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化财政改革,振兴地方财政,虽然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等许多方面的因素,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但是与地方财政直接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挖掘收入潜力
《预算法》规定,地方财政不能留赤字,必须自求平衡。而地方政府对财力的需求却不断增长,这是一对尖锐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首先就要求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必须充分挖掘收入的潜力。
我认为当前地方要在继续搞好国有企业,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同时,应特别注意挖掘以下三方面的增收潜力:一是非国有经济,这些年来对它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使之得到了迅速发展,而国有经济却负重运行,支撑着国家财政。1995年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占30.9%,集体占42.8%,个体和其它类型占26.3%,而在财政收入中国有经济收入占65.7%,集体占18%,个体和其他占16%(1994年数据)。这是不公平的,现在应该轮到非国有经济多作贡献了;二是个人,当前国民收入分配严重向个人倾斜,特别是个人的工资外收入大量增长,且分配不公。1978年在GDP的最终分配中,国家所得占31.6%,企业所得占17.9%,个人所得占50.5%。到1994年国家所得仅占10.9%,企业所得占19.5%,个人所得占69.6%。在这种情况下,很有...
深化财政改革,振兴地方财政,虽然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等许多方面的因素,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但是与地方财政直接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挖掘收入潜力
《预算法》规定,地方财政不能留赤字,必须自求平衡。而地方政府对财力的需求却不断增长,这是一对尖锐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首先就要求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必须充分挖掘收入的潜力。
我认为当前地方要在继续搞好国有企业,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同时,应特别注意挖掘以下三方面的增收潜力:一是非国有经济,这些年来对它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使之得到了迅速发展,而国有经济却负重运行,支撑着国家财政。1995年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占30.9%,集体占42.8%,个体和其它类型占26.3%,而在财政收入中国有经济收入占65.7%,集体占18%,个体和其他占16%(1994年数据)。这是不公平的,现在应该轮到非国有经济多作贡献了;二是个人,当前国民收入分配严重向个人倾斜,特别是个人的工资外收入大量增长,且分配不公。1978年在GDP的最终分配中,国家所得占31.6%,企业所得占17.9%,个人所得占50.5%。到1994年国家所得仅占10.9%,企业所得占19.5%,个人所得占69.6%。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必要加大对个人收入的调节力度,整个税收中直接税的比重应扩大。从世界各国发展经验看,随着经济发展,个人所得税的比重是提高的,并且成为所得税的主体税种;三是预算外资金,即化预算外为预算内,增加地方财政可统筹使用的财力。在上述三个方面中,从非国有经济和个人增加财政收入有一个过程,如涉及到税制的改革、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等。因此我认为,当前在加强对非国有经济和个人的税收征管,减少流失,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同时,要把挖掘收入潜力的主要着力点放在预算外资金上。
二、优化支出结构
这些年来财政日趋困难,除了收入增长缓慢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支出规模下不来,结构不合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优化支出结构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
我们不但要研究财政该管什么,还要研究财政不该管什么,要转变观念,适应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要求。目前预算科目只有增加,没有减少,是很不正常的,这样下去,国家财政只会更加困难。从道理上讲,财政是为政府实现其职能服务的,有什么样的政府职能,就会有什么样的财政支出结构,这是一种对应关系。那么,随着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政府的职能也应当转换,相应地财政支出结构就要作新的调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进入以下领域或加大对这些领域投入的力度:一是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先导性产业;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基础教育、基础科技;四是农业固定资产和农业科研,等等。这些领域或只有社会效益、很少经济效益;或投资多、周期长、见效慢;或投资的风险太大,超出企业或个人所能承受的范围。但它们又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政府必须担此重任。
另一方面,政府应当逐步退出以下领域或加大对这些领域的改革力度:一是对国有企业,要抓大放小。一些中小型的从事竞争性经营的国有企业,政府的工作重点应是存量调整而不是增量注入。有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可以拍卖,转化成其它所有制形式,彻底与政府脱钩。要纠正那种把国有资产流失视作企业产权调整之必然结果的思想,以及国有资产宁肯死掉也不愿卖掉的观念。政府主要应从价值形态上管理国有资产,而不能从实物形态上管理国有资产,因为相对于实物形态而言,价值形态的灵活性和可变性要大得多,政府才可能在更大的空间里对国有资产实行结构优化。二是对事业单位,要实行全额单位转差额单位、差额单位转自收自支、事业化管理转企业化管理等改革。三是对行政单位,要大力改革行政体制、精减机构、转换政府职能。在西方发达国家,每当财力紧张时期,第一位的措施就是裁减机构,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我国当前财政日趋困难,而机构日益膨胀,这种负相关的发展趋势既使财政分配难以为继,又不利于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必须下大力气精简机构、裁减人员,以政府职能的转换和事权划分为基础,确定合理的行政机构数量和管理范围。有些机构的设置应从实际出发,不应该盲目强调上下对口。此外,要改变行政机关人员只进不出的现象,在行政领域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推行行政机关干部辞退制度和公务人员公开考试录用制度,并加大这方面的力度和广度,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理顺纵横关系
1.理顺纵向关系
第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包括完善税制、分税制、转移支付制度等。这方面的改革进展主要取决于中央,地方应积极配合。与此同时,中央还应保持各项政策的稳定,避免对地方乱开口子的问题。也就是说,仅有体制的稳定还不行,还要有政策的稳定,因为政策不稳定,同样会冲击体制的稳定性。此外,在市场经济和现行分税制体制下,地方不能有等、靠、要,也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许多事情可以自己摸索,越早越主动。温州模式、苏南模式、广东模式等,无不如此。许多改革是自下而上,再推广,农村的承包制也是如此。目前我国还处在体制转型期,既不是完全的计划,也不是完全的市场,地方政府在衔接这种不完全的计划与不完全的市场方面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
第二,地方各级之间的财政关系。包括完善地方的分税制、转移支付制度等,在这些方面更应体现多样化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以转移支付制度为例,似可分三步进行:第一步,保留原基数法,进行适度微调。以中央对地方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为基础,结合省情加以逐级细化。同时,为了增强省级政府调控能力,进行适量微调,即从增量中集中一部分财力,在地市之间进行调节,以弥补现行制度的缺陷。对基数严重不合理的则应作为特殊情况解决。第二步,基数法和“因素法”合二为一。通过深入调查,筛选与财政收支相关的主要因素,拟定几个模型,进行模拟测算,把全省分为三至四个类型,实行同类型统一定额。与此同时,仍考虑传统基数法的作用,使两种方法合二为一。第三步,在上面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彻底的因素法。
第三,地方财政与地方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对企业而言,主要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打破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的财政与企业的关系。对事业单位而言,主要是改革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改革预算会计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等。
2.理顺横向关系
第一,财政和税务的关系。在中央,财政、税务相对而言还有某种隶属关系,且税务机构只有一个。而在地方,不但财政税务是分开的、是平行的,而且税务机构被一分为二,使财税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这就要求下较大的力气来协调财政与税务,以及国税与地税的关系,前者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努力,后者则还需要中央的支持。
第二,财政和计划、银行、体改、经贸等职能部门的关系。财政振兴,与政府的许多职能部门相关联,如银行、计划、体改、经贸等,要振兴财政,离不开政府对各部门的协调与统筹,包括机构的改革、职能的调整等。
第三,本地区和其它地区的关系。要扩大开放,减少本位主义,减少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开放性、流动性的产权制度,才有利于市场规模的扩大,而市场规模扩大才能促进分工的发展,而分工的发展,正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