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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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进一步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
12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要求大力支持灵活就业。一是各地要着眼稳就业大局,出台更多支持新增就业岗位的措施,抓紧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深入推进“双创”,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有意愿的农民工回乡首次创业等,地方可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围绕民生“短板”领域,拓展公益性岗位。二是加大力度援企稳岗。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延续实施1年。三是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登记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困难家庭成员再给予生活费补贴。四是完善就业托底保障。允许城乡劳动者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退休不足1年的,可继续发放保险金至退休。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再享受政策1年。确保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
进一步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
12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要求大力支持灵活就业。一是各地要着眼稳就业大局,出台更多支持新增就业岗位的措施,抓紧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深入推进“双创”,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有意愿的农民工回乡首次创业等,地方可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围绕民生“短板”领域,拓展公益性岗位。二是加大力度援企稳岗。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延续实施1年。三是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登记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困难家庭成员再给予生活费补贴。四是完善就业托底保障。允许城乡劳动者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退休不足1年的,可继续发放保险金至退休。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再享受政策1年。确保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明确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性质,分类实施投资项目资本金核算管理,按照投资项目性质,规范确定资本金比例;适当调整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调整为20%,机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维持25%不变,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维持20%不变,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依法依规筹措重大投资项目资本金;严格规范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地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各地要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省级财政应承担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国家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标准。
两部门就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务院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除外。进口货物,按照本法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额。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应税交易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税交易的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额。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三十万元。
两部门就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
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9月1日起,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50%部分,15%由企业所在地分担,35%由各地按增值税分享额占地方分享总额比重分担,该比重由财政部根据上年各地区实际分享增值税收入情况计算确定。具体操作时,15%部分由企业所在省份直接退付,35%部分先由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垫付,垫付少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通过调库方式按月调给中央财政,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通过调库方式按月调给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各地区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及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省以下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提高效率,切实减轻基层财政退税压力,确保留抵退税及时退付。
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包括: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科技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等。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明确
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北京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奥林匹克转播服务公司、奥林匹克频道服务公司、国际奥委会电视与市场开发服务公司、奥林匹克文化与遗产基金、官方计时公司取得的与北京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际赞助计划、全球供应计划、全球特许计划的赞助商、供应商、特许商及其分包商根据协议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提供指定货物或服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涵盖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市场化约束机制。弱化事前监管,信用评级机构完成机构备案后再向相关部门申请业务资质,有助于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充分的市场竞争。二是以事中、事后管理为重点。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在独立性、透明度、利益冲突管理、评级程序规范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便于市场各方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评级技术、人员配备、从业经验等做出比较和判断。三是健全符合管理实际的监管模式。基于现有监管格局,明确人民银行为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为业务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具体监管。《办法》作为行业基本监管规则,与分市场、分品种的业务管理规则相补充,既建立了统一监管框架,又体现了各业务管理部门评级监管的相对独立性。四是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权及各方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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