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而公民纳税意识的培养既是保证公民履行纳税义务进而解决税收征管难的关键,也是建立良好税收秩序的基础,对于国家民族来说也是百年大计。“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娘奶”(马克思语)。社会的发展,民族的进步,国力的增强,都离不开税收。因此,政府、税务机关、社会各界都有责任与义务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为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而尽心尽力。
首先,要进一步广泛宣传税法,普及税收知识,增强全民纳税意识。近年来税务机关一年一度的税法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很有必要,对宣传税法,使广大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仅靠搞街头咨询、散发材料还远远不够。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包括政府、社会各界及广大公民广泛参与,利用各种渠道、媒介与灵活的形式,如演讲比赛、知识测验、有奖竞赛等宣传税法。要从小抓起,儿童从小学起就要接受税法知识教育,通过开设税收知识课程,向未来的公民、未来的纳税人灌输税收知识,培养纳税意识。对高收入阶层包括明星、“大款”们,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国家税务机关还可以在全国性有影响的报纸上长期主办普及税收知识的讲座。从做一个合格的公民的要求出发,每个公民也有义务积极主动地了解学习税法知识,而不能被动消极地等着别人来启迪教化。如此,当可望早日形成一种履行纳税义务光荣、偷逃税收可耻的全民意识,使广大公民将纳税观念转化为自觉的纳税行动。
在税法宣传中,尤其要重视个人所得税法的宣传。因为没有哪个税种比个人所得税的影响面更广,更直接地涉及到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通过对个人所得税法的宣传,对于普遍增强纳税人(包括法人纳税人的代表——厂长、经理们)的纳税观念,进而提高其在缴纳其它税收时的主动性、自觉性,都可产生良好的示范和波及效应。
其次,税务机关要加强征收管理,加大处罚力度。鉴于当前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的现实,税务机关要主动出击,加强对利税大户及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稽征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知名度较高的高收入者的违反税法行为,更要严肃处理,使违法者感受到切肤之痛。要增加处理的透明度,通过公开查处,使公民认识到任何人违反税法,不分尊卑贵贱,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对广大纳税人起到警戒作用,以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以利于形成理性的纳税观念。
第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在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方面,新闻媒介的作用至关重要。新闻媒介可利用自己受众面广的特点,与税务机关配合,抓住典型案例对税务违法者大加鞭挞,公开曝光,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当然,新闻舆论更重要的是宣扬美好、正面的东西。通过正面的宣传报道,弘扬主旋律,尤其是通过对纳税大户、纳税模范的宣扬,教育培养广大公民的纳税意识,引导其做一名合格的公民,做光荣的纳税人,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