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甘肃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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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甘肃省财政监督工作以强化机构和职能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着力推进财政监督业务转型,在服务财政管理和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机构,全面提升财政监督地位
高起点强化组织领导。省财政厅从2012年起实行了“一把手”工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直接分管财政监督,监督局局长负责具体工作,其他厅领导根据分工负责相关处室日常监督工作。定期召开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专题听取财政监督重大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问题,为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高规格设置监督机构。省委省政府在监督机构设置、监督职能调整、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全省行政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于2012年调整了省级财政监督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将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局长高配为副厅长级,在财政厅增设4个监督处,新增处级领导职数10名,新增行政编制20个。在此基础上,将投资评审中心划归监督局管理,形成4处1中心机构格局。
高标准配备监督人员。首先,优选中层领导。先后将人事处长、行政政法处长、国库处长、企业处长、采购中心主任等调整到监督局任副局长;通过竞争上岗等形式从各...
近年来,甘肃省财政监督工作以强化机构和职能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着力推进财政监督业务转型,在服务财政管理和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机构,全面提升财政监督地位
高起点强化组织领导。省财政厅从2012年起实行了“一把手”工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直接分管财政监督,监督局局长负责具体工作,其他厅领导根据分工负责相关处室日常监督工作。定期召开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专题听取财政监督重大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问题,为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高规格设置监督机构。省委省政府在监督机构设置、监督职能调整、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全省行政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于2012年调整了省级财政监督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将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局长高配为副厅长级,在财政厅增设4个监督处,新增处级领导职数10名,新增行政编制20个。在此基础上,将投资评审中心划归监督局管理,形成4处1中心机构格局。
高标准配备监督人员。首先,优选中层领导。先后将人事处长、行政政法处长、国库处长、企业处长、采购中心主任等调整到监督局任副局长;通过竞争上岗等形式从各业务处室选拔优秀干部任各监督处处长。其次,多渠道遴选工作人员。从省直、市县部门选调具有一定财政工作经验的成熟型人才;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具有硕士学位财经专业的高学历人才;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既懂管理又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第三,将监督局作为干部培养的重要平台。凡新进厅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先到监督局锻炼,然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其他处室;厅内新提拔任用的部门预算处负责人,原则上要有在监督局工作的经历。
拓展职能,促进财政监督科学发展
调整拓展监督职能。按照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制衡、运转规范的原则,厅党组在调整监督局原有职能职责的基础上,又赋予了两项重要职责。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话语权。凡干部轮岗交流、提拔任用,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前,须征求监督局意见。监督局根据干部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绩效管理等方面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对拟任用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的审核权。全面开放部门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指标管理等系统,监督局对省级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和执行中追加的预算,以及财政部下达的各类资金指标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对拟安排的各类项目和资金,相关处室(单位)在分配下达前须经监督局审核同意。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甘肃省财政监督工作初步建立了“六大机制”。一是预算编制同步监督机制。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对部门预算项目进行审核,对预算单位申请新增的重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监督,未经评审通过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预算。二是预算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在预算执行中,监督局通过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相关处室(单位)的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对重点支出项目、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等实施跟踪监督。三是预算绩效同步监督机制。对相关业务处室(单位)绩效评价的工作质量、指标体系、目标实现程度、评价结果利用等进行监管。四是重点项目评审监督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重大资金安排,监督局对相关业务处室(单位)项目前期评审论证过程实施监督。通过对省级财政支出项目概预算评审监督,及时修正专项预算编制申报数额过高、设备重复购置、项目预算编制不实等问题,为编制和安排项目预算提供了依据。五是检查成果利用及问责机制。监督检查成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问题严重的采取通报、扣减或收回财政资金等措施予以相应处罚,并定期向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报告有关处室(单位)对监督检查成果利用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六是联合监管机制。经与财政部驻甘专员办沟通协调,对中央要求的重大专项和双方确定的专项检查,整合人员力量,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联合审核、检查,并将审核、检查结果充分应用在预算安排、绩效管理、干部考核等方面。
推进转型,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
找准切入点,推进预算编制监督。开展预算编制监督,是甘肃省监督业务转型的重要标志。2013年,研究调整了部门预算编审流程,在部门预算编制“二上”环节增设监督局审核功能,并选择10个省级部门进行了试点审核;2014年,将范围扩大到30个省级部门,并将审核流程从部门预算“二上”环节介入变为“二上二下”全流程审核监督。
找准着力点,推进执行过程控制。开展预算执行过程监督,是甘肃省监督业务转型的重要突破。首先,整合了省级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指标、实拨及总账一体化系统,建立了预算管理和国库信息化网络共享平台,贯通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并向监督局全面开放查询端口,为资金分配审核和专项检查提供了信息支持。其次,实行了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专题会议研究制度,监督局参加会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在资金下拨前按照指标来源是否清楚、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评审论证是否规范、项目是否属于多头安排重复申报等原则进行了审核监督,及时纠正资金来源不明、随意调整项目、超范围支出等问题。第三,建立了由部门预算管理处和投资评审中心共同组织的评审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预算编制中新增项目和预算执行中二次分配项目支出评审监督;对厅内各处室分散管理的评审专家进行清理,重新确认专家资格,建立了由监督局统一监管的特聘专家库,目前库内已有财务、农业等十二类640多名专家。第四,实行了支出进度考核制度。2014年,由监督局牵头分4个节点,对厅内业务处室(单位)省级预算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安排的各类支出进度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厅通报,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加大支出力度,加快支出进度,提升省级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
找准突破点,推进预算绩效监督。开展预算绩效监督,是甘肃省监督业务转型的重要内容。2013年,确定了21个省级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在厅相关处室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监督局制定了再评价实施方案,选择具有代表性和持续性的项目,从项目组织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过程和结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再评价。2014年,进一步扩大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评价和再评价范围,并进行了部门整体评价、综合评价和部分竞争性分配项目评价试点;对2015年省级部门申报的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全覆盖审核;组织开展了对部分省级部门(单位)和市县2014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的巡查督导。另外,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要求,公开征选了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首批49家第三方机构已通过审核,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找准制约点,推进财政规范管理。推进财政规范管理,是甘肃省监督业务转型的重要前提。首先,按照“一项资金一个制度”要求,对现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办法,督促相关处室列出计划和时间表,推进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其次,对省级项目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在2014年预算中取消78项,整合347项,规范25项,涉及资金近55亿元,专项数量比2013年减少450个。第三,对各类扶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建立了数据库,防范企业重复申报专项资金等问题的发生。第四,强化结果利用,将监督检查结果、项目评审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业务处室,作为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科学、规范、透明。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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