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江苏省财政厅
[大]
[中]
[小]
摘要:
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始终把财政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发挥财政监督在促进财政管理和改革、整顿规范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与财政干部“两个安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思路,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夯实工作基础,财政监督水平明显提高。
共同履行监管责任,巩固财政“大监督”机制
江苏省财政厅不断丰富“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机制内涵,坚持把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财政改革一起研究、部署、落实,较好地实现了日常监督与专职监督的深度融合。
(一)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为统领,建立监督检查内部责任考核制度。年初,各业务处室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和管理要求,提出本处室检查计划,提交监督检查局扎口管理。监督检查局以此为基础,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财政政策和重大民生支出,编制全厅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经厅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印发执行。年中,监督检查局负责对各处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年末,各处室的计划执行和质量情况作为厅机关处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由监督检查局负责评价打分。由此形...
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始终把财政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发挥财政监督在促进财政管理和改革、整顿规范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与财政干部“两个安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思路,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夯实工作基础,财政监督水平明显提高。
共同履行监管责任,巩固财政“大监督”机制
江苏省财政厅不断丰富“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机制内涵,坚持把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财政改革一起研究、部署、落实,较好地实现了日常监督与专职监督的深度融合。
(一)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为统领,建立监督检查内部责任考核制度。年初,各业务处室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和管理要求,提出本处室检查计划,提交监督检查局扎口管理。监督检查局以此为基础,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财政政策和重大民生支出,编制全厅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经厅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印发执行。年中,监督检查局负责对各处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年末,各处室的计划执行和质量情况作为厅机关处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由监督检查局负责评价打分。由此形成了厅专职监督机构与业务处室相互衔接、相互补充、齐抓共管的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
(二)以财政监督信息化为手段,建立监督检查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确保按照统一操作规程依法有效开展检查,2014年省财政厅开发完成了监督检查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实现了过程控制、痕迹追溯、信息共享、成果利用等功能,使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有效形成闭环,促进了财政“大监督”机制的完善,也实现了对业务处室的再监督。自今年起,凡列入省财政厅年度计划的财政检查事项,均须通过该系统流转办理,财政“大监督”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以严肃财经纪律为目标,建立财政监督警示机制。从近年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来看,不少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法治观念不强、内部控制薄弱、财经纪律松弛的现象,有些问题甚至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为此,省财政厅在严肃查处各类财经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通过公告、通报、约谈、建立黑名单等措施,发挥财政监督的警示作用。今年年初,还专门制发了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紧扣新预算法的贯彻执行,将分散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的财经纪律要求再次强调,涉及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基础管理、监督问责等五个方面20项规定,提醒督促部门单位和各级财政机关加强学习、严格执纪,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抓住检查关键环节,提升监督检查质量
质量是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完善,通过查前调研、查中督导、查后复审以及责任到人的办法,有效提升了检查质量。
(一)抓好查前调研,提高检查针对性。2013年以来,由随机检查向问题导向检查转变,对重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开展查前调研,事先梳理分析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情况,寻找疑点,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到了事半功倍效果。如2014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检查中,通过对373个项目申报资料进行查前调研,筛选了问题嫌疑较大的30个项目实施现场重点检查,最终确认21个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014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检查中,选择个别高校先行试审,以此来验证检查思路、修订检查方案、改进检查方法,为后续全面检查奠定基础。
(二)加强跟踪督导,助力检查开展。为及时了解现场检查情况,根据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督导。督导工作一般由分管厅领导带队,视情况邀请纪委、监察等部门的同志参加,赴检查现场实地了解检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检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通过现场指导,加强过程管理和总体把握,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复核审理,保障检查质量。2012年,厅监督检查局专门设立复审科,实行“查审分离”工作机制,并出台了《财政检查复核办法》。目前,复审工作已成为检查流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全厅所有检查项目,都必须经过监督检查局的复核审理。对重大问题或情况复杂的检查项目,还专门召开由厅业务处室参加的集中复审会议,集体复核把关。几年来,省财政厅作出的各类财政监督处理处罚决定,没有出现一起应诉、复议案件。
(四)推行项目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一个检查项目的质量,不仅取决于检查人员的专业能力,更取决于检查项目负责人和检查组长的责任意识。为此,省财政厅建立了项目负责人制和检查组长负责制。每个检查项目都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检查质量负总责,承担全面组织、统筹协调检查的各项工作。同时,落实检查组长责任,组长通过承担现场管理、实施检查和检查文书制发等具体工作,对检查组的工作质量负责。项目负责人和检查组长的双责任制,有效地保障了检查工作质量。
(五)加强调研指导,提高基层财政监督水平。基层财政资金监管关系到广大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省财政厅始终把加强县乡财政监督作为财政“双基”建设的重要内容。以联动检查、交叉检查为抓手,锻炼基层监督队伍,提升基层监督干部技能,打通乡镇财政监督“最后一公里”,使基层财政监督在服务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更加有所作为。分管厅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分析存在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目前,全省基层财政通过健全监督机构、配强监督人员、完善制度管理、规范执法流程等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注重整改落实和成果利用,提高监督检查效能
检查是手段,目的是促进管理。多年来,江苏省财政厅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查外促内的工作导向,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重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财政监督综合成效日益体现。
(一)开展约谈,促进整改。2014年7月,制定了《江苏省财政厅财政监督约谈办法》,对问题严重的被检查单位,分管厅领导亲自约谈其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通过面对面地指出问题,让当事人明白错在哪、为何错,一改以往“一罚了之”的做法,提高了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当面解读政策法规、提出管理建议,使当事人知道为何改、如何改,提高了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办法出台以来,省财政厅先后约谈了18个部门单位,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措施较以往更加迅速更加扎实,效果十分明显。
(二)分工合作,促进管理。在检查结果跟踪落实方面,监督检查局与相关处室共同研究提出处理处罚决定后,业务处室通过暂停拨付、扣减、收回财政资金等措施负责跟踪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督促被检查单位对处理处罚决定及时执行到位。监督检查局专门建立跟踪落实台账,对完成整改落实的逐一“销账”,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请业务处室予以催办,确保整改到位。2014年,共下发处理处罚决定118件,已全部落实。在成果利用方面,业务处室须将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与修订管理制度相挂钩,并在制定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时,征求监督检查局的意见,共同利用检查成果来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形成专报,服务决策。近年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漏洞,我们及时提出完善制度、促进管理和调整预算的对策建议,每一项检查均形成一份详实的检查报告。2013年以来,厅长刘捍东同志先后在23份检查报告上作出批示,强调完善制度、加强监管;2015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分管厅领导就省厅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专题通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重视并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对于社会影响面广、问题突出的检查报告,还另以专报形式上报省政府或专送主管部门,为政府决策和加强管理提供参考。2014年,共有6份专报得到省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责任编辑 雷艳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