跃,相关业务间协同较好,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能力较强;政府对产融合作工作高度重视,产融合作列入本地重要工作,建立了相关机构或工作机制,资源整合能力较强,安排了相关专项资金,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有力;产融合作具有一定的基础,制定了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政银企信息沟通顺畅,产业与金融互动较好。
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明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林地的使用权;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等8种情形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对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等4种情形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对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登记的等5种情形减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明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明确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复审费。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合研究报告发布会在京举行
7月22日,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在京共同举行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合研究报告发布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医改联合研究报告既立足中国国情,又注重借鉴国际经验,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改革医疗服务提供体系”、“完善制度环境与筹资方式”两个方面提出了八项改革建议,将为制定“十三五”医改规划提供重要参考,为推进医改发挥积极作用。他表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借鉴联合研究报告提出的改革建议,继续推动医药卫生服务领域改革创新,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得到更好的保障、更大的实惠、更多的满意。同时,财政部还将继续加强与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支持国务院医改办等单位加快准备和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在福建、安徽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并以点带面推广到其他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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