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30 作者:邹欣 (作者单位:山东财政学院国际经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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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人注目的东南亚、韩国、日本金融危机,起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似乎皆与“泡沫经济”破灭而引起的金融机构巨额呆帐、坏帐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如何杜绝“泡沫经济”,减少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于当今腾飞中的发展中国家甚至是某些发达国家及时、有效地防止金融危机,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经济中的“泡沫”是指价格偏离价值而盲目增长的部分。如果一种经济形态主要是建立在经济“泡沫”之上,便称为“泡沫经济”。现代“泡沫经济”主要表现为股票和房地产等资产的价格上涨速度大大超过其实际增长速度。“泡沫经济”是一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极易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如果控制不当,则会成为引发金融危机的根源之一。“泡沫经济”的产生与投机性操作有着必然的联系。由于投机心理的作用,很容易导致资产价格与价值的脱节。当人们对某种资产价格上涨的预期趋于一致时,便会竞相增加对该种资产的投资,从而导致其价格的持续上涨。当资产价格上涨的速度大大超过其价值上涨的速度时,“泡沫经济”便应运而生。“泡沫”膨胀到一定程度便要破灭。“泡沫经济”一旦破灭,则会导致资产价格骤然回落,投资者便纷纷破产或濒临倒闭,金融机构由此而产生巨额的呆帐、坏帐,信用...
引人注目的东南亚、韩国、日本金融危机,起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似乎皆与“泡沫经济”破灭而引起的金融机构巨额呆帐、坏帐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如何杜绝“泡沫经济”,减少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于当今腾飞中的发展中国家甚至是某些发达国家及时、有效地防止金融危机,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经济中的“泡沫”是指价格偏离价值而盲目增长的部分。如果一种经济形态主要是建立在经济“泡沫”之上,便称为“泡沫经济”。现代“泡沫经济”主要表现为股票和房地产等资产的价格上涨速度大大超过其实际增长速度。“泡沫经济”是一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极易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如果控制不当,则会成为引发金融危机的根源之一。“泡沫经济”的产生与投机性操作有着必然的联系。由于投机心理的作用,很容易导致资产价格与价值的脱节。当人们对某种资产价格上涨的预期趋于一致时,便会竞相增加对该种资产的投资,从而导致其价格的持续上涨。当资产价格上涨的速度大大超过其价值上涨的速度时,“泡沫经济”便应运而生。“泡沫”膨胀到一定程度便要破灭。“泡沫经济”一旦破灭,则会导致资产价格骤然回落,投资者便纷纷破产或濒临倒闭,金融机构由此而产生巨额的呆帐、坏帐,信用危机爆发,进而波及经济活动的其他领域,诱发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
纵观各国在其经济腾飞时期,大都不同程度地遭受过由“泡沫经济”破灭而导致的金融危机。如1720年的法国“密西西比股灾”和英国的“南海泡沫事件”;1987年的美国的“黑色星期一”及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等。1997年下半年爆发的持续至今的东亚金融危机,尽管在各国的表现并不完全一致,或表现为汇市的剧烈动荡,或表现为股市的暴跌,或表现为金融机构的频频倒闭,其直接成因也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几乎所有的国家在危机爆发的前几年都出现过房地产和股市的过度繁荣,即程度不同地产生了“泡沫经济”,同时其金融机构也大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中,并为其所困。
首发于泰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场“房地产灾”。80年代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伴随着东南亚国家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外资的大量涌入,其房地产价格直线上升,同时也带动了股市的繁荣。在以取消利率管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放松业务经营范围限制为主要内容的金融自由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情况下,强烈的盈利效应诱使金融机构将更多的资金投放到这些高风险、波动大的领域。据统计,在过去10年里,泰国金融机构实际贷给房地产部门的资金占其贷款总额的50%左右,金融类股票占泰国股票市场的1/3以上。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的贷款也分别占其贷款总额的33%、30%和20%。金融机构资金的大量流入致使这些国家的房地产“泡沫”加速放大,而当虚幻的需求“泡沫”破灭之后,靠银行贷款堆砌起来的巨大供给便悬在空中。截至1996年底,泰国已建成的60万平方米办公楼有一半以上找不到买主,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住宅空置率分别为50%、26%、42%,新加坡积压住宅也达1.6万多套。受房地产不景气的影响,有关国家的股市开始滑坡。截至1997年9月初,泰国股市set指数比年初下跌39%,同期雅加达证交所指数下跌25%,吉隆坡证交所指数下跌41%,其他邻近国家的股指也大都跌到4年来的最低点。房地产、股市“泡沫”破灭,投资者纷纷被套牢或破产,金融机构呆帐、坏帐由此而急剧上升。据统计,1997年6月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占银行贷款的比率,泰国为7.9%,印度尼西亚为10%,马来西亚为6.4%。大量的呆帐、坏帐迫使许多金融机构宣布停业整顿或倒闭,由此引起投资者的恐慌,客户挤兑事件频频发生,外国投资者纷纷撤离,由此冲击汇市,加之少数国际投资者的操作,致使许多国家的货币汇率一泻千里。据统计,从1997年8月底到10月初的不到两个月里,泰铢累计贬值幅度达40%以上,印尼盾跌幅达50%,马来西亚林吉特跌幅达35%。由此可见,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泡沫经济”破灭而导致的金融机构信用危机。
日本的“泡沫经济”产生于80年代,其股票和房地产价格在1985—1989年期间异乎寻常地持续上涨。1985年末,日经平均股价指数为13113点,到1989年底则升至近38915点;1985年末日本土地资产总额为1004兆日元,到1990年底已达2369兆日元。进入90年代以后,日本的股票自1990年、地价自1991年开始暴跌。“泡沫经济”中,受日本政府金融自由化和低利率政策的驱使,日本金融机构将大量的资金以房地产抵押或直接投资的形式投放到这些领域。据统计,1989财政年度,城市银行房地产贷款多达4400亿美元,占其贷款总额的22.7%;银行持有的股票占全国股市的30%以上。“泡沫经济”破灭后给日本金融机构留下的不良资产,目前已达400万亿日元。巨额的不良资产致使日本金融机构大量倒闭。进入1997年,金融机构的破产、兼并进一步加剧,仅11月份就有四大金融机构(三洋证券、北海道拓殖银行、山一证券和德阳城市银行)相继倒闭。金融机构的巨额不良资产和纷纷倒闭已成为日本国内严重的经济问题,且至今拿不出有效的解决方法。
韩国的地产和股市前几年也存在相当程度的“泡沫”成分。据统计,到1994年底韩国的土地资产总值达到创纪录的15万亿韩元,相当于其当年名义GDP的5倍,而同期美国为2倍,英国为1.6倍。1995年其股市也创出历史最高点,市盈率平均高出发达国家15倍。“泡沫经济”鼎盛时期,金融机构也直接或间接地大量参与房地产和股市交易。“泡沫经济”破灭后,金融机构为巨额的呆帐、坏帐所困。据统计,到1997年9月底韩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坏账达32万亿韩元,占GDP的7%,占贷款余额的9%,甚至许多金融机构不得不出售资产来冲销呆帐。加之一系列大企业集团的倒闭,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的亏损,削弱了其信用基础,致使客户挤兑风潮频发,金融机构纷纷倒闭。与此同时,投资者纷纷抛售本币资产,购买外币资产,股市、汇市急剧动荡,金融危机席卷而来。
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也出现过局部的“泡沫经济”景观:1992—1993年,股票和房地产成了中国人爆炒的对象,上证指数和深圳指数分别摸高1536点和3594点,市盈率最高时达200倍,3000万股民拨浪股海;1992年8月到12月间,全国房地产公司从3000多家猛增到12000家。但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中国股市及房地产价格逐渐回落,到1995年末股市价格指数跌去2/3,房地产价格在平均跌去3/5后仍出现需求萎缩的局面。这次“泡沫经济”尽管没导致大规模的金融危机,但也给我国金融机构带来了大量的死账、呆账,据估计目前银行的不良资产约有20%是这次“泡沫经济”的后遗症。
目前我国的经济与金融发展状况从总体上来说是令人鼓舞的,但也存在许多与日本、韩国和东南亚各国经济起飞时期的相似之处:首先,从融资体制上看,都是以间接融资方式为主,即社会上的大部分资金都是通过银行这个中介机构而贷放到需求者手中。这种融资格局尽管有利于国家金融政策的贯彻实施,但却极易导致金融业对国家宏观政策的依赖,使金融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受制于财政政策,银企之间的信贷关系软化,银行资产质量降低,潜在信用风险加大,一旦受到外部冲击极易引发全国性、系统性的金融危机。其次,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都出现了严重的结构失衡问题,即结构调整已经或即将成为刺激经济新增长的关键所在。第三,房地产和股市在经济启动和调整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启动经济的着力点实际上主要有两个:一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二是居民住宅商品化改革。与此相联系,必然会导致我国股市和房地产从低谷走向繁荣。事实上我国的房地产自去年,股市自1996年下半年已开始呈现较快增长的势头。对于我国目前股市与房地产市场的超常发展,有关部门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其后果极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泡沫经济”。第四,银行直接或间接介入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在我国银行变当铺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商品房作保证,房地产业直接占用银行贷款,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二是银行在向生产性企业发放贷款时,越来越注重房地产抵押的作用,有的甚至将其作为是否发放贷款或发放多少的充分条件;三是为配合国家实施居民住宅商品化改革,银行所发放的个人住宅抵押贷款将有较快的增长。
因此,在刺激经济新增长的同时,如何避免步东南亚、日本及韩国的后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结合他国的经验、教训,主要应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金融宏观调控,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在刺激经济新增长的同时,应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同时将有限的资金,重点用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资产重组,发展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增强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
2.完善法规建设,规范股市、房地产操作,杜绝过度投机。不容否认,房地产和股市在上升时能吸引大量资金流失,对经济发展具有刺激和带动作用,但这些行业同样具有暴涨暴跌的特点,一旦航程逆转,大量资金就将面临套牢的危险,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进而引发金融危机。因此我国在启动房地产市场、进行国企股份制改造和金融对外开放过程中,应加强对股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管,避免违规操作,防止“泡沫经济”的产生。
3.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严禁银行业介入房地产和证券业。实践证明,银行介于房地产和股市是引发“泡沫经济”进而导致金融危机的深刻原因之一。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合理有效的监管,是规避“泡沫经济”和金融危机的重要途径。金融自由化、国际化是当今各国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但这绝不意味着对金融业、银行业一放了之,撒手不管。对于中国来说,更应该从国情出发,切忌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更需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方面应严格按照已颁布的《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规,实行分业经营和管理,严禁银行介入房地产和证券业,合理控制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资本的比例。另一方面,应严格控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的规模,使其必须低于存款的增长速度。
4.积极处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防止信用危机。银行呆帐过多无疑会削弱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对外支付能力和信誉,从而会动摇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一旦发生连锁反应,将会诱发金融危机。我国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银行目前也存在着巨额的呆帐、坏帐,尽管成因与东南亚各国、日本和韩国有所不同,但性质是一样的。虽短期内还不至于危及其安全,但已成为影响其有效运转和竞争能力提高的严重障碍,若不尽快有效地加以遏制,等到了银行出现支付困难时,信用危机就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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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