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是地方治理的基础,地方财政能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完成中央部署的“三大攻坚战”,实现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稳”目标,促进地方治理现代化,地方财政责无旁贷,必然担负起更为艰巨的历史新使命。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地方财政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这给地方财政带来了压力和挑战,并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方财政的治理能力。尤其是随着地方财政收入增幅放缓,不仅制约了财政治理能力,挤压了财政政策空间,加大了落实促进“六稳”各项政策的难度,而且使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尖锐,积聚了财政风险。2010年到2018年,我国GDP增速从10.6%下降到6.6%,而财政收入增速却从21.3%下降到6.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从24.6%下降到7%,远超过GDP增长速度的降幅。虽然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结束了高速增长状况,但是地方财政必保支出较多,新增支出需求很大。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民生兜底保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都需要增加财政支出。一些地方财政运行困难加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较大压力,风险不断积聚。
如何缓解压力,解决地方财政运行中的新问题,完成其担负的新使命新任务?唯有通过地方财政改革,提升其治理能力,才能化被动为主动,激发内在的动力和能力。尤其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形势,中央决定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措施,然而,如果没有地方财政改革和收支结构的调整,财政收支矛盾就会更加尖锐,甚至面临不可持续的危险,这进一步凸显了加快地方财政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刘昆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并提出按照有利于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和调动地方积极性的要求,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突破重点改革任务。历史也在反复证明,困难和压力是推动财政改革的重要因素,也只有通过行之有效的改革,才能化解困难和压力。从实践来看,为了应对这种状况,浙江、安徽、福建、海南、重庆等地实行了诸多财政改革措施,积极探索财政发展和管理新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升了财政治理能力,保障了各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了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更好地发挥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以财政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深层因素。中央对财税改革作了明确部署,提出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从地方来看,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需要根据中央的部署,抓好各项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的情况下,尤其需要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重心,在优化支出结构、创新财政管理方式上做文章。其重点应主要在于:其一,打破“财力固化”,统筹辖区财政资金和国有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在整体层面使事权与支出责任有机结合起来,集中财力办大事,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其二,优化支出结构和制度环境,改革财政支出审核、控制和监督机制。大力压缩行政开支等一般性支出,在提高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社会性支出比例的同时,优化其内部结构,形成公平、科学、高效的社会性支出制度。其三,打破狭隘的部门利益及评价观,改变将中间目标作为评价标准的弊端,建立科学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