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门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必须准确把握新时期财政工作的新趋势、新使命,努力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以改革释放制度红利,以改革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财税体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牵引作用。山东的财税改革要紧紧围绕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改革与发展、省级与市县、效率与公平、当前与长远、整体规划与重点突破、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等七个方面关系,凝聚共识、增强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四个方面重大改革。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2015年除涉密信息外,全省县及县级以上政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并对部门预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政府预决算要全部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部门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必须准确把握新时期财政工作的新趋势、新使命,努力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以改革释放制度红利,以改革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财税体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牵引作用。山东的财税改革要紧紧围绕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改革与发展、省级与市县、效率与公平、当前与长远、整体规划与重点突破、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等七个方面关系,凝聚共识、增强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四个方面重大改革。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2015年除涉密信息外,全省县及县级以上政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并对部门预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政府预决算要全部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结合力度,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为10%,以后年度逐步提高,2020年达到30%。2014年,省级向人代会报告了四本预算和财政专户资金情况,除涉密部门外的政府所有单位的部门预算均已提交人大审议。三是改进年度预算审核与控制方式。重点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自2015年起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省里将重点对基本建设、农林水利、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评价办法和资金保障措施。有关部门在提报2016年项目预算时,必须编制3年滚动预算,并纳入预算项目库滚动管理。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今后各级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占本级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控制在9%以内,2014年底已经低于9%的要只减不增。大力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累计结转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连续两年超过30%的,原则上要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严格暂付款管理,当年新增暂付款必须当年收回,存量暂付款今年再压减20%左右。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政策、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六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依法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健全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和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2015年起,省市县三级都要试编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二)深化税制改革,建立公平统一、调节有力的税收制度
一是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逐步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领域,“十二五”完成营改增目标。二是健全地方税体系。认真落实税制改革政策,着力培育地方主体税种。适时调整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等地方税税额标准,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方税收调控体系和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三是推进清费立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1/3。结合税制改革,依法将资源、环境、房地产等领域收费基金项目并入相应税种。四是强化税收保障机制。今年将全面推行税式支出管理,搭建全省统一规范、共享高效的涉税信息管理平台。五是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目前省财政正在根据国务院部署,紧锣密鼓开展清理工作,总的原则是“谁起草、谁制发、谁清理”,凡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停止执行,今后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准违规新开财税优惠政策口子。
(三)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权责对等、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一是合理划分省以下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研究拟定省与市县主要事权项目清单,2015年在教育、卫生、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先试。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改革精神,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格局。二是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划分。2013年,山东全面调整了省以下财政体制,将省级251亿元税收下划市县管理,实施税收增量分成和困难县税收返还、县级税收上台阶奖励政策,形成了有利于做大做强市县财政、提高收入质量、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新格局。下一步,将根据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遵循2013年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思路,本着财力格局大体不变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省市税收共享机制。三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对保留的专项资金尽可能采取因素法分配。为强化转移支付制度的导向作用,2015年省级专门安排部分资金,实施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将新增转移支付资金与转方式调结构挂钩,引导各地聚焦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快实现工作指导重大转变。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严控新增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资金规模,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
(四)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建立结构优化、导向明确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
一是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完善厉行节约制度体系,明确各项公务开支的范围标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深化政府采购、公务卡等改革,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注重靠机制管财节财。二是完善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突出公共财政导向,健全民生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民生支出所占比重。落实好必要的改革性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资制度等改革顺利实施。三是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对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主要采取基金等市场化模式运作。对用于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探索实施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PPP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基础设施。省政府出台具体制度和办法,对涉及产业领域的专项资金,省级按不少于30%的比例,今年筹集25.3亿元,力争三年筹集100亿元,鼓励市县积极设立基金、扩大规模,吸引社会资金3000亿元以上,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在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9大类公共服务项目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涉及资金今年力争达到公共服务项目支出的30%左右,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