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曾志权 全国人大代表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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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口,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是“拦路虎”,强调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在牵动全局的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增强发展新动能。广东财政将坚持立足全局,深刻认识新常态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做好新常态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路径和方法,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财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
经济新常态下,“三期叠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要准确把握近期目标和长期发展的平衡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结合点,统筹实现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防风险等多重目标,对政府治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财政体制机制与经济发展各个方面联系紧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财税改革将越来越体现出全方位、深层次、高难度的特征。首先,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过程中,财政将更加深刻地介入各方面体制机制的构建,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倒逼政府职能转变、防范经济社会潜在风险,都需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口,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是“拦路虎”,强调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在牵动全局的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增强发展新动能。广东财政将坚持立足全局,深刻认识新常态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做好新常态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路径和方法,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财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
经济新常态下,“三期叠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要准确把握近期目标和长期发展的平衡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结合点,统筹实现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防风险等多重目标,对政府治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财政体制机制与经济发展各个方面联系紧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财税改革将越来越体现出全方位、深层次、高难度的特征。首先,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过程中,财政将更加深刻地介入各方面体制机制的构建,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倒逼政府职能转变、防范经济社会潜在风险,都需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激发体制机制活力,破除利益格局藩篱。其次,进入经济新常态后,财税改革面临的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各方面诉求增多,协调各方诉求更加复杂,凝聚改革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的难度越来越大。再次,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将触及一些深层次的矛盾,特别是财政体制、收支管理、财政分配等领域的改革意味着对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随着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进一步推进的难度将不断加大。因此,必须按照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的财政改革思路,推动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使财税体制始终能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
一是必须突出体制创新,注重制度衔接。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财税改革与各项政策、体制、机制的衔接,发挥财税体制对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的保障作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绩效。着眼于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从制约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财税体制方面最突出问题改起,优化制度设计,严格财政管理,确保资金分配规范、安全、高效,减少自由裁量权,提高绩效。
三是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建立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政府公共资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机制、符合广东实际的地方税收征管机制为重点,逐项明确改革措施,以点带面推进改革。
四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强合力。注重改革的整体性和适应性,处理好重点财政改革事项与其他财政改革事项之间、财税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关系,实现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协同推进改革,增强改革合力。
五是必须坚持积极稳妥、试点先行。围绕稳步推进改革,坚持整体设计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合理选取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力求准确把握时机、力度和节奏,适时选取部分区域、领域、事项开展改革试点,做到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引领新常态,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在科学把握新常态下财税体制改革新要求的基础上,按照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包括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等。广东财政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重点推进以下改革:
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规范完整、透明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围绕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健全完善预算编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预算执行时效性和均衡性、全面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强化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等八个方面的措施,到2015年全省各级政府建立完整的预算体系;预算执行进一步均衡有效,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进一步规范透明,除涉密信息外,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财政转移支付支出的比重达到60%或以上;涵盖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人大监督及社会和舆论监督等五层次的监督体系健全完善、衔接有序。到2018年,基本建立现代预算制度,预算管理机制规范完整、透明高效。
二是调整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省以下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运行机制。通过合理划分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省以下事权、明确省以下支出责任、适当调整省市县财政收入划分、健全与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相衔接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五个方面的措施,并选取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先行试点,积极探索,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到2015年完成部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在省以下的划分调整,明确部分共担事权(重大民生项目)各级分担资金的比例和标准,初步形成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框架。到2018年,通过省级限制列举、剩余归属市县的方式,理顺全部事权的支出责任,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实现全部事权和支出责任在省与市县间的科学、清晰、合理配置,形成健全完善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
三是深化民生财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结合实施《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修编版),通过明确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范围、加大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创新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完善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强化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效应等五个方面的举措,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促进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2015年重点完成制定推进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办法、完善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等改革任务。
四是深化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构建政府公共资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要求,通过推进财政投融资改革、明确政府公共资源投入范围、创新政府公共资源公平配置方式、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等五个方面的措施,构建政府公共资源向各类投资主体公平配置机制,推进公平统一市场建设,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
五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广东实际的地方税收征管机制。在中央的部署指导下和地方权限内,按照完善立法、稳定税负、改革税制的要求,通过积极推进税制改革、探索建立地方税收征管机制、着力加强地方税源管控、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四个方面的措施,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符合广东实际的地方税收体系。按照中央部署,2015年将重点完成“营改增”扩围改革,争取有关税制改革事项在广东先行先试;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地方税源管控;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
六是积极支持其他领域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其他各领域改革。主要包括支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以下地方法院和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商质监系统管理体制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等。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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