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系统”正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线运行。中央预算单位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通过该系统公开采购合同。公众查询时只需输入合同编号、名称、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等任一内容,合同的各项信息便一览无余。合同公告系统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关键一步,将极大地促进政府采购的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
合同公开终结“暗箱操作”
虽然政府采购法对于采购结果的公布早有要求,但采购合同的公开最初并未写进法律,这导致社会公众、未中标或者成交的供应商无法了解政府采购合同的全部内容,“暗箱操作”的采购乱象时有发生。3月份施行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重申采购项目的所有过程信息必须公开的基础上,明确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此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系统的上线运行,标志着条例中的公开要求逐步“落地”。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冯俏彬认为,关于合同信息公开的要求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政府采购中的“价格高、质量次”等问题。只要操作到位,对于规范我国政府采购实践将产生重大作用。
合同信息一键查询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系统自4月底上线运行以来,截至6月1日,已有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等十几个中央单位公布了近80份采购合同,采购内容涉及物资装备、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等等。但社会公众是否能便捷查询到某个采购合同的全部信息呢?记者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尝试查询国家林业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近期的采购合同。首先点击网站右侧的“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公告查询”,无需输入任何关键字,便能清楚地看到所有已公布的采购合同。假如我们要快速查找到某一特定单位的采购合同,可输入关键字。如,在采购人一栏输入“国家林业局南方航空护林总站”,可看到该采购单位已公布的8个采购合同。随机选择与江苏苏泰林业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后,整个合同信息一览无余。可以看到的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等。采购合同也以附件形式添加,以供下载。这些已公开的合同信息覆盖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使得政府采购真正实现了网上公开、便捷查询、明白问责。
地方合同公开稳步推进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系统主要为中央预算单位或者从事中央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采购合同等信息提供了平台。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地方政府采购合同也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因此,近期地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工作也陆续推进。4月底,湖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本省采购人要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合同内容的详实性由采购人负责,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加强合同公告的监督检查工作。云南、河南等省也在当地政府采购官方网站上为政府采购合同辟出了专门的“晒台”,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