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杨远根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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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取得决定性成就,绝大多数贫困人口已经脱贫,现在到了攻城拔寨、全面收官的阶段,任务仍很艰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贫困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工作重心将转向解决相对贫困。加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顶层设计,必须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无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协调有机衔接,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期专题特约有关专家和地方财政部门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角度,探讨如何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无论是乡村振兴还是脱贫攻坚都需要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这些要素从哪里来?通过调研发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是...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取得决定性成就,绝大多数贫困人口已经脱贫,现在到了攻城拔寨、全面收官的阶段,任务仍很艰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贫困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工作重心将转向解决相对贫困。加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顶层设计,必须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无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协调有机衔接,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期专题特约有关专家和地方财政部门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角度,探讨如何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无论是乡村振兴还是脱贫攻坚都需要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这些要素从哪里来?通过调研发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是解决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的有效途径,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
河南省推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的主要做法
(一)政府组织引导,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推动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省级层面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乡也都分别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推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各级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要政策,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并将工作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凝聚了各方面合力,形成了各级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工作推动机制。在政府层面主要是通过会议部署、调研指导、追踪问效和考核激励等方式进行推进。自2016年工作启动以来,先后召开了三次省级层面的大型会议,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工作推进会议、经验交流现场会和各种形式座谈会,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
(二)制定政策支持,形成了措施多、力度大、操作性强的政策支持体系。河南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措施。从财政、税费、用地、金融等方面制定含金量高、力度大、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
“一支基金”,是2017年底河南省财政设立的全国第一支“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基金总投资规模100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资金10亿元,社会资本90亿元。采取股权、债权投资模式,通过投贷联动方式重点投向省内农民工返乡投资及参与管理的企业和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较多的企业。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项目20个,投资金额48.9亿元,带动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5万余人。
“两个平台”,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示范县建设平台和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平台。从2017年开始,河南省每年认定和评选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对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的,省财政给予奖补2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的,省财政给予1500万元补助。对省评定的以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孵化功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孵化服务到位、孵化效果突出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达到国家和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对省级评定的纳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范围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三项补贴”,是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三项补贴。一是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上述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截至2019年6月,河南省累计为返乡农民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68.42亿元。二是创业融资补贴。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利用专利权、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等不动产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相关费用,由市县财政给予20%的补贴;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按照实际发行金额由市县财政给予20%的发行费补贴;每户企业融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是农业保险补贴。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规模化养殖育肥猪(500头以上)、能繁母猪、奶牛、基础母牛(在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县)的,各级财政按照有关政策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对已纳入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范围以外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鼓励市县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省财政根据市县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落实情况,按照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四项奖补”,是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财政奖补激励政策。一是创业之前的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返乡农民工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对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实训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的各类创业服务机构,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电子商务实训补贴;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且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电商平台企业和创业服务机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二是开业之初的资助补贴。对返乡农民工初始创业,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创业者5000元的创业补贴。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成功孵化农民工返乡创业,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不高于每年1万元的标准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三是经营之中的运营补贴。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按规定同等享受补贴政策。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劳动力的,按其为以上对象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对优秀创业项目和个人给予奖补。每年评选一批返乡农民工创业省级示范项目,根据其项目前景、带动就业等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15万元。为鼓励省、市、县三级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建立统一的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库,对开发项目成功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项目库建设单位2000元的创业项目开发补贴。每年评选全省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被评定为“创业之星”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税费减免”,是落实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税费减免政策。一是对农民工初次创办的企业,免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三个标准上限,扩大了享受优惠的企业范围。同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也给予一定优惠。三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场地优惠”,是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的场地支持优惠政策。对入驻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等各类园区、符合产业园发展规划要求的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同等享受园区产业发展的各类相关优惠政策。对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复垦为耕地的,所腾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对使用符合规划的荒山、荒滩、荒沟等未利用地实施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的,保障用地指标。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利用闲置土地、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创业。农民工返乡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鼓励返乡农民工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二三产业,或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发展特色种养业;鼓励返乡农民工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服务业或加工业。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展种养业,不改变农用地性质和用途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免收相关费用。
(三)提供创业服务,营造返乡下乡创业的良好环境。政府部门主动提供服务,真情吸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一是建设服务平台。目前河南省已有68个县市建立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综合服务中心,为返乡下乡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一些县市为了增强中心的服务功能,专门拿出多个事业编制,固定场所、固定人员、固定窗口,强化了服务功能。二是加强培训辅导。各市县积极打造特色培训品牌,利用多种培训场所、培训资源、培训基地,采取直接培训和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为返乡下乡创业提供多层次、多类别、多阶段的创业培训和辅导。探索“互联网+创业培训”新模式,方便更多创业者及时享受培训服务。建立返乡创业专家团队,开展实地巡回辅导。2018年全省开展创业培训7.17万人,创业辅导14.52万人。2019年1—6月,全省开展创业培训3.06万人,创业辅导8.52万人。三是提高服务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降低创业门槛,简化登记注册手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返乡下乡创业的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农民工返乡创业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家门口的就业机会,实现了由“外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创业一人致富一方”的乘法方向转变。截至2019年6月,全省返乡下乡创业累计带动就业855.78万人,带动就业比为1:6.3。
返乡下乡人员创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调研了解到,目前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最大瓶颈,农民工返乡创业主要靠自身储蓄积累和亲戚朋友借款甚至民间高息借贷为主,商业贷款资金支持不够。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的贷款门槛较高,对抵押物的要求较严,流转土地、生产资料等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抵押,种苗、养殖活体等也不能作为抵押物,降低了贷款可获得性。虽然国家政策已经明确农民拥有的宅基地、林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贷款,但实际执行中仍然落不了地,创业者拿到贷款十分困难。这也是一些贫困地区存款资源利用不充分的主要原因。
(二)专业人才匮乏问题十分突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需要有相应的人才支撑。在调研中了解到,返乡创业所需要的技能人才、技术人才、营销人才、管理人才等严重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开拓市场、开发产品、生产发展的步伐。目前企业用工培训需求较大,而财政支持就业培训资金却存在用不出去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政府有关部门所做的培训主要是面上的培训,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不强,要求培训的时间较长,培训对象参加的积极性不高;而针对性强的点对点培训要求较高,基层很难操作。
(三)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仍需加强。近年来,城乡一体化建设,大大缩小了城乡发展差距。但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城乡基础设施差距仍然较大,有的村至今没有通公路或公路等级很低,进出村庄仍是崎岖山路,翻山越岭,耗时较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仍然较大,返乡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子女就学难、老人养老就医难等问题仍然突出,有的学生初中没有读完就辍学外出务工,农村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医疗条件、养老保障、生活环境、住房状况等方面仍然较差,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问题仍然落后。
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资金支持政策。一是发挥财政政策对社会资金的带动作用。在总结推广河南省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的做法的基础上,鼓励各地设立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投资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到创业基金中来,发挥创业基金的带动作用,加大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抵押贷款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落实好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提高返乡下乡创业人员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培训。要加大公共就业培训,既要为返乡创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又要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提供人力资源储备。要主动了解企业和市场培训需求,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当前要特别增加对电子商务、专业技术、市场营销方面人才的培训。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使培训进车间进地头进田野。
(三)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的投入力度。发达的基础设施是推进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的基础条件。推进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加快实现村村通硬化路、通班车、通电信、通快递、通燃气等,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加大对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保护力度,留住乡愁,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吸引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
(四)进一步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力度。我国是人口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因此,不管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始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仍然要有人从事农业生产,以保障人们吃饭问题。即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仍然会有4亿多人口生活在农村。这4亿多人口仍然要保证能够公平享受基本公共服务。针对目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落后的状况,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鼓励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这既是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安心创业的要求,也是实现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
责任编辑 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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