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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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财政部社会保障司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宋其超副司长带队赴安徽省就“业有所就”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了解民情,倾听民意。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安徽省的总体就业形势一直保持平稳。2012年,全省就业资金投入25.8亿元(其中省市县财政安排6.5亿元,中央财政补助19.3亿元),有力保障了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当年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失业人员再就业2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万人,均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为积极支持就业工作的开展,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努力优化支出结构,完善相关财政政策,重点围绕“三个突出”,保障各项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一)突出保障重点。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全国较早开展了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给予人均500元求职补贴,2013年共为9366名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468.3万元。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2013年继续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选聘2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实施了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公益性岗位补助政策,帮扶困难高校毕...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财政部社会保障司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宋其超副司长带队赴安徽省就“业有所就”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了解民情,倾听民意。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安徽省的总体就业形势一直保持平稳。2012年,全省就业资金投入25.8亿元(其中省市县财政安排6.5亿元,中央财政补助19.3亿元),有力保障了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当年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失业人员再就业2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万人,均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为积极支持就业工作的开展,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努力优化支出结构,完善相关财政政策,重点围绕“三个突出”,保障各项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一)突出保障重点。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全国较早开展了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给予人均500元求职补贴,2013年共为9366名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468.3万元。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2013年继续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选聘2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实施了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公益性岗位补助政策,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2012年省财政投入6728万元,支持招募3738名高校毕业生在基层特定公益性岗位从事民政、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二是保障困难群体就业。2013年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由原月人均178元(其中,养老保险138元、医疗保险40元)提高至月人均250元(其中,养老保险提高至200元、医疗保险提高至50元),增幅达40.4%,改善了27万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待遇。此外,通过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性岗位,清腾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勤人员岗位等方式多渠道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全方位帮扶困难人员就业。2012年省财政投入36295万元,支持5.8万名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二)突出政策完善。一是完善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2013年上半年,省财政主动牵头,会同省直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关于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就业创业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并据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从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技能人才支撑、用工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方面,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安徽各级财政累计投入5.7亿元支持全省350个农民工创业园和43个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累计成功培育小微型企业3000多户,带动47万人就业。安徽省积极推行“整贷直发”小额担保贷款新模式,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存入邮政储蓄银行,担保基金自动提供相应担保,有效简化创业者贷款手续,缓解创业人员融资难问题。2012年全省新发小额担保贷款51.1亿元,带动就业15.5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897笔、发放贷款7145万元。三是完善技能培训政策。为解决技能人才不足的问题,安徽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扶持重点,实施了就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程。对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按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人均500、1000、2000、3000元补贴,为承接产业转移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2012年省财政共投入1800万元,培训中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7.3万人。
(三)突出机制创新。一是创新补助方式。为引导就业技能培训机构自身改善实训条件,提高就业技能培训质量,近年来,安徽省对培训机构实训设备实行了“先购后补”方式,不仅有效改善了培训机构整体实训能力,更发挥了资金带动效应。2012年省财政共投入实训设备补助资金5410万元,带动培训机构自身投入1.5亿元。二是创新分配机制。2013年,省财政厅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暂行办法,通过建立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年度就业资金绩效考评结果挂钩的办法,形成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的奖惩分配机制,实现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三是健全考评体系。2011年,省财政厅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通过设置定量、定性2大指标类型、保障性就业指标、促进性就业指标、创业性就业指标等9大分指标,对就业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科学、合理的综合性考评。通过考评,不仅全面掌握了全省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产出情况,也对各地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做出了客观评价。
三、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准确。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动,各地的就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为“两减两增”,即新增劳动力供给明显减少(仅2012年全国新增劳动力就较上年减少345万人),大龄就业困难对象逐年减少(原“4050”下岗失业人员目前已进入退休高峰期,每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比例近20%);劳动力成本上升(目前高校毕业生已占新增劳动力的近50%,职工工资一直保持10%以上的高增长,劳动力需求与供给比例稳定在110%左右),中青年就业困难对象增加(目前中青年已占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的近30%)。由于对上述就业形势缺乏深入分析和把握,部分地区的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能准确反映就业工作的实际需要,存在过分依赖上级补助和失业保险基金调剂等问题。如2013年安徽省各地就调减就业专项资金预算4亿元,调剂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岗补贴近4亿元。
(二)支出管理有待加强。截至2013年6月底,虽然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累计执行11.4亿元,完成当年预算21亿元的54%,高于50%的序时进度,但就业专项资金累计结余仍高达14亿元。大量资金沉淀下来,既造成资金闲置浪费,更加大了资金监管风险。
(三)政策导向有待规范。为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安徽省设立了扶持创业专项基金,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创业园建设和代为支付房租等正常经营性成本。这种将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强势群体简单等同于就业困难人员,由政府对个人创业直接给予资金支持的做法,不符合公平就业的原则,不利于财政资金的优化配置。同时,从2013年起安徽省一些地方出现了将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强势群体纳入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的苗头。
四、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改革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一是建议自2014年起改革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式,将地方财政努力程度系数和累计结余消化进展系数,作为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考评的关键指标和最重要的分配因素。对上述两个系数较上年提高的地区,适当增加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对降低的地区相应扣减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以引导和督促地方切实做好预算安排执行工作。二是建议在就业专项资金分配中统筹考虑失业保险基金调剂用于促进就业支出的情况,相应扣减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尽量减少其对就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执行的冲击。
(二)进一步完善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办法。一是建议借鉴安徽省的办法,将职业培训补贴的重点放在技能提升培训方面,将代领补贴的主体由培训机构改为企业,将补贴标准的确定依据由按培训工种改为按技术等级(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级)。通过上述措施,有效解决职业培训补贴落实难、监管难、风险高的问题。二是建议借鉴求职补贴的办法,将职业介绍补贴由补贴职业中介机构改为直补就业困难对象。通过上述措施,有效解决职业介绍补贴落实难、监管难、风险高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一是建议发文重申就业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创业园建设和代为支付房租等支出,守住公共财政支出的底线,切实发挥财政资金雪中送炭的作用。二是建议有关部门发文明确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重点是大龄就业困难对象,有效遏制将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强势群体纳入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的不规范做法,防止财政负担长期化、扩大化。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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