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中国财政杂志社
官方微信
中国财政
微信公众号
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1-15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答:2018年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政策进行修订完善,调整了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的认定条件,适当扩大了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并强化了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应当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统一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综合司供稿)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