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已将振兴财政作为一项战略性的任务,写进了党的纲领性文件。怎样才能实现“振兴财政”的目标呢?结合福建的实际,我认为必须从培植财源、统一财权、集中财力等几方面入手:
(一)从支持经济发展入手,大力培植财源,做大“蛋糕”,壮大财政实力。经济是财政的基础,没有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就谈不上国家财政的振兴。因此,振兴财政的前提和基础是振兴经济。为此,财政部门要充发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在效益提高的同时,做大蛋糕。从福建实际出发,必须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利用福建山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蓝色产业”,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海洋养殖和远洋捕捞,以及林业开发和林业产业化,加快农村产业化进程,大力培植农业特产税源,实现农民致富,财政增收。二是按照“改革、改组、改造、改善”和“抓大放小”的方针,着力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同时集中财力着重扶持一批高附加值、高利税的产业集团和一批事关我省发展战略的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和拳头产品,发展规模经济,壮大支柱财源。三是进一步发挥福建外向型经济和乡镇企业的特色,支持促进“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等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效益好、贡献大的乡镇企业群体。四是注重支持发展交通运输、保险、建筑安装,旅游等行业,逐步增加来自第三产业的税收收入。五是利用福建独特地理优势,努力念好“对台经”。支持改善投资软硬环境,进一步吸引外资、侨资和台资,特别是吸引大财团来闽投资。同时,大力拓展对台经贸,扩大两岸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三通”和祖国统一大业。
(二)从统一财权入手,加强财政监督,健全财政职能,逐步提高“两个比重”。造成目前国家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财政职能的被肢解和弱化。因此,振兴财政的关键是健全财政职能,强化监督力度。一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财政分配秩序。目前预算内外资金已渐成“并驾齐驱”之势,严重削弱财政分配的主导地位,大量资金游离于财政管理和监督之外。因此,将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已势在必行。目前应采取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统筹运用”办法,即将财政部门的预算外收入和各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和基金直接纳入政府预算收支范畴;对事业性收入要与财政拨款相结合统筹管理和使用,使预算内、外资金形成“合力”,壮大财政实力。二是强化税收征管,防止收入流失。从地方来说,今后一方面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适时开征一些地方新税种,以健全地方税体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税制,切实加强税收管征,逐步建立纳税申报、纳税代理、纳税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努力提高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堵塞漏洞。此外,还要注重发挥注册会计师等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维护财经纪律,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从优化支出结构入手,加快行政事业经费改革步伐,集中财力,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政收入的总量有很大的增加,但由于支出结构不合理,供应范围过宽,加上刚性比重过大,致使财政赤字规模不断扩大,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困难有增无减。因此,要把振兴财政的重点之一放在合理规范和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上,集中财力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体来说,一要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调动各方积极性。同时,按照区域协调发展的方针,逐步建立合理、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各地经济的共同发展。二要加快行政事业经费改革步伐。要结合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在此基础上,对行政经费要区别正常经费、专项经费,实行分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文教卫生事业单位要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分类管理,逐步将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推向市场,缩小财政供应范围,解决财政支出上的“越位”现象。三要集中财力,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当前财政资金使用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散”。因此今后要始终坚持“集中财力、保证重点”的原则,大力支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从福建省来说,就是要在基本满足行政事业支出合理需求的前提下,集中财力着力支持农业、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作建设,以及科教、卫生、环保、计生等事业发展,同时,努力帮助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不断增强福建经济发展后劲,推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