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多措并举,做好资金保障
一是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积极向财政部汇报海南省疫情情况和资金诉求,争取中央支持。目前,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海南疫情防控防治补助专项资金1.5亿元。
二是紧急拨付资金。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疫情发生后,紧急拨付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补助资金6700万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防治工作。
三是预拨社保基金。提前拨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剂金13.66亿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7000万元,保障社保待遇支出。
四是加强国库调度。密切关注市县库款情况,对疫情防控任务较重、库款紧张的海口市紧急调拨2亿元,确保疫情防控、“三保”等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五是支持湖北重灾区。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决策部署,安排1000万元,购买500吨瓜菜捐送湖北省。截至3月2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拨付疫情防控防治资金13.6亿元,其中,省财政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8亿元,市县财政下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多措并举,做好资金保障
一是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积极向财政部汇报海南省疫情情况和资金诉求,争取中央支持。目前,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海南疫情防控防治补助专项资金1.5亿元。
二是紧急拨付资金。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疫情发生后,紧急拨付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补助资金6700万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防治工作。
三是预拨社保基金。提前拨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剂金13.66亿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7000万元,保障社保待遇支出。
四是加强国库调度。密切关注市县库款情况,对疫情防控任务较重、库款紧张的海口市紧急调拨2亿元,确保疫情防控、“三保”等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五是支持湖北重灾区。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决策部署,安排1000万元,购买500吨瓜菜捐送湖北省。截至3月2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拨付疫情防控防治资金13.6亿元,其中,省财政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8亿元,市县财政下达补助资金6.8亿元。
构建有利于防控保供的应急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两个确保”。结合海南省实际,出台一系列经费保障制度,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不因担心经费问题而影响救治和防控。对新冠患者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和用药量的限制;对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二是制定特殊时期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疫情防控防治资金使用管理意见,要求各市县财政、卫健等部门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简化资金拨付和办事流程,确保资金和物资及时有效到位。同时,严格规范疫情防控防治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明确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确保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便捷高效。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
一是实施“减、免、缓”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减免和缓缴社保费政策,惠及范围广,政策力度大,叠加去年出台的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有利化解疫情对企业的冲击。同时,支持有关部门出台减免房屋租金、降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款等政策,纾解企业困难。
二是统筹使用各类资金,积极支持复工复产。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人隔离期间生活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等多种举措,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少裁员。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以及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人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在全国首创推出“海南省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综合保险”,省财政厅给予保费补贴。
三是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户数每户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的补助。
四是对收购海南省种植的冬季瓜果菜采购商给予运费补贴和奖励。
省财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方面,抓好已出台财政贴息、社保降费、缓缴税款等政策的执行,确保尽快落地见效。另一方面,要体现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取向,加大政策力度,防止经济运行滑出合理区间,防止短期冲击演变成趋势性变化。
责任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