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的统筹安排,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迅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战时状态、战时机制和战时方法,紧急动员、迅速行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全力协调统筹资金,加快资金调度和资金保障,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在兵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兵团的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
积极统筹资金加大资金保障
一是积极统筹调度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医疗救治、粮油和蔬菜储备等,保障兵团各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截至3月6日,兵团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4.78亿元。
二是大力支援湖北疫情防控。兵团在疫情爆发初期向湖北省捐赠1500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并派出107人的医疗队火速援助武汉。积极落实党中央驰援湖北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兵团特色优势,捐赠各类生活物资,助力湖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三是认真落实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全兵团一线救护人员18522人,已发放补助3109万元。
四是建立疫情物资采购绿色通道。为保障疫情物资的...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的统筹安排,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迅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战时状态、战时机制和战时方法,紧急动员、迅速行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全力协调统筹资金,加快资金调度和资金保障,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在兵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兵团的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
积极统筹资金加大资金保障
一是积极统筹调度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医疗救治、粮油和蔬菜储备等,保障兵团各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截至3月6日,兵团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4.78亿元。
二是大力支援湖北疫情防控。兵团在疫情爆发初期向湖北省捐赠1500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并派出107人的医疗队火速援助武汉。积极落实党中央驰援湖北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兵团特色优势,捐赠各类生活物资,助力湖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三是认真落实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全兵团一线救护人员18522人,已发放补助3109万元。
四是建立疫情物资采购绿色通道。为保障疫情物资的快速采购使用,按照财政部要求,建立疫情防控项目紧急采购机制,明确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工程和服务等项目,建立“绿色通道”,确保疫情物资采购渠道畅通。
积极落实各项财税政策 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兵团财政局认真落实财政部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积极研究国家税务、金融等方面的政策,针对兵团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多措并举,全面助力兵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政策。2月11日与兵团发改委、兵团审计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将生产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企业、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等相关配套企业、生产重要生活必须品的骨干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等五类企业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范围,对五类企业实际获得贷款按农行确定的利率给予50%贴息。
二是支持金融更好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快速下发《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持力度。
三是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是全力做好兵团医疗物资、医疗人员及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调整补充对兵团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库,补充一批基础公共医疗卫生、防疫防控方面的项目,通过发债资金给予项目建设支持。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对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效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及时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盲人按摩机构及个体创办的残疾人扶持性就业机构,按照不低于8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自主就业创业和个体就业的残疾人,按照每户不低于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五是认真落实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助推企业恢复生产。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费用,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从2月到4月减征期限为3个月。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2020年2月起可对参加兵团职工医保的各类企业单位缴费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
加快资金拨付 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一是中央财政和兵团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目前已下拨到师市,为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企业迅速恢复生产奠定了基础。
二是推进电子化支付手段。在支付过程中,从预算指标核定、单位用款计划填报、资金额度下达、资金支付到账,以及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资金额度清算各环节均实行票据电子化(电子签章),实现各方业务人员“无接触、不见面”,既保证了财政资金快速、精准、高效拨付,又有效避免人员流动聚集而造成的感染危险,得到用款单位的赞誉。
三是提前调拨国库资金,迅速拨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顺利完成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退役军人退役金,以及医院、学校、公安、监狱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工资发放等工作,累计通过电子化支付资金达49.43亿元。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建立疫情防控财政工作日报制度
下发《兵团财政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统筹统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加快预算拨付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各项疫情防控资金。
疫情期间,要求兵团十四个师财政局每天报送疫情资金的使用情况,掌握了解各师疫情防控资金的投入和需求情况,足额保障各师市疫情防控资金的需要,为兵团顺利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财力支撑。
责任编辑 刘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