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陈水连 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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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步伐,是建立现代财政体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赣州财政作为基层财政部门,要切实把全会精神贯彻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坚持依法理财、构建法治财政,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更加稳固的财政支撑,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亮赣南老区人民的梦想。
用法治信仰凝聚广泛共识,增强依法理财知行自觉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推进依法理财,要切实增强财政干部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崇法守法成为文化自觉、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逐渐升华为根植灵魂的信仰,汇聚磅礴之力推动依法理财阔步向前。
一是要激活法治基因。苏区时期,苏区财政干部对依法理财进行了科学探索和实践,颁布实施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暂行税则》、《统一会计制度》等,用法规制度统一财政管理、统一税收政策、统一金融体系,有力地保障了革命供给。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对财政工作提出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赣州财政工作要把光荣的法治传统与建设法治财政、促进振兴发展相结合,让法治基因因袭传承,让苏区探索持续深化,推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步伐,是建立现代财政体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赣州财政作为基层财政部门,要切实把全会精神贯彻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坚持依法理财、构建法治财政,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更加稳固的财政支撑,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亮赣南老区人民的梦想。
用法治信仰凝聚广泛共识,增强依法理财知行自觉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推进依法理财,要切实增强财政干部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崇法守法成为文化自觉、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逐渐升华为根植灵魂的信仰,汇聚磅礴之力推动依法理财阔步向前。
一是要激活法治基因。苏区时期,苏区财政干部对依法理财进行了科学探索和实践,颁布实施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暂行税则》、《统一会计制度》等,用法规制度统一财政管理、统一税收政策、统一金融体系,有力地保障了革命供给。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对财政工作提出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赣州财政工作要把光荣的法治传统与建设法治财政、促进振兴发展相结合,让法治基因因袭传承,让苏区探索持续深化,推动自觉尊崇法治、信守法治,构筑起依法理财的坚定信仰。
二是要锤炼法治素养。“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财政是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肩负为民理财的时代重任。特殊的使命要求每位财政干部不断接受法治的淬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学法、带头知法、带头信法、带头守法、带头用法,形成一切工作以法治为遵循的浓厚风尚。要熟悉现行财政法律法规,及时掌握中央至地方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财政工作实践研机析理、学深悟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方法论、执行力。
三是要涵养法治文化。“国民之魂,文以化之。”财政法治文化承载着法治财政的价值理念和教化功能,是构筑财政法治信仰的重要源泉和核心支撑。只有营造浓厚的财政法治文化氛围,让财政法治文化如空气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法治财政建设才能“内外兼修”、“神形兼备”。要通过学习中国古代财政改革重要人物、思想和措施了解财政制度变迁历史,挖掘财政变革进程中的法治理念和精神实质;要通过与时俱进的学习财政重点法律和法治知识,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通过财政程序文化、制度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塑造财政干部职工点滴规范、锱铢必较的精神特质,树立秉公用权、理财为民的价值取向。通过财政法治文化的人格沉淀,切实提升广大财政干部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同,为法治财政建设汇聚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用法治思维护航财税改革,推动依法理财革故鼎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法治既是改革的目标,也是改革的手段,二者经脉相连,至为密切。全面深化财税改革,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全过程,用法治思维廓清改革思路、化解改革风险、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立得稳、行得远。
一是要创新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下,要运用法治思维革新财政工作理念,清醒认识GDP和财政收入提质换档,是全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大势所趋,是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的必然要求。要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财政工作考核由过去的重点考核收入增幅,向重点考核收入结构和质量转变;创新财源涵养模式,加大对文化创意、生态经济等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试点推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与PPP项目,构建公共服务融资主体多元化,深化权责发生制改革,以稳健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向前。
二是要转变服务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财政是政府重要组成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常态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积极优化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处理好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的关系。在服务内容方面,加快由直接支持竞争性领域产业、企业的发展,向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转变;在服务方式方面,加快由直接补贴和无偿补助为主,向有利于调动企业自身发展积极性的股权投资、有利于调动金融资本的贷款贴息、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担保体系建设等间接方式转变。
三是要改革重点领域。新一轮财税改革不是扬汤止沸、修修补补,而是一场关系现代化事业的深刻变革,必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打破重要瓶颈、打通关键节点。预算法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改革扮演着财政改革“开路军”角色。要以新预算法实施为契机,把预算改革作为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抓手,加快修订现有预算管理制度,加快现代预算制度建设;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同时,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快建立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效益化提供制度保障;继续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扩展到所有县(市、区)。
用法治手段规范权力运行,保障依法理财科学高效
“治国者,圆不失规,方不失矩,本不失末,为政不失其道,万事可成,其功可保。”只有依靠厉行法治,才能实现工作推进高效有序、法规落实不偏不倚。依法理财要牢牢抓住权力规范和约束这个核心环节,实现权力赋予法定化,权力运行规范化,权力监督透明化,为依法理财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提升财政制度的保障力。“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依法理财离不开科学的制度作保障,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推进制度顶层设计,坚持立、改、废并举完善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和管理运行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约束性和操作性。要加快完善预算编制、收支管理、资金分配、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制度,及时将成熟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进行固化,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提升财政法规的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要强化财政法规的执行力,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形成不敢、不想、不能越雷池半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守职业良知,对群众厌恶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盼的事零懈怠,真正做到执法为民。要坚持统一的执法标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彰显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严格执行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风尚。
三是提升财政监管的公信力。“治人者,必先受治于法。”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就会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肆无忌惮地践踏一切。从某种意义上讲,手握财权的财政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存在腐败的风险。依法理财光靠自觉不行,还要强力推进有效监督。要扎实推进政府理财活动公开化、透明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抓住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开展涉及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民生资金、“小金库”治理等专项检查,并有序实行监督成果公开;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信息公开工作,让百姓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构建更加阳光透明的公共财政运行体系。
用法治底线保障财政品质,实现依法理财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财政资金管理活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在法治底线氛围内从事聚财、生财活动。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必须始终恪守法治底线,一切理财活动以法治为遵循,确保财政工作始终安全高效地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
一是要实现财政运行的风险最小化。财政是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核心支撑,财政运行安全事关全局、至关重要,必须确保绝对安全。2012年6月,在党中央的殷切关怀下,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拉开了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大幕,上级支持力度空前,大量资金纷至沓来。切实保障上级扶持资金运行安全,让中央的殷切关怀转化为赣南的发展硕果,是赣州财政义不容辞的职责。要进行常态化查缺补漏,不断完善资金运行体系,确保各项资金管得严、用得好;要强化财政运行风险防控,建立财政预警评估监控机制,完善财政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转变财政职能,建立专业化制衡的风险防控机制。
二是要实现财政资金的效益最优化。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政府还应着力让每一分财政资金花出“效果”。要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常态化机制,加强财政管理绩效考评,围绕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收支结构、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盘活存量资金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评价。加强重点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立足事前控制投资,推进评审环节前移至工程预算,从源头上控制投资、节约资金;开展财政性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试点,在项目筛选和资金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建立政府性资金存款与银行对社会服务、经济贡献挂钩的激励机制,实施政府性资金存款与银行贡献度挂钩。
三是要实现财政杠杆的作用最大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功能,用财政资本催化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使有限财政资金裂变扩张,使社会投资实现“蝴蝶效应”。创新和完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式,采取以存引贷、以奖代补、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投资入股等多种办法,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实体经济发展。完善现行的“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等金融创新产品,撬动金融资本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门槛,通过财政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多种方式,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责任编辑 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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