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财政始终把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作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坚持“有政有财、以财服政”,在改革中时刻以大局为重,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部的有力支持指导下,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的持续努力下,云南财政实力显著增强,有力地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云南财政始终把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置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可持续的财政发展思路,既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不失时机主动作为,让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各项工作,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经济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大财力统筹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快补短板、调结构、添动力、强动能,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八大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绿色牌”等重点产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统筹财力加大对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物流、城镇等重大基础设施支持力度;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
云南财政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地位,把更多财力向民生、基层、困难群众倾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将70%以上财力用于民生事业,支持构建社会保障“安全网”。全省民生支出从2013年的2866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4475.9亿元,年均增长9.4%,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筑牢社会保障底线,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0.3亿元,实现养老金14年连续提标。聚焦脱贫攻坚,全省财政扶贫投入从2013年的836.73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431.66亿元,年均增长11.3%。有力支持生态环保建设,全省节能环保投入从2013年的10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80亿元,年均增长14.4%。
云南财政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财税体制改革蹄疾步稳、全面推开,112项改革任务中,已完成制度设计并启动的改革达101项,改革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县级财力保障,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启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报请省政府制定印发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是全国第2个出台实施方案的省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实现政府性债务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全面落实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完成营改增试点扩面,稳步推进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改革,地方税政体系更加完善。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需要新作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大力践行“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坚持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统筹,坚持以服务保障大局为主要目标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以法治思维为理念,坚持以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全面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奋力谱写好云南财政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