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受到了广大群众拥护,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取得了进展。但是现在又出现了另一种情况:农村极少数群众不能正确对待减轻不合理负担与承担合理合法税费的关系,认为减轻负担就是不要负担。有人不仅不自觉缴纳国家规定的合理税费,甚至鼓动周围的人抗缴税费。致使地方政府的涉农税收收入急剧下滑,有的地方该收的也不敢收。怎样才能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又保证农税收入的稳定增长?江西省赣州地区瑞金市财税部门对此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健全农税乡村级征管网络
针对农税税源十分分散、涉及面广、征管难度大,以及农税征管人员少、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根据多年的经验,必须以健全的乡村征管网络为依托,将征管工作落实到千家万户,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所谓建立农税乡村级征管网络,就是在乡镇党政领导支持下,成立乡村两级征管组织,落实乡村两级目标责任制。同时,聘请代征员,在源头上对农业特产税等依法代征,由财政专管员负责督查、指导,并由村干部抓重点,村民小组长、广大群众共同协税护税,将征、管、查三个环节逐步在乡一级配套。瑞金市的具体做法是:首先,在乡镇成立由乡镇、财政、税务、工商、林业、交通、公安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乡村征管网络领导小组,并由乡镇主要领导挂帅任组长,强化乡镇党政对乡村征管工作的领导;在村级成立由村干部、财政分片专管员、村会计、村民小组长、聘请的代征员等组成的村级征管组,明确各自职责,既分工又协作,把征管网络建在乡、村、组。第二步,严格聘请、培训代征员。按照“村组群众推荐、村委讨论上报、乡镇领导审批、财政局备案复查”的程序,逐级上报审查,聘请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有文化、有威信的农村中青年为代征员,聘请的代征员经过资格审定后,市财政局及时对他们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重点村组,由财政所专管员传、帮、带,经过培训后的代征员,由市财政局发给代征证,代征员凭代征证上岗依法代征税款。
建立税源台帐
农业四税中,农业税征收先是由粮食部门代征实物,再与财政部门进行货币结算。实物征收的基数自50年代末以来国家基本未予调整。粮食部门根据每户耕地面积和耕地等级情况,将这一基数进行具体分解,计算出每户应交农业税实物数量,建立到户农业税台帐。这一工作早在60年代就已开始。粮食部门每年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一直延续至今。由于征收历史较长,而且实物征收基数固定,随着粮食产量的增长,农业税税负呈下降趋势,因此农业税早已为广大农民所认可,做到了足额征收。至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不适合建立税源台帐,就依靠土地和房管等部门提供税源情况,由财政直接征收。
农业特产税是农业四税中最有增长潜力的税种。瑞金农业特产税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由1991年的4%上升到目前的12%。为了充分发挥征管网络的作用,实行源头控制,使农业特产税“征之有据、纳之有序、管之有档”,建立税源台帐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各乡镇财政所每年年初或在农特产品成熟上市前,组织农税专管员、村级征管组成员、代征员、农技部门人员以及当地有经验的农民共同组成评产定税小组,挨家挨户进行税源调查和评定。第一步,评定农业特产品总产量。评产定税小组成员和农民一起深入田间山坡,实地查看测算,根据生产长势及往年经验,并综合考虑各种增收减收因素,评定单位产量,再根据种植面积或数量计算出总产量。对水果如柑桔、脐橙以株为单位,区分试果期和盛产期进行单产评定;对甘蔗、烟叶、茶叶、水产养殖则以种植面积或水面面积(亩)为单位评定单产。对于种养历史较长的产品,以前几年实际平均单产为基准;对于新近种养的产品,以其他地区同类产品的平均产量为基准。然后综合考虑各种影响产量的因素对基准进行适当调整,评定出尽量符合实际的单产,再乘以种养面积(亩)或数量(株)即得到总产量。第二步,计算应征税额。准确计算应征税额的关键是合理确定农特产品的计税价格。对于有国家或加工单位收购价格的产品,按收购价计算,没有统一收购价的产品,则根据市场行情预测,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作为计税价格。价格确定后,再乘以产量和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应征税额。第三步,登记入帐。在深入实地调查摸底、评产定税的基础上,村级征管组要将每户种植(养殖)农特产品的面积、数量、时间及试果期、盛产期、评产定税、纳税等情况按要求逐年记入帐册,建立村组动态分户税源台帐。第四步,公布并合理调整台帐。为了真正做到“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评产定税公开、纳税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将登记好的台帐张榜公布,对农户有异议的数据经调查核实后进行调整。调整好的分户台帐要求农户签字或签章以示认可,以此作为代征员实施代征和农户纳税的依据,从根本上杜绝农税摊派现象。第五步,上传下达。税源分户台帐建立起来之后,各村要以此为基础进行分类汇总,建立村组分类汇总台帐,并依次上报,建立各级分类汇总台帐。由此各级财税部门能够全面掌握税源分布和构成情况,做到胸中有数。上级部门以台帐为基础给下级部门下达农税征收任务计划,使计划建立在坚实可靠的税源基础上。根据1996年瑞金市农业特产税汇总台帐,甘蔗种植面积21253亩,应征税额210.7万元;木材产量22348立方米,应征税额164.2万元;水产面积9035.5亩,应征税额69.5万元;水果种植面积17055亩,应征税额111万元。
生猪税也是一个具有很大潜力的涉农地方税种。该税税源十分分散,过去由于流失严重各地也都采取了摊派的办法,1996年以来,瑞金市在总结农业特产税台帐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生猪生产台帐,实现了源头征收生猪税。生猪增值税为30元/头,屠宰税为12元/头。根据台帐反映的情况,1996年生猪增值税和屠宰税合计达120万元,比上年增长71.4%。
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行为规范
为了保证征管网络的高效运转,充分调动乡、村两级积极性,同时避免可能出现的违纪行为,瑞金市十分重视各种管理制度的建设,注意用制度去规范各方行为。首先,建立了多层次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税源台帐登记后,市里根据实际税源情况合理确定并下达各乡镇征收任务,乡镇再根据税源台帐给村征管小组和代征员下达代征任务,层层下达任务,层层实行目标管理,将任务完成情况与乡村干部年终考核挂钩,与代征员的报酬挂钩。年终根据目标考核情况进行奖惩。通过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分清职责,奖勤罚懒。其次,为了规范农税专管员和代征员行为,避免出现挪用税款、收人情税等违法现象,瑞金市制定了代征员工作职责、代征员“六不准”规定、票证管理制度、税款解缴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奖惩制度等贯穿征纳全过程的一系列完善的制度体系。通过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减少了违法违纪现象,使农税征管网络的运转有条不紊,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目前,新的农税征管方式运转效果良好,不仅有力地扭转了农税收入滑坡的局面,而且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截至1996年11月底,瑞金市农业特产税入库6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14万元,增长19.7%。
(责任编辑 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