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党政机关非工资性费用开支状况,最近,扬中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并邀请部分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在各单位自查上报的基础上,集中利用一周多时间,对全市71个市级党政机关近两年开支的招待费、会议费、摊派费、交际费、通讯费、车辆费、办公装璜费、购置高档办公设施费、礼仪庆典费、参观考察费、赞助费等11项非工资性费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据统计,1997年11项费用累计支出2224万元,比1996年减少支出312万元,下降12.3%。其中招待费用745万元,下降10%;会议费用171万元,下降38%;通讯费用350万元,与上年持平;车辆费用527万元,下降14.3%;办公装璜费用48万元,下降33.5%;购置高档办公设施支出125万元,下降16.2%;参观考察费用支出130万元,增长17.6%。从总体情况看,1997年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达到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非工资性费用压缩10%的目标。但是,通过检查发现,一些单位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部门内部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扬中市委、市政府决心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制止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