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辽宁省丹东市的农村集体经济呈现萎缩状态,2014年底,全市672个行政村中,当年没有经济收入的村470个,占比达到了70%,严重影响甚至削弱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为此,丹东市财政局于2015年启动了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提出了“每年选择若干个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给以等量资金扶持,通过兴建可以为村级集体带来直接收益的资产性项目,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的思路。选择经济收入“空白”、具备一定资产资源或区位优势、村“两委”班子素质高、村内及周边环境和谐稳定的13个村先行试点,投入财政资金650万元,按照每村50万元的标准,对其兴建的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项目予以扶持,并鼓励各县(市)区财政配套和整合其他支农资金,或自主增加试点村数。
为保证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取得成效,丹东市财政局制定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县、乡两级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一是在项目经营方面,要求以使用权出租收取租金、参股收取分红或股金等方式持续经营。通过招标和预付抵押金等方式,选择信誉好、有持续经营能力的生产大户、经济合作组织或企业来租赁或承包,在保证项目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持续稳健经营。二是在项目资产管理方面,为避免项目产权归村级组织后,出现经济纠纷等问题,项目建成后产权暂时归属于县、乡级政府,并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规定了项目资产移交到村集体所需审批流程。三是在财政扶持资金管理方面,确定了乡镇级财政要建立专户管理或专账核算的制度,明确了资金使用借贷核算的科目,并规定了项目形成收益后,拨付给村集体的主要使用范围。四是责任分担机制方面,明确了丹东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政策的制定、资金的筹集与安排;县(市)区财政局负责试点村的选定、帮助试点村选定项目、工作的统筹推进;乡镇财政所负责资金、资产的安全与核算;村委会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监管。
在市财政局的政策指导、资金扶持下,一年来,13个试点村基本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增收,并在实践中依托本村资源情况及特点,探索出形式多样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
(一)产业依托型
该类型项目所在村大部分都有主导产业,农民在产业中受益大,参与积极性高,只是村集体经济薄弱,在缺乏资金情况下,无法发挥引领作用。财政扶持政策出台后,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既带动了当地产业发展,又促进了集体经济增收。如东港市椅圈镇马家岗村,村民收入主要以草莓保护地和粮食生产为主,全村现有暖棚586个,人均收入达万元,但村集体无任何收入并背负债务。被选为试点村以后,马家岗村在永茂村民组水田地内建设20栋草莓钢架结构标准暖棚,其中9栋为村集体资产,建设投入资金100万元,其中4栋由5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兴建,其余资金通过吸收生产大户和争取上级政策扶持资金解决。所有大棚建成后向外发包出租,9栋暖棚年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8万元,在与承包户签定合同的过程中,村集体按照1万元/栋的标准收取了押金,保证了合同期内项目能够持续为村集体带来稳定的收入。截至目前,2015年向承包户收取的租金、押金共计27万元,项目预计在5—6年内即可收回成本。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属于全市后进村,农业产业化进程滞后,村民收入低,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被选为试点村以后,村集体利用5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并争取水利部门资金,新建榛子园420亩作为村级集体资产租给承包人,通过产业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带动村民增收。该项目建成后,到见果期亩产可达400—500斤,每亩收入6000元。扣除各项成本,村集体每年至少可收益10万元。且榛子树适应性极强,树种寿命长达60余年,项目持续时间长,助推村集体经济走出困境效果明显。
(二)资源开发型
该类型项目所在村大部分拥有滩涂、矿产、湿地等待开发资源,发展前景良好,只是缺乏资金的投入。如大孤山经济区孤山镇东大于村,村集体只有一块荒滩可供开发改造为水产养殖场,但苦于没有启动资金,无法落实。被选为试点村以后,利用财政补助资金将荒滩建成面积216亩的海水养殖池塘,发包出去养殖海蜇。承包人每年按低于市场价格的每亩600元向村里上缴承包费12.96万元,租赁期15年,期满后养殖场仍收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三)旅游开发型
该类型项目所在村旅游资源丰富,农家乐、果蔬采摘、垂钓、观光等开发前景好,财政扶持政策在集体经济发展上又给村里加了把劲儿。如东港市黑沟镇黑沟村是一个贫困村,山林面积有1万多亩,村中的大城山风景秀美,2014年,镇政府引资对大城山及周遍地区进行旅游开发,兴建杜鹃谷等旅游景点。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到位后,村里在杜鹃谷新建了一处方塘,用于旅游垂钓,为其旅游资源的开发“锦上添花”。每年景区收益按15%的比例与村集体分成,同时,方塘也作为村集体固定资产,以租赁的形式收取投资商的租金,每年5万元。该旅游项目建成后既建设了美丽乡村又富裕了一方百姓,每户可增加收入约1.6万元。
(四)物业增收型
该类型主要适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狭小的村。如凤城市通远堡镇曾家村,资产、资源情况相对匮乏,食用菌、葡萄等主导产业尚未形成规模,依靠产业发展实现集体经济收入壮大欠缺足够的条件。被选为试点村后,恰逢村内土地被铁路部门征用修建铁路,村集体在镇政府的帮助和协调下,与铁路部门达成协议,异地置换了通远堡镇最繁华地段原使用权属铁路部门的一处土地,兴建了总面积为200平方米的三座门市房,对外租赁,按照每间2万元的标准每年可为村集体带来租金收入6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基本“旱涝保收”。
2016年,市财政局在2015年13个试点村的基础上,将纳入扶持范围的行政村数增加一倍,达到26个村。另外,东港市财政也积极响应政策,自主投入200万元再增加4个村,确保2016年所辖每个乡镇都有一个试点、北井子镇全镇所有村都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工作目标的实现。同时,市财政还将继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归纳和推广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推进模式,为未来帮扶范围的逐步扩大积累好工作经验。抓紧对县、乡、村干部进行政策培训,吸引社会资本和人才关注并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扎扎实实地推进这项带有创新意义的工作。
责任编辑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