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稀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有着广泛应用并成为其发展的重要支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作为稀土资源储量全国最大的城市,其稀土产业在获得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笔者认为,应加强完善相关财政政策,进一步促进稀土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将包头的稀土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稀土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包头市拥有丰富的稀土资源。截至2013年,包头市共有稀土企业95家,稀土行业总产值152.4亿元,占全国20%。尽管在稀土新材料基地建设上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与条件,但是仍然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
一是产业链不完整,资源优势没有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产业链条短,产业链的培育、延伸发展相对滞后,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的协作配套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缺乏良好的产业成龙配套。具有高附加值的稀土新材料、高端应用等中下游产品开发规模较小或创新不够,初级产品较多,中高端产品较少;同质化、低水平竞争激烈,差异化战略未能体现,缺乏拳头产品。
二是稀土原材料产地的优势未能充分体现出来,影响到稀土产业的招商引资。包头市稀土以包钢稀土为资源龙头,通过产业整合和资源配置等措施,实现了对内蒙古稀土原料总量和销售渠道的调控,但是,受国家...
稀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有着广泛应用并成为其发展的重要支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作为稀土资源储量全国最大的城市,其稀土产业在获得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笔者认为,应加强完善相关财政政策,进一步促进稀土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将包头的稀土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稀土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包头市拥有丰富的稀土资源。截至2013年,包头市共有稀土企业95家,稀土行业总产值152.4亿元,占全国20%。尽管在稀土新材料基地建设上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与条件,但是仍然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
一是产业链不完整,资源优势没有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产业链条短,产业链的培育、延伸发展相对滞后,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的协作配套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缺乏良好的产业成龙配套。具有高附加值的稀土新材料、高端应用等中下游产品开发规模较小或创新不够,初级产品较多,中高端产品较少;同质化、低水平竞争激烈,差异化战略未能体现,缺乏拳头产品。
二是稀土原材料产地的优势未能充分体现出来,影响到稀土产业的招商引资。包头市稀土以包钢稀土为资源龙头,通过产业整合和资源配置等措施,实现了对内蒙古稀土原料总量和销售渠道的调控,但是,受国家指令性生产计划、私挖盗采等因素的影响和冲击,从包钢采购的稀土原料价格高于宁波、赣州、四川等地,包头稀土原材料产地优势未能充分体现。
三是缺乏促进稀土产业发展的有针对性的且长期稳定的资金扶持政策。包头市稀土企业中,除包钢稀土旗下一些冶炼分离企业和磁材、储氢、抛光材料生产企业有一定规模外,其余下游稀土应用产品生产企业大多生产规模较小,资金投入明显不足,而且普遍存在融资难、资金量小等问题。
促进稀土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在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着力加强与完善地方财政政策,切实促进包头市稀土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创新思路建立健全投融资体系。应加快建立“稀土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重大项目的贷款贴息、稀土原料价格调节、稀土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技术成果转化与中试的风险投入补助、突出贡献奖励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由于包头市主要稀土功能产品和终端应用企业多分布于稀土高新区,因此高新区应进一步加大对稀土企业的支持力度,依托内蒙古高新控股公司,财政拿出部分资金,以点带面,带动其他渠道资金投入,筹备建立包头市稀土产业专业担保机构,为稀土功能材料和应用产品企业开展融资担保,拓宽稀土企业融资渠道。同时,通过政策导向,实现金融机构向稀土企业特别是中小稀土应用企业倾斜,有效解决稀土企业融资问题。
(二)财政资金支持前期项目策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近年来,包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近1000万元,用于包头稀土产业发展。目前,在市财政的支持下,《包头市稀土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稀土行业运行监测网络建立、稀土产业园区建设等工作顺利实施,构建了稀土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框架、发展目标、运行监测、园区平台等。下一步,应进一步用好专项费用,制定切合实际的稀土招商政策,加大项目策划和前期工作的力度,着力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和拥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稀土应用企业、项目落户。同时,应发挥包钢稀土的影响力和作用,通过组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与国内外和区内外重点企业合作,引进高投资额、高投入产出比、高附加值的稀土重大项目,发挥比较优势,力争以项目建设带动包头市稀土产业做大做强。

(三)加强园区扶持资金的统筹使用,全面提升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全市各园区中涉及稀土产业集中发展的区域有两个,即以白云鄂博、达茂旗和昆区为主的稀土原料生产及综合利用基地,以稀土高新区为主的稀土材料及应用产业基地。在稀土基地的建设发展中,应参照园区建设的成功范例,科学制定园区产业布局与功能规划,统筹使用园区扶持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在园区建设上,要用好财政安排的园区建设资金,推进道路、管网等工程的建设进程,完善各园区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同时要围绕稀土产业园区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解决公共交通、住宿、物流、餐饮、娱乐等公共服务体系缺失或不健全的问题,以京津、广东、宁波等稀土产业集中地的建设为标准,完善稀土产业园区的基础条件,为包头市稀土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平台和载体。各旗县区稀土园区在加快自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推进新项目引进和原有项目的投产达效,以新增税收补充园区建设资金的不足,脱离对市财政的资金依赖,实现园区建设和引进项目、企业生产同步良好运行的格局。
(四)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加强产学研创新合作,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加大科技专项费用对稀土产业的倾斜力度,以推动中科院在包头设立稀土研究中心为重点,发挥稀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包头稀土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作用,进一步建设稀土产业创新平台。加快稀土高新区建设全国稀土科技中试基地建设进程。目前,国家稀土专项资金已投入4270万元,用于补充基地建设基金,以承载更多稀土研发项目进入中试基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五)优化资金投入方向,鼓励稀土新材料产业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着力推进“稀土新材料基地”建设。市财政和高新区财政按1:1的比例对稀土新材料主要产品及应用项目(如高端磁性材料、储氢材料),根据产品性能、销售量等指标,分类给予奖励性资金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以此推动稀土新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扩大稀土新材料应用领域,通过稀土应用产品的发展延伸,进一步优化稀土产业结构,提高最终产品的附加值。开展部分线路镍氢电池电动公交车示范线建设。2014年包头市入选国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应以此为契机,依托稀土资源优势,将电动车应用和稀土产业发展相结合,探索一条包头市独特的稀土产业发展模式。
责任编辑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