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精准施策加大力度做好“六稳”工作,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财政部迅速响应,9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继续指导和督促地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按照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在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扩大有效投资等具有重要意义。
经全国人大批准,今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是21500亿元,1—8月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0057.47亿元,发行进度为93.29%。已安排使用新增专项债券15902亿元,约占同期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的80%。资金主要用于棚改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科教文卫、农林水利等领域。稳投资、补短板领域资金投入约占62%,积极带动有效投资扩大,发挥了对民...
9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精准施策加大力度做好“六稳”工作,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财政部迅速响应,9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继续指导和督促地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按照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在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扩大有效投资等具有重要意义。
经全国人大批准,今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是21500亿元,1—8月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0057.47亿元,发行进度为93.29%。已安排使用新增专项债券15902亿元,约占同期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的80%。资金主要用于棚改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科教文卫、农林水利等领域。稳投资、补短板领域资金投入约占62%,积极带动有效投资扩大,发挥了对民间投资的撬动作用。
此次除要求“今年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督促各地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外,国务院还提出“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同时提出,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范围,更加向民生领域倾斜。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为切实增加有效投资,明确要求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不得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在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促进投资作用的同时,如何防控专项债务风险、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防止出现“一哄而上”现象、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专项债资金在使用中应严格遵循以下几方面要求:一是以资金绩效为导向。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要求,专项债额度重点向项目准备充分、已完成立项审批拆迁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工作、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倾斜,坚持形成有效投资,确保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坚持项目合格合规。加强项目储备与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履行各项审批程序,优选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项目,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三是以风险防控为底线。专项债资金必须用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聚焦地方政府必投项目和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考虑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好的地区,重点支持财力好举债空间大的地区,对地方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少安排或不安排,从源头控制债务风险。四是健全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坚持中央不救助、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加强地方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与金融单位之间的沟通衔接,建立协同配合机制,支持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