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财政部门收回基建财务职能以来,江苏省淮安市财政局立足管好基建自筹资金、城市维护费以及财政安排基建支出等三大块资金,严格执行立项审批,概算、预算审核,专户储存和跟踪反馈等制度,在具体工作措施上突出“四抓四促”,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抓宣传、促政策到位。针对一些单位认为基建资金特别是自筹基建资金是单位的自有资金、不应受财政部门约束管理的错误观念,市财政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财政部门管理基建资金的重要意义,促进这些单位改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接受监督管理。二抓协调、促管理到位。一是协调好财政局内部各股室的关系,规定所有基建范围的资金统一由基建股明确专人管理,其他股室密切配合;二是协调好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由政府牵头,定期召开财政、计委、审计、城建、银行等部门会议,讨论并协调解决基建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协调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做到既坚持原则,又服务周到,单位办理基建计划时勤解释,项目施工时勤查看,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三抓具体操作、促专户储存到位。单位基建投资均须纳入计划范围,由市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单位在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将50%的自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后,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