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是由政府、企业或其他组织投资,在城市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提供公共自行车出行服务的城市交通系统,可以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运行效率,还可以助力节能减排、有益全民健康。截至2015年初,我国已有4个直辖市、28个省推出该项服务。目前,各地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多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运营模式,期间由于运营企业重逐利轻服务,致使财政投入资金难以有效发挥使用效益。为此,应从财政投入、财政监督、财政绩效考核等方面积极作为,确保城市公共自行车资金专款、高效使用,从而真正实现为民、惠民。
(一)保障财政投入,确保公共自行车系统平稳运行。一是整体规划,持续投入。要结合公共自行车用地、建设、维护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提前规划和合理预算。科学编制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规划、自行车站点规划,且要与城市其他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在此基础上,确定自行车投放数量、站点建设数量,形成项目基础建设预算。要综合考虑建设维护人员工资、易损易耗零件更换、站点电费、调度费用、办公经费、保险费用等,形成运营维护管理预算。二是适时调整,重点投入。财政资金的投入不能平均用力,要科学分配具体项目建设的投入比例,加大财政资金在重点项目上的投入。如山东部分城市公共自行车日均故障率高达30%,由此带来的维修人员工资、零部件更换等维护费用不容小觑。因此,项目初期财政投入要确保采购安全性高、结实耐用的公共自行车,建议投入规模要达到总投入的50%左右。项目后期则要重点保障网点规模的扩建完善、公共自行车的运营维护等,建议投入规模要达到总建设投入的30%左右,从而推进公共自行车广覆盖、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财政监督,确保公共自行车资金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定期就公共自行车资金的预算情况和审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规范,帮助完善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公共自行车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等,从源头上保障专款专用。为便于及时、有效监督,政府必须建立规范、详细的公共自行车预算定额和支付标准,从建设、启动、维护多方面进行详细分类,使公共自行车的专款预算细化到“类、款、项”上,保障预算编制细化、规范、一目了然。同时,对公共自行车专款资金的支出和使用情况也要进行监督。首先,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获得财政资金后,必须全部纳入企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支出、专款使用,期间必须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和定期自查机制,确保公共自行车资金合理支出和使用。其次,当地财政部门必须细化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定时检查,严格控制与公共自行车建设不相关的支出,并加强对项目支出的跟踪管理。根据项目支出预算计划对资金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超出预算计划的项目责令改正,确保公共自行车资金专款专用。
(三)定期绩效考核,确保公共自行车资金高效使用。首先,项目运营企业要定期对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使用情况、运营经费构成的合规合理性等进行绩效自评,根据量化指标进行细化打分,并在后期分析中排除误差因素影响,增强自评的科学性。其次,财政部门要成立公共自行车绩效评价工作组,定期组织和实施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明确公共自行车投资建设与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并据此制定严密的量化标准,对运营企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打分、考评。再次,政府审计部门要完善项目运营审计机制,细化公共自行车资金投入、产出、过程管理等方面的审核标准,严格执行,评分审计,对公共自行车资金使用效率予以考评。公共自行车事业属于惠民公益事业,其考评还应考虑由公众和市民共同参与。建议由政府牵头设立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评价委员会,邀请热心公共事业的市民代表、网民代表以及各行各业的代表加入,定期对公共自行车运营情况、市民使用满意度情况等进行打分、考评。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