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4 作者:关礼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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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引领着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更为波澜壮阔的航程。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财税体制改革已由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跃升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目标,印发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1+X”系列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做到“五个突出”,扎实开展改革攻坚,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税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突出系统深入推进 全面改革预算管理制度
注重全面规范,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自2015年起,自治区本级预算报告中全面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代编全区预算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2019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超过30%,2017年以来自治区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从16%提高到20%。大力清理财政专...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引领着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更为波澜壮阔的航程。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财税体制改革已由经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跃升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目标,印发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1+X”系列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做到“五个突出”,扎实开展改革攻坚,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税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突出系统深入推进 全面改革预算管理制度
注重全面规范,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自2015年起,自治区本级预算报告中全面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代编全区预算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2019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超过30%,2017年以来自治区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从16%提高到20%。大力清理财政专项资金,并形成管理清单向社会公开。2015—201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数量从119项压缩至47项,压减比例达到60.5%,专项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强。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5年以来,全区累计盘活使用各类财政存量资金5013.6亿元。
注重公开透明,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自治区本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财政政策等财政信息,2016年广西预决算公开度排全国第4位。细化预决算公开的内容,部门预决算均已全部公开至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最明细层“项”级科目。
注重标准科学,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根据工资津补贴等政策和实际支出需要,结合财力可能,适时调整基本支出经费标准,不断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管理体系。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近年来,先后研究制定自治区本级办公设施配置、通用软件资产配置、会议费等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通用标准,为申报审核和安排预算支出提供重要依据。积极开展项目支出专用标准建设试点工作,2018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研究制定中小学及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等5个项目支出专用标准,2019年选择自治区公安厅等3个试点部门研究制定本部门项目支出专用标准,为全面推开项目支出专用标准建设积累经验。
注重约束有力,切实强化预算约束。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部门三年支出规划控制项目规模,合理排布年度支出结构,依据政策优先次序安排项目。提前预算执行准备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项目执行监管。按照预算法要求,严格预算调整事项,切实控制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追加,年度预算执行除应急支出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新确定的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实施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将部门预算结转资金使用进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绩效评价结果以及财政监督、审计检查等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按一定比例压减下一年部门预算支出额度。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凡未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当年度进行预算安排。适时将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报告一同提交自治区人大进行审议批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的约束力,为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联动机制形成提供法律保障。
注重效益提高,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绩效管理实现从局部试点转向部门全覆盖,基本实现了从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到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覆盖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等环节,使预算绩效管理真正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基本建立了以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为中心,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等为主要支撑的制度体系,基本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延伸到哪里,制度建设到哪里”。
突出促进协调发展 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稳妥处理政府间财政层级关系。制定了自治区财政厅扩权强县工作方案及放权方案,并顺利完成审批权限的清理下放工作。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动态调整机制。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将全部县由自治区财政直管改为48个由自治区直管和23个由设区市管。统一规范现行配套资金负担政策,减轻市县配套资金支出压力。印发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构建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激发市县从实际出发主动作为、干事创业,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稳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对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同时,统筹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稳妥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印发了《改革和完善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强自治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改革完善广西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首次实现对城区单独测算。研究建立了统一规范的配套资金分担机制,对19个配套项目进行了分类分档规范配套。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自治区财政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若干政策》,增强了市县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稳妥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增强市县政府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从2016年起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2016—2019年共计下达市民化奖励资金28.17亿元,重点用于解决农民工进城落户、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教育“大班额”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突出问题,有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
突出完善调节功能 扎实推进税费制度改革
营改增试点顺利扩围。2013年8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当日零点,广西营改增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顺利开具。从2014年开始,广西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等行业试点相继顺利启动。从2016年5月1日起,广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增值税全面取代营业税。广西启动营改增试点以来,历次试点均运行平稳有序,减税成效显著。截至2018年底,广西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9.91万户,累计为纳税人减轻税负达155.41亿元,90%以上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减负,释放了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广西产业转型升级。
资源税费改革顺利启动。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12月1日,广西顺利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自2016年7月1日起,广西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按照改革前后资源税费基本平移并略低的原则对广西煤炭等30多个资源税品目设计适用税率,2016年7月至2018年10月累计为纳税人减轻资源税负达9.38亿元。
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根据相关税法授权,2017年自治区人大立法,出台广西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决定。广西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
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顺利确定。2019年7月,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的授权,广西在统筹考虑耕地合理利用、耕地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合法性原则、有利于耕地保护原则、税制平移原则和税额协调性原则,重新确定了全区111个县(市、区)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此外,积极推进广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成功争取财政部在“十三五”期间延续东盟博览会留购展品免征进口关税优惠政策,为东盟博览会再次赢得政策红利。2018年12月财政部同意自治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推动全区旅游业发展。
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幅压减。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由2013年的302项减少到目前的74项,削减228项,削减75.5%,其中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74项减少到27项,削减47项,削减63.5%,实现地方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本清零。
突出优化资源配置 积极创新财政支出方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改革成效明显。先后印发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指导意见》 《关于在公共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关于强化改革确保PPP改革实效的通知》等制度,规范PPP运作。出台PPP奖补政策,由自治区财政按照引入社会资本金额的5%给予PPP项目落地奖励,列入国家示范试点项目奖励提高20%。2018年已拨付资金2.77亿元。扎实做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录入和公开工作。那考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成为国家示范项目。
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顺利运作。2015年以来,积极探索财政资金在竞争领域用基金股权投资方式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注入30亿元国有资本,成立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统一投资、统筹管理的新局面,基本搭建起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政策体系,公开选聘5家国内知名专业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代理运营服务公司,建立省级地方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运营新模式。截至目前,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共参与设立了11支子基金,认缴资本总规模641.31亿元,首期认缴201.15亿元,其中引导基金认缴26.17亿元。已设立的11支子基金累计实缴出资86.46亿元,其中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实缴出资10.5亿元,财政资金实现杠杆放大倍数超过7倍,累计实现投资22家企业共67.16亿元,有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扶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工作和成效与经济发达先进省市的改革进度保持同步。
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基本建立。2016年广西农担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截至2019年8月,广西农担公司在保余额29亿元,在保户数7808户,累计担保放款37亿元,累计担保户数8645户。担保业务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覆盖全区各市及各产粮大县、农业大县、农业特色产业县,覆盖粮食种植、甘蔗种植、水产畜牧养殖、特色果蔬等重点农业领域。目前,全区分支机构达78家,其中市级办事处13个,县级金融服务中心(代办处)65个。农担服务网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实现了农担机构及农担业务的全覆盖。
突出防范化解风险 着力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加快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制定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风险评估和预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支出事项监测机制,为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和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奠定基础。将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列入自治区对设区市考核、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从责任上强化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对政府债务风险的控制。加强高风险地区债务管理,制定可操作、可执行的政府债务风险中长期化解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逐年消化政府债务。全面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
加快规范举债融资促发展。2015年以来,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2507.39亿元,重点支持脱贫攻坚、交通、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市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为经济稳增长提供财力支持。
加快完成存量债务置换。截至2018年,累计发行政府置换债券3607.66亿元,基本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任务,预计每年可节约利息200亿元左右。
加快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全面清查统计各级各部门政府隐性债务,制定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督促各级和区直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已制定的实施方案,超额完成2018年度化解计划。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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