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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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督查汇报
7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督查组对18个省份和35个部门、单位重点督查情况的汇报,对相关地区和部门主动有力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政策落实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抓紧整改发现的问题。会议确定,一是各级财政将已收回沉淀和违规资金2500多亿元,加快统筹用于急需领域;国务院将23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调整用于在建重大项目;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力的收回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二是督促加快铁路、农村公路和重大水利等建设,保证完成全年目标。通过专项债券及其他市场化筹资,支持国际产能合作。三是对涉农资金整合、放宽公积金使用、政务信息共享等方面落实不到位的事项挂牌催办。四是抓紧清理阻碍改革推进、政策落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快修订财政、投融资等管理规定和市场准入、产品服务等标准。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
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督查汇报
7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督查组对18个省份和35个部门、单位重点督查情况的汇报,对相关地区和部门主动有力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政策落实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抓紧整改发现的问题。会议确定,一是各级财政将已收回沉淀和违规资金2500多亿元,加快统筹用于急需领域;国务院将23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调整用于在建重大项目;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力的收回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二是督促加快铁路、农村公路和重大水利等建设,保证完成全年目标。通过专项债券及其他市场化筹资,支持国际产能合作。三是对涉农资金整合、放宽公积金使用、政务信息共享等方面落实不到位的事项挂牌催办。四是抓紧清理阻碍改革推进、政策落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快修订财政、投融资等管理规定和市场准入、产品服务等标准。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
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指导意见》要求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作用,积极投向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融合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统筹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相关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等。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探索基于云计算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新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创新风险补偿机制,探索“互联网+”发展的新模式。
加强中央部门预算评审工作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央部门预算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重点工作是:理顺预算评审职责,中央部门(即直接向财政部报送部门预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和财政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划分预算评审范围,预算评审主要针对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预算,拟纳入中央部门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都要进行预算评审;明确预算评审内容,预算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等方面;把握预算评审环节;规范预算评审方式,根据预算管理级次的不同,各部门可实行集中评审或分级评审,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可采取由部门所属评审机构、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评审等方式开展预算评审;强化评审结果运用,将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入库、申报和调整的重要依据;提高预算评审能力;保障预算评审经费。
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产业化经营项目由省级农发机构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批复,并及时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备案,国家农发办不再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审核和文件核准;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均可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取消企业所需原材料的70%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两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三不欠”、固定资产净值等的规定;单个财政补助项目的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单个贷款贴息项目的贷款额度一般不高于1亿元人民币等。
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的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并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为两类,即“扩大资源”类项目资金和“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前者用于奖补支持地方多种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后者用于奖补支持地方健全幼儿资助制度。
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央文化企业中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申请资本预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供股东(大)会同意注(增)资的决议;新组建成立的中央文化企业集团,应加快内部资产、财务整合,以集团名义根据有关规定申报资本预算,预算资金下达到集团账户;中央文化企业应科学、合理编制资本预算,明确预算支出明细、支出测算依据以及标准,对于跨年度项目还应明确项目总投资、分年投资,申请总预算、分年预算,资本预算申请资金不得用于办公用房建设以及本企业职工薪酬、福利支出等。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贷款政策,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经济负担,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简化学生贷款手续;健全运行机制,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及时足额安排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考核制度,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和征信宣传;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学费和贷款代偿政策,加强经办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八部门推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财政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要求到2017年所有市辖区、到2020年所有县(市、旗)应至少建有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基本满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就业需求。《意见》要求,公办或社会资本兴办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用地,按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纳入计划;社会资本投资经营的,无偿或低价划拨供地。符合税费优惠政策条件的辅助性就业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以及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政策。
做好2015年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财政部、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支持重点,加快推进东北节水增粮、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采、南方节水减排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适当兼顾面上其他农田水利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中央财政安排的农田水利资金投入激励机制,各省在项目县选择、分配中央补助资金时,要按照建管并重的要求,重点向水价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引进社会资本等工作进展明显的县(区、市)倾斜,加大支持力度,把项目建设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各省要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加快预算执行。
2015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开始
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范围是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文化企业。2015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具体包括:应交利润,即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股股利、利息,即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利息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即转让国有产权、股权(股份)获得的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即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其他国有资本收益。
财政部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近期境内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为了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各类股东合法权益,财政部将进一步支持国有金融企业发展,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提升经营业绩。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财政部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时,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并要求中央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不减持所持有的控股上市公司股票,支持国有金融企业在股价低于合理价值时予以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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