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津贴补贴。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都对现行各种津贴补贴的来源和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通过清理,规范资金来源,控制发放标准和范围,加强财务制度管理,合理的予以保留,不合理的应进行调整或取消。今后,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津贴补贴项目、标准的设置和调整都要按规定报省人事、财政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和调整。
要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收取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集资、基金、附加)和罚没款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未经权限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立项或提高收费标准;实行预算管理的,要及时上缴,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截留、挪用;未纳入预算的,要严格按现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严格按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安排支出。严禁设立“小金库”。对机关工会经费也要加强管理,单位除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正常的补助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其他资金划入工会帐户。工会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
(三)分级负责,适度平衡,加强监督检查。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同一地区、同一财政拨补口子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进行适度平衡。财政部门在经费...
津贴补贴。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都对现行各种津贴补贴的来源和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通过清理,规范资金来源,控制发放标准和范围,加强财务制度管理,合理的予以保留,不合理的应进行调整或取消。今后,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津贴补贴项目、标准的设置和调整都要按规定报省人事、财政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和调整。
要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收取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集资、基金、附加)和罚没款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未经权限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立项或提高收费标准;实行预算管理的,要及时上缴,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截留、挪用;未纳入预算的,要严格按现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严格按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安排支出。严禁设立“小金库”。对机关工会经费也要加强管理,单位除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正常的补助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其他资金划入工会帐户。工会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
(三)分级负责,适度平衡,加强监督检查。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同一地区、同一财政拨补口子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进行适度平衡。财政部门在经费安排上,应根据财力状况,对没有或基本没有预算收入来源的单位给予适当照顾。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各级监察、审计、财政、税务、人事、物价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侯余兴 朱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