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有农口企业主要从事种养业、加工业,而种养业生产周期长,投入高产出低,倍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加工业大都规模偏小,生产设施老化,自我积累少。这些因素大大地制约着农口企业的发展。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效益,广东省财政厅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省农口企业,包括农垦、水产、华侨、森工以及劳改劳教企业,以实行企业所得税制为核心,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
1993年12月至1994年3月,广东省先后制定了《关于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及强化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等四个文件,为农口企业实行所得税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具体操作指导。一是明确返还政策与措施。技改还贷任务重、财务遗留问题多的企业,以及造林育林任务重的林场,可以申请所得税部分返还。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企业上缴的所得税部分返还给企业。对返还的所得税,财政部门核定其用途(如还贷、处理财务遗留问题),实行跟踪管理,监督其专款专用,使之真正起到增强企业还贷能力,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的作用。根据国务院1993年有关会议精神,广东省财政厅对劳改劳教企业进行了政策调整,即其上缴的所得税全部返还给主管部门,再通过主管部门返还给企业,主要用于弥补财政政策性支出拨款不足及归还贷款。二是明确补亏界限与办法。属于政策性亏损的企业,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定额亏损补贴,定期拨补;属于经营性亏损企业,原则上财政不再给予亏损补贴,其亏损按“两则”“两制”的规定办理。鉴于部分农口企业生产条件差,收入少,债务重,离退休人员多,社会负担重等实际情况,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对亏损额仍较大的企业作特殊处理,1995年前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贴。三是指导具体操作过程。规定了所得税登记的具体内容、纳税申报手续以及缴款退库方式方法等,从而建立起国有农口企业所得税纳税登记制度、纳税申报制度,完善缴款书和退库书等票据的管理,使具体操作有章可循。

1994年广东省农口企业实现所得税1455万元,率先实行所得税管理办法的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使国有农口企业的纳税意识明显加强,守法观念有所提高。在国有农口企业推行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了政府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国有农口企业逐步意识到,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对国家履行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按时足额缴纳。二是规范统一的所得税负担,促使企业重视加强财务管理。实行企业所得税制以来,由于为企业之间展开平等竞争创造了条件,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利润大部分归企业自主支配。企业经营者由原来的“眼睛向上”,转向“眼睛向内”,逐步重视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苦练内功,挖掘潜力,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三是初步摸清了企业的家底,为进一步强化所得税征收管理奠定了基础。推行所得税制以后,广东省对全省农口企业,全面进行所得税纳税登记工作,截至1994年底已办登记的有432户,占总户数的94.73%,初步摸清了农口企业的家底。
(二)
实行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把国有农口企业同其他行业的企业置于同一起跑线。这是促进农口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求发展的有力措施,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农口企业基础薄弱,受自然灾害影响因素大,市场竞争能力还比较弱,因此需要财政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农口企业多方扶持与指导。近年来,广东省财政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帮助农口企业树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和竞争观念,彻底摒弃过去向政府“等、靠、要”的陈规陋习。同时,通过搭桥引线,帮助企业广开生产门路,组成一些新的横向联合、纵向关联的经济实体。
(二)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步伐。根据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结合广东省农口企业的实际,除了狠抓企业14项经营自主权的落实外,还在国有资产的重组、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并有了新的进展。一是加快资产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的步伐。如深圳市财政局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取消了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企业由行政部门隶属管理转由国有资产产权部门管理,切断了原来的政企关系,彻底实现了政企分开。二是向多元化和高层次方向促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过去帮扶企业,主要是解决企业亏损问题,现在是把工作重点放在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项目配套、组建企业集团、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等方面,提高帮扶层次。如广州市协助有关方面组建的白云山企业集团公司就是一家集农业、工业、商业、金融(包括证券业)、房地产开发业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三是资产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的方式有所创新。广东省财政部门通过参与对部分小型企业的出售试点工作,促进对难以生存的企业的兼并,使农口企业闲置或低效运转的资源开始发挥新的效益。
(三)用足用活政策,多方筹集资金,扶持农口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1995年广东省继续从省级农口企业部分亏损指标中转出1800多万元,除为农口企业灾后恢复生产补助一些资金外,主要用于扶持农口企业扩大再生产,开展多种经营,扭亏增盈。1991年至1994年,全省仅从这一渠道就筹措资金8.8亿元,其中,省级9000多万元,有力地扶持了农口企业的发展。此外,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口企业。近四年来,省财政安排贴息资金1395万元,帮助森工企业、劳改劳教单位取得基建贴息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累计2.54亿元。
(四)把握资金投向,帮助企业搞好产业结构调整。1991年至1994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支农周转金23.98亿元,用于扶持农口企业的生产与经营。财政资金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投入,有力地推动了农口企业的发展。1991——1994年,全省国有农口企业456户,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4.7亿元,比“七五”期间利润总额增长66.67%。
(五)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卸掉包袱。除了给予上述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外,广东省财政部门急企业之所急,帮助企业解决了一些历史与现实问题。一是将劳改劳教单位政策性支出和部分社会性支出改为预算拨款,并适当增加对其他农口企业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贴。二是在资金上帮助部分地处偏远山区的劳改劳教单位搬迁到城镇附近或公路沿线,解决了这些单位办社会的困扰。同时将这些单位的离退休老干部异地安置到附近城镇,并给予安排一名子女在城镇就业的政策照顾,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解除了部分干部的后顾之忧。三是帮助企业将社会职能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分离出去。对一些范围广、面积大、履行综合职能过多的华侨农场和农垦企业,成立区、镇一级的行政机构,将原农场的社会职能划归给行政管理,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使原农场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四是通过清产核资,豁减部分企业因历史原因而形成的老帐、呆帐、减轻企业利息负担。
在今年二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中央要求各级政府把加强农业放在各项经济工作的首位。农口企业和农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从财政部门的角度讲,一是要在放开搞活的大好形势下加强对农口企业财务管理,理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支持农口企业转换机制,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性,鼓励企业增产增收;三是在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并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对农口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多方面的帮助和指导。
(责任编辑:吴春龙)