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提高监管实效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不断调整监管理念,完善制度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初步形成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重点突出、服务优化”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机制。
着力调整政府采购监管理念
一是树立依法监管的理念。一方面坚持职责法定,牢固树立“法无授权即禁止”的理念,所有的审批事项必须于法有据。另一方面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履行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不怠政,不懒政。二是树立有效监管的理念。评价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有效,不能单纯以管理范围的大小、审批事项的多少和介入程度的深浅来衡量。管得多不等于管得好,管得少不等于管不好。只有合理取舍,把不该管的放下,才能集中力量,有的放矢,把该管的管好管到位。三是树立差异化监管的理念。一方面,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部、省的相关规定,坚持上下一盘棋,确保政令畅通;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地区市场环境和政务环境的差异,注重区别对待,为因地制宜实施监管留出合理区间。现阶段,差异化监管方式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和简政放权的基本要求必须把握。四是树立服务监管的理念。从权力导向向规则导向转变,从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从注重行政约束向注重服务指导转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的变革方向。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应积极顺应这种变革方向,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坚持沟通协调,商量办事;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跟踪服务;通过优质服务,赢得各方理解,树立监管权威,提高监管实效。
着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一是调整监管重心。按照“抓两头(需求管理和结果评价)、简中间(交易环节)”的思路调整监管重心,将监管从程序控制转向需求管理和监督检查,从事前审批、审核转向事中、事后监督。二是简政放权。首先是简政。严格按照依法、精简、效能的原则对原有审批、审核事项进行认真清理,明确财政部门除采购方式审批,进口产品核准外,其他事项一律实行备案管理;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实行方式审批、进口产品核准限时办结制;对于年初采购预算和品目编制足够细化的单位,实行一揽子审批和备案,提高采购效率。其次是放权。从2014年起,取消标书审核、公告审核、现场监标等交易环节的所有变相审批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落实法律赋予采购人的需求标准制定、代理机构选择等法定权力,严格禁止监管部门以监管名义进行干预。三是完善监管制度。结合监管重心调整,对原有制度体系进行充实、修订和补充。先后出台了《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晰了采购各方的责权利和监管重点,使监管工作更具针对性。四是健全监管机制。将政府采购监管作为构建“六位一体”财政内控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实现与资产管理、投资评审、国库支付、绩效评价等管理环节的信息共享和无缝对接,整体提高监管效率。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以项目为载体重点加强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检查考核。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了两次代理机构大检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代理机构在法治化和专业化执业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高发环节,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严格进行处罚。建立约谈及约谈通报制度,对在采购活动中存在问题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实行约谈,及时通报约谈情况,提升了监管权威。五是整合监管力量。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审计、监察等专业监督的优势,有效整合力量,形成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2014年以来,与审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财政点名,审计进点”的模式,对多个省直单位进行了政府采购专项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同时也扩大了政府采购的影响,提高了采购人依法采购、规范采购的意识和水平。
着力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
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特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模式,丰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一是通过信息化提升监管效能。2015年,按照部里要求,结合湖南省工作实际,进行了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的升级改造。将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落细落小落实,融入程序设计,初步实现了采购业务的全流程、全电子化操作,重点加强了采购活动的动态监控和预警。二是通过透明化提升监管实效。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逐步实现了涵盖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在湖南官网《红网》开辟了政府采购频道,宣传政府采购政策,并对预算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政府采购项目和预算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单一来源项目同步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和公告。一年的实践证明,宽范围、广渠道的信息公开是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的有效方式,是通过公开透明实现公平公正目标的有效途径。
着力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队伍建设
政府采购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既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活,又是检验干部作风和政府形象的窗口。作为监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水平。一方面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另一方面必须具备优良的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从这两方面考虑,湖南省财政厅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对各级监管部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了专业培训,着力提高政府采购监管和执业的专业化水平。同时,结合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加强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作风建设,要求大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培养优良作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冷、硬、横、推”的不良现象和懒散作风。
责任编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